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在注册使用招飞系统前仔细阅读本手册!
未按本手册要求操作所带来的任何问题将由您本人承担!
致参加民航招飞考生和家长的信
尊敬的各位考生和家长:
欢迎参加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本科)2024年度高考招生的考前选拔工作。民航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由教育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统一领导,省级招办统一组织,招飞院校负责实施。
考生将使用本系统进行账号注册、填报招飞申请组合、查询选拔状态,并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考生通过本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因条件所限,系统还有许多需要不断改进完善的地方,感谢您的谅解和支持!预祝各位考生选拔顺利!高考成功!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
2023年10月
第一部分特别提醒
1、请务必通过本系统参加招飞选拔工作。由于飞行技术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心理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在您参加高考之前,需在本系统注册报名、通过一系列选拔工作并最终确认有效招飞申请。一定不要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您注册!
2、请务必根据本系统有效招飞申请填报高考飞行技术专业志愿。根据民航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考生所报院校不在“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招飞院校不予录取。这意味着与报考其他普通专业不同,您在高考前就提前确定了飞行技术专业的高考志愿范围,即本系统的有效招飞申请。一定不要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本系统有效招飞申请以外的其他招飞院校,否则招飞院校无法录取。
3、请务必在系统开通(2023年10月18日)后注册准确的个人信息、填报招飞申请组合并参加后续选拔工作。系统将于2024年5月31日正式关闭。
5、一定不要在注册时填错任何注册信息!为保证选拔结果准确,注册关键信息不得修改、删除或撤回!
6、一定不要在未填报某一申请组合或未通过某一申请组合的初检就参加该申请组合的体检!
7、一定不要在申请组合体检状态为“在体检”(即招飞系统上还未得出体检结论)时,去参加其他申请组合送培单位组织的体检!
9、一定不要轻易与任何单位签订承诺书,线下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须与招飞系统有效招飞申请一致!
10、一定不要相信任何人对您高考录取的任何承诺!
第二部分报考须知
1、什么是民航招飞
民航招飞是指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本科)通过高考招收飞行学生。
2、谁能参加民航招飞
欢迎广大热爱并有志从事祖国民航事业的202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民航招飞,但还需要符合高考报考条件、招飞体检鉴定标准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等。
3、谁来实施民航招飞
招飞院校负责实施民航招飞。如果您被这些招飞院校中的一所录取为本校飞行技术专业新生,表示您将成为该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将在该校参加理论学习,并由学校或公司安排参加飞行训练,毕业时将获得该校本科文凭。目前,经教育部批准的开设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并已在民航招飞系统开通账号的招飞院校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滨州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南昌航空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安阳工学院、烟台南山学院、常州工学院、南昌理工学院、山东交通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昆明理工大学、西安航空学院、太原理工大学。请注意,各招飞院校当年招飞的地区可能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考试院或联系各招飞院校。
4、民航招飞包括哪些环节
当您在招飞系统注册报名后,将按照通知要求,陆续参加预选初检、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参加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等选拔流程。您还需要参加高考,并根据您在招飞系统上的有效招飞申请,正式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招飞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学生高考志愿和高考成绩,由招飞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当您入校报到后,还需要参加招飞体检入校复查,合格的方可注册获得学籍,并继续参加飞行技术专业的学习与训练。目前,招飞系统将记录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参加预选初检、体检鉴定、心理学检测、背景调查的选拔情况,并最终形成您的有效招飞申请。
5、如何进入招飞系统
6、谁可以注册报名
7、注册报名前还需要哪些准备
8、谁在招飞系统上处理考生选拔信息
9、如何填报招飞申请组合
