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保刷卡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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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门急诊收费处风险及原因

(五)其他风险收费处的其他风险包括资产风险、咨询服务风险、计算机网络风险等。收费处资产主要有票据、收费章和办公设备等。其中票据作为收费凭证最重要,需要妥善保管。但收费员箱柜狭小而票据厚重,因此堆放在收费处角落,容易产生票据遗失风险,也曾发生过收费员票据错拿误用情况。收费咨询主要集中于医保金额、医保政策、收费项目和就诊科室等问题。由于收费大厅吵杂和老年患者增多,又没有扩音话筒,收费员在不断大声重复中容易产生疲倦和烦躁;一些患者情绪激动,把矛盾发泄到收费窗口。医院信息化后,收费和医保结算都依赖网络,所以虽然网络故障几率很小,但仍不能忽视门急诊计算机与网络故障风险。

二、医院门急诊收费处风险防控措施

(一)合理设置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新时期医院门急诊收费处的业务范围有了很大变化,为避免职务舞弊和管理越权,应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合理设置岗位。首先将退款审核、票据保管记录、复核汇总收入和二级银库管理等从收费业务中分开,单独建岗,并且建立岗位责任考评和奖惩机制;其次根据职务分离原则进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任用,通过加强收费员考核培训等手段,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最后通过定期检查和岗位轮换,保证职务牵制的有效性,加强制约监督。

(二)规范操作流程,完善收费制度更新完善门急诊收费处的规章制度,对不同业务制定不同的操作流程,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如制定现金管理规定、挂号收费制度与流程、退费制度与流程、欠费制度与流程、窗口服务规定与流程等。组织收费员培训学习,严格按照操作权限和操作流程办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差错。对收费制度和通知事项,通过签字确认等方式实现有效传达并明确责任。

利用医院的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门急诊收费处业务的内部控制:如对收费项目和科室设置权限,减少收费重复和差错;通过系统设置各部门相互收费监督的退费审批机制,严格区分不同部门和人员的退费操作。

(三)加强现金监管,建立管理制度门急诊收费处的现金管理制度包括现金监管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现金上缴制度、银行刷卡管理制度等。

(1)由于现金具有流动性最强、诱惑力最大,最容易被挪用和侵吞,所以应重点加强对现金监管。例如在现金押运中增加医院保安护送、不定期的现金盘点和配备监控摄像头等。现金盘点的范围包括收费员银箱和二级银库,由专人负责,并作好盘点记录和后续工作。

(3)为保证现金安全,应压缩收费员的库存现金量,加速确认入账。针对次日上班的收费员允许保留下午收入现金的风险问题,可以下班时预交定额标准以上现金,既免去结账报账的繁琐,又能减少现金挪用等风险。而对预交的现金定额,可以根据管理需要随时调整。

(五)加强班组建设,发挥员工积极性再好的工作制度与流程,也要依靠员工去贯彻执行。由于门急诊收费处工作繁琐枯燥、压力大,工作量己趋于饱和;因此如何激励收费员发挥潜能成为当务之急。可以通过规律性的排班、减少额外加班、批准合理休假等方式减轻收费员的工作疲劳;并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公正奖惩考核、加强信息传递与培训,使收费员知晓院务,信赖和融入团体、发挥积极性和创造力。妥善处理好管理者、被管理者和管理方式等问题,以建设和谐班组。可以将定量化的绩效考评与奖金计算挂钩,但在考核过程当中必须公开公正、奖惩分明,并要注重沟通和员工培训。

暂行办法

日前,为规范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精神,福建省结合实际出台了《福建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自2013年10月18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福建省城镇参保人员,若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非工伤保险范畴的伤病,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但由于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由参保人员在医疗终结后,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提交导致疾病证明、第三人不支付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或第三人追偿。

(小林)

福建省人社厅调研组赴漳州调研社会保障卡

建设情况

8月下旬,福建省人社厅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和福建省医保中心组成的调研组由信息中心李念超主任带队,对漳州长泰县社保卡发放缓慢等情况开展调研,省医保中心康建设副主任参加了调研工作。漳州市人社局朱云龙副局长、市医保中心陈坤福主任、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洪永福副主任陪同调研。

