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将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测费用纳入重大疾病医保支付范围的提案已收悉。您的提案调查深入,说理透彻,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测费用目前不在我市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测费用包括检查费用和检查使用的药物费用。其中基本医保支付的药品范围由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规定,各地统一执行。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使用放射性药物氟[18F]脱氧葡萄糖目前未纳入现行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不在我市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基本医保支付的诊疗服务项目目前我省仍执行2009年省定标准,即《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苏劳社医〔2009〕5号)文件,我市统一执行。根据上述文件,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属于丙类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测费用纳入我市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可行性
???我市现行大病保险政策由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制定发布,其中规定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为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包括目录内自负费用和目录外合规自费费用。合规自费的范围目录由市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目前我市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费用主要是药品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发生的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我市正在逐步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不断强化各类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充衔接功能,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自愿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减轻重大疾病就医负担。
我局也将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参保人员负担水平等因素,按照国家、省医保部门有关工作部署,探索研究将PET-CT检测费用纳入多渠道保障的可行性,不断提升我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就医负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