三是体检医院的检查质量良莠不齐。为照顾本辖区内的医院,不少地方长年固定在某一家医院进行体检,对此很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颇有意见,而统一体检的结果和个人自行在其它医院体检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也屡有发生,影响了对身体疾病的及时治疗。
四是对体检对象不分年龄的统一检查模式存在问题。因体检是每年进行,而对于35岁以下的人群,身体体质状况处于生命旺盛期,其体检间隔密度相对太近,身体状况变化较小,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而对于一些中老年同志,又感觉体检经费和项目欠少。相对有限的体检费用无法选择太复杂和昂贵的体检项目,而常规的体检又无法检测期望检查的身体状态和指标。
如何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将党和政府的关爱真正体现到实效。笔者建议作如下改进:
一是实行体检申请制和后支付费用的实名体检结算制度。在保证规范的基础上实行个人实名申请、单位组织实施的原则,以保证体检经费的有效使用。同时凡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医院出示身份证明,并签字认可。由体检医院凭身份证明和签字统一在体检后在财政结算,避免不体检人员给财政造成的资金浪费。同时实名体检也可有效遏制冒名体检的行为。
二是对年内二次体检实行错时或合并。对于享受二次体检的处级上上干部,可通过错时的办法,即与全员体检分别安排在上下半年,以保障体制的效果,同时,也可与全员体检进行合并,对于这部分人员在体检时可按增加的经费多选检查项目,或根据需要在总费用的余额中进行个人复检。
四是对不同人群实行体检分类管理。即实行分年龄段安排体检的制度。对35岁以下的人员原则上实行两年一次的体检安排;35岁以上(含35岁)的原则上实行一年一次的体检安排;对于50岁以上的人员应适当提高经费标准和体检项目,以提高未病防治检查的防范力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