调研座谈会分两场进行,一场座谈会于22日下午在长泰县人社局召开,长泰县人社局、县医保中心、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中国银行长泰支行领导和具体经办社保卡的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会上,参会人员就社保卡发放缓慢问题展开讨论,深入分析了社保卡发放缓慢的原因、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和分工、落实各环节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以确保社保卡尽快发放到位。第二场座谈会于23日上午在漳州市社保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漳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医保中心、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关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就业培训中心的各主任和信息科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继续就解决社保卡发放进度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同时李念超主任还介绍了今后我省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的总体思路,提出构建信息化建设的“六个平台”――社会保险统一的业务平台、全省统一的数据平台、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社保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平台和设备交换平台,通过平台建设为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漳州市医保中心)

泉州、福州等地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今年以来,泉州、福州等地扎实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的负担,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的水平和质量。

根据泉州市《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泉州市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高额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即进入大病保险。具体补助标准为: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补助比例为50%;5~10万元(含10万元)的,补助比例为60%;10~15万元(含15万元),补助比例为7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获得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支出,不向参保人员另行收取大病保险费用。

根据福州市《关于建立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规定,2013年1月1日起福州市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福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10万元以内,给予大病补偿,补偿比例为50%,参保人员个人无需另外缴费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保费全部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支出。

(福州市、泉州市医保中心)

漳州市启动厦漳泉社保卡同城结算体系

继厦门和泉州之后,7月中旬漳州市正式启动实施厦漳泉社保卡同城结算体系,依托全省联网信息平台,漳州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可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在厦门和泉州就医购药实时结算,无需办理任何其他手续,也不影响原有医保待遇享受。社保卡“同城化”结算给厦漳泉三地参保人员,特别是给经常往返于三地的人员带来了较大的便利,这也标志着厦漳泉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同城化”的初步形成。

厦门市:首批45家乡村卫生所正式纳入医保

服务体系

日前,厦门市社保中心与来自岛外四区的20家基层卫生院签订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医保服务补充协议》。自此,厦门市乡村卫生所纳入医保服务正式拉开序幕。

镇卫生院对乡村卫生所的人员、业务、药械、信息机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乡村卫生所主要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行零差额销售。

乡村卫生所担负着农民群众健康保障的重要责任,不仅为农民群众就近看病取药提供方便,更因乡村医生“土生土长”的地域性特征,更适合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因此,乡村卫生所纳入医保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据了解,首批45家乡村卫生所将于国庆期间开通医保连线,届时农村居民也可以同其他城镇居民一样,持社保卡到卫生所看病就医,享受国家基本药物优惠的政策。

(林微)

福安市全力推进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征缴

福安市医保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挖扩面资源,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深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多次深入永辉超市、宴情酒楼、远东华美电机有限公司等企业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发放宣传材料,努力使各单位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召开企业员工座谈会。与东方康宁超市等企业员工召开座谈会,解读医疗保险政策。三是多次与劳动监察联手到企业督促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为员工参保。2013年1~9月,非公企业扩面72家,职工1428人,征收医疗保险费428.37万元。

(福安市医保中心)

尤溪县扩大门诊特殊病种提高补偿限额

2013年度的尤溪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扩大到27种,补偿比例和年度限额作了调整,参保人员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3年起,终末期肾病补偿不设年度封顶,16个病种补偿比例调整为80%,11个病种补偿比例调整为70%,年度封顶调整按恶性肿瘤和器官移植抗排斥调整为3万元;重性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和儿童听力障碍调整为2万元;慢性心功能不全和肝硬化补偿限额调整为1万元;糖尿病、结核病、不孕不育症、慢性肾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脑卒、帕金森氏病和肌无力为5000元;高血压、支气管哮喘、肝炎和强直性脊柱炎年调整为3000元;类风湿关节炎为2500元,胃或十二指肠溃疡为2000元。

参保人在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经主治以上医师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并经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凭申报材料即可向县医保中心申请确认。门诊特殊病种经确认登记后,参保人病种用药符合补偿范围规定的可按政策比例补偿,且费用计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理赔范围。

截至9月中旬,尤溪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已累计补偿13460人次,补偿437.94万元。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政策的调整,提高了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减轻了医疗费负担,切实让参保人员得到实惠,进一步发挥了医疗保险风险共担,互助互济功能。

(尤溪县医保中心魏观)