您可选择填报的“招飞院校+送培单位”申请组合形式和数量,由在当地安排招飞计划的招飞院校,以及参与合作招飞的送培单位数量确定。例如在您的生源地招飞的有院校A、B,送培单位有A、B、C、D[C、D为送培单位(合作)],则您可填报的申请组合为“A+A”、“A+C”、“A+D”、“B+B”、“B+C”、“B+D”中的若干或全部。招飞申请组合在您有效申请达到2个之前,或心理测试复测不合格之前均可增加。请注意,同样的申请组合能且仅能填报一次,如您之前填报了某一申请组合,无论该申请组合在哪一阶段、是否合格、是否成为有效招飞申请,您都不能再次添加同一申请组合。您可以取消处于报名状态(未进行初检)的申请组合,但显示“合格”、“不合格”、“审核中”的申请组合不得取消。
10、什么是院校内送培单位间调剂
您在注册后填报“招飞院校+送培单位”的申请组合时,须选择是否服从【院校内送培单位间调剂】。选择“服从调剂”,意味着在申请组合中的送培单位在当地招飞计划已录满情况下,您在高考分数达到民航招飞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最低招飞线)时,仍可能被您报考的招飞院校录取为本校自招或本校其他送培单位的飞行学生;选择“不服从调剂”,意味着如果申请组合中的送培单位已完成招飞计划,您将不会被该招飞院校录取为本校自招或本校其他送培单位的飞行学生。具体录取规则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或考试院确定。
11、在实行划片招飞的省份如何填报招飞申请组合
实行划片招飞的省份,省内不同地、州、市、县的考生所能报考的招飞院校可能有所不同。很抱歉,招飞系统目前针对生源地生成的招飞院校及送培单位列表以省为单位,无法精确到地、州、市、县,请务必自行确定可报考的招飞院校和送培单位。请您在填报申请组合前,查询所在生源地考试院所公布的划片信息,也可提前联系招飞主管询问,务必在填报前了解清楚自己能报哪些招飞院校和送培单位。
12、已参加体检但还未获取结论,能再次参加体检吗
不能。当您已参加某一招飞申请组合的招飞体检但未得出结论时,该申请组合的体检状态为“在体检”,此时您需要等待体检结论,在此期间无法参加其他招飞申请组合的体检,其他送培单位也无法提交您的体检信息。当您这一申请组合已得到体检结论且不为“合格”后,您可以再次参加其他申请组合的体检。
13、已参加体检,且结论为“合格”,需要再次参加其他招飞申请组合的体检吗
不需要。您的体检合格结论共享,不合格结论不共享。当您某一申请组合的体检合格时,其他初检合格的申请组合会自动共享您的这一体检合格结论,您无需再参加任何体检。但已体检不合格的申请组合,不共享其他申请组合的体检合格结论!
14、招飞申请组合体检结论为“未完成”、“未参加”、“待结论”怎么办
当您的招飞申请组合体检结论为“未完成”、“未参加”、“待结论”时,您需要参加其他招飞申请组合的体检,或自行去定点体检机构体检。当您其他招飞申请组合的体检结论“合格”时,该结论将共享给此前体检“未完成”、“未参加”或“待结论”的申请组合。但请注意,“不合格”的体检不会共享结论。
15、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心理测试)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招飞心理测试一般与体检同步进行,如您初次参加心理测试通过,则不需要再参加,所有志愿组合的心理测试结果全部共享合格。
如心理测试不通过,经招飞单位同意,您还有一次复测机会,复测合格,则所有申请组合的心理测试全部共享合格,复测不合格,说明您不适合从事飞行职业,您的招飞选拔所有流程终止,所有招飞申请组合均不合格,也无法增加其他申请组合。
16、如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当您所填报申请组合的初检、体检、心理测试都合格后,可进入确认有效招飞申请阶段,在此阶段您可以确认至多2个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组合,然后参加送培单位对您进行的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合格的申请组合,正式成为您在招飞系统上的有效招飞申请。请注意,有效招飞申请最多2个,一旦选择、不能更改!一旦申请参加背景调查,不能更改、删除、撤回;一旦成为有效招飞申请,不能更改、删除、撤回;一旦有效招飞申请达到2个,那么恭喜您,您在招飞系统上参与招飞选拔的流程完毕,您可以据此填报该招飞院校飞行技术专业(本科)的高考志愿!
17、何时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18、背景调查不合格怎么办
当您的某一个申请组合的背景调查为不合格时,该申请组合为无效申请,您可以重新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申请组合申请背景调查。但待背景调查的申请组合,与有效招飞申请的加总之和,不超过2个。例如,当您选择合格申请组合A和B确认有效招飞申请之后,B经背景调查不合格,则B为无效申请。此时,您还可以选择合格申请组合C再次进行背景调查。如果A、C均合格,则您的有效招飞申请有且只有A、C两个。如果A合格、C不合格,您还可以再次补充1个合格申请组合进行背景调查。如果A、C均不合格,您还可以再次补充2个合格申请组合进行背景调查。
19、如何根据有效招飞申请填报高考志愿
有效招飞申请是您填报招飞院校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如果您所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中的招飞院校不在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招飞院校不予录取。招飞系统中的2个有效招飞申请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具有同等效力。这意味着,如果您有2个有效招飞申请,包含2所不同的招飞院校,那么您能否被录取、被这2所院校中的哪所录取,取决于您在高考飞行技术专业志愿中填报的是这两所院校中的哪所、填报的顺序以及您的高考成绩。
20、哪些招飞选拔环节的哪种结论会共享
初检:“合格”、“不合格”,均不共享;
体检:“合格”、“不合格”、“未完成”、“未参加”、“待结论”,其中“合格”结论共享给其他“未完成”、“未参加”、“待结论”的申请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