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学科专业(方向)代码
学科专业(方向)名称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公开招考计划
0
105884
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于正式复试前一天15:00-17:00前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研究生科(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511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与复印件。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10.《中山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后亲笔签字)。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复印件与相对应原件进行核对,入学复查时进一步核查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补充材料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成绩的20%)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考核方式:现场面试。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60%)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的原则排序,如再次同分,则以复试成绩排序。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六、信息公布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由本单位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