漳平市医保中心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暗访

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不断提高定点药店的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是医保中心的工作目标。

[关键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措施

引言

医疗收费管理是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医疗收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加强医疗收费管理,合理、合法地收取医疗费用,既是医院取信于民的重要内容之一,又可提升医院竞争力,促进医院长期稳定发展。

1医院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院是一所具有60余年历史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又是全国首家惠民医院。多年来,周边地区的居民、广大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各区的特困人员等均到本院就医诊治,医院门诊量和住院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即使是新建的门诊综合楼,收费挂号窗口前排长龙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纵观近几年来收费处的情况,医院收费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沟通不顺畅

收费人员的工作单调、枯燥、重复性强,并要求业务熟练、准确性高、责任心高。而这种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使得收费人员的身心长期处于紧张的状态,既要保证收取费用的准确性、保持微笑服务,又要向病人及其家属解释因对医疗保险信息认识存在偏差而产生的疑惑之处。有时某些问题经收费员反复解释后病人及其家属仍无法理解,此时,收费人员的情绪难免会有些波动,在后续沟通中会有些情绪化,造成沟通上的障碍。

1.2制度不完善

2改进医院收费管理的几项措施

2.1健全岗位责任制

制定完善的收费岗位职责制度,明确主管领导、物价岗位、医护岗位、票据稽核岗位、收费岗位在医疗收费过程中的各自职责,保证收费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主管领导统筹大局、协调各部门、维护收费人员权利;物价岗位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收费物价》,负责维护好医疗收费项目;医护人员负责看病诊治、录入医嘱;票据稽核人员负责医院所有收费票据的购买、保管、发放、使用、核销等环节的管理;收费人员根据医护人员开具的处方收取费用。

2.2限制操作权限

加强医疗收费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控制,避免权力滥用。权限设置不仅要满足岗位操作管理的要求,还要保证系统的安全。根据岗位职责及管理要求,设置操作工号、登陆密码,并授予相应的操作权限。

2.3强化业务培训及管理

2.4优化窗口服务

2.5严格退费管理

门诊退费比较常见,其流程为:经手医生签字,写明退费原因、退还药品数量等―药房主管核实药品,收回未拆封使用药品,退还发票存根联给患者―收费人员依据医生签字、药房主管签字,收回所有发票联次后做退费处理,若为刷卡缴费,不得直接退还现金,应填写银行退款凭证并银行卡持有人签字。至此,发票所有联系均退回至收费人员手中,所有联次缺一不可。

结语

医院收费窗口是一个服务性的窗口,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医院收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的经济收入乃至发展。因此,完善医院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收费环节的内部控制,保障医院收费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才能确保医疗收入的合法、合理、安全和完整,才能确保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在身份不断遭遇异化的背后,折射的是医保卡面临的生存危机。一些市民和业内人士认为,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应本着便民的原则,对现行的医保卡制度体系进一步加以完善。

记者拿了一张省医保卡,与对方约好了在吉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门诊部会合。对方是一个中年妇女,她让记者先在门诊挂了一个普通号,并注明开药。然后问记者想要换多少钱的药。记者表示换400元的药,随后她直接领记者来到购药点,开了两盒诺合灵还有其他一些药品,计420元,随后她点给了记者210元现金。

“来换的人多吗?”在等着拿药的间隙,记者与她聊了起来。

“挺多的,要不卡里的钱也是闲着。有的人一次就换了几千元钱。你这是换得少的,要是多的话,我还得去托人开药。”

“你们收完药送到哪儿去呀?”

“送到医药批发公司,他们再卖回医院和药店。”

记者还想多问几句,对方已经不耐烦了,拿上药后就匆匆地走了。

滥用医保卡“卡”住维权路

医保卡的使用本来是有严格规定的,它只能在指定医院就医时使用,就医的病种也只能是在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而且使用者只能是持卡者本人。然而,目前新疆乌鲁木齐市的一些药店和医疗机构却在公然违规接受医保卡,使它变成了“万能卡”――不仅可以购物,甚至还有可能被用来“规避”法律责任。

2006年11月4日,家住乌鲁木齐市盐湖路的张女士应邀到乌市大湾乡希望街的袁晓荣(化名)家帮忙收拾新居。在帮忙过程中,张女士的右手不慎被切伤。随即,袁晓荣将张女士送到乌市某医院治疗。后经新疆衡诚司法鉴定所鉴定,张女士右手三个指头骨折,已构成十级伤残。

张女士希望能通过法律获得应有的赔偿,可是她却拿不出当天就医的证据。原来,根据医院的医疗记录,11月4日下午那个被袁晓荣送往医院治疗右手被切伤的人不是张女士,而是一个叫“余自东”(化名)的人!

在该医院收费处,记者了解到,“余自东”为治疗“自己”的右手伤情,前后在医院住了4天,最后结算时用的也是余自东的医保卡。

当事人袁晓荣告诉记者,那天她是用丈夫余自东的医疗卡为张女士做的治疗,登记时医院方面根本没有根据医保卡核查就医者的身份。“当时收费人员问都没问接过卡就刷了。”

就这样,袁晓荣违规使用余自东的医保卡,却使张女士作了难,直到今天,她仍在索赔路上艰难地奔波。

医保卡成了“万能卡”

记者随后对乌鲁木齐市部分药店和医院进行了暗访。结果发现,在一些药店里,医保卡堂而皇之地变成了“购物卡”,不仅可以购买脑白金等保健食品,甚至连洗发水、蜂蜜等大量生活用品均可“一卡刷”。在这些药店,参保人所购物品的名称被隐藏了身份,在结算单的项目品名上,用代码来替代,然后标明总价格;也有的不给电脑小票或在入账时用医保类药品代替已出售的非医保类药品,以此规避风险。这些药店用暗箱操作的方式,给违规用卡留下了空间。

某些药店是这样,记者暗访的8家医院也是如此。在这些医院,收费人员面对病人家属提供的医保卡,几乎没有一个提出要“验明正身”,都是拿起卡一刷了之。

对此,一位医生向记者解释道,医院属于单独核算的医疗企业,谋求最大的利益是其首要的选择。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就不能保证医院自觉遵守规则。尤其是那些用自己的卡替别人开药者,医院根本无法控制医保卡的滥用。即便持卡人不随便将卡外借,照样会在不违反医保卡使用规则的前提下,亲自去医院替他人开药。“免费的蛋糕谁不要?”他反问记者。

专家建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根据自治区医保卡管理制度,“持证人与职工社会保险证不符的,不得将其医疗费用记入社会医疗保险账内。”文中所述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医保卡的设置本身为持卡者提供了一笔可以自由支配的费用,而有关部门却发卡之后缺乏监管,致使不少人误认为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自己的,愿意怎么用是自己的事;自己目前没病没灾,账户资金与其白闲着,不如消费掉,买日用品更划算。当然,受损失的是社保医保机构,是国家。

管理者意见

一、xx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

(一)城镇职工医保:在完善中成熟

1、基本情况。xx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于2004年4月启动。现有927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54896人参保。其中,国家机关6253人,事业单位15716人,企业31915人,灵活就业1012人。2007年共筹资7022万元,截止2007年11月底,门诊就诊114510人次,住院就诊4774人次,共支出医疗费4286万元。据了解,2008年1月1日起,我区将纳入xx市主城9区市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

2、完善成熟。针对城镇职工医保运行初期问题多、参保人员意见大状况,区政府采取了若干切实可行措施予以完善。一是增加医疗服务网点。将2004年只有定点医院40家扩展到46家(其中市级医院15家)、8家社区服务站、35家药店,且刷卡购药、看病,方便了参保人员。二是调低个人自付比例。目前,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报销住院费达80-90%,门诊费1000多元;企业人员报销住院费70-80%,均比主城区市级统筹多报销15-20%左右。三是加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监管。采取细化医疗服务协议、改变医疗结算办法、网上时时监控、公示医院医保费用发生情况、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培训、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运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等措施,创造出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较为规范、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局面。四是完善参保政策。2007年11月,区政府发出了《关于原区属国有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xx府发[2007]109号),解决了1200多名原区属国有改制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3、待解问题。2008年我区职工医保将纳入市级统筹,需要向市级医保机构反映解决以下问题。一是企业职工报销比例较低,个人负担偏高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尤其是定点药店的监管。三是要理顺劳动部门内部医保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与生育保险中心关系。

(二)“新农合”:创特色三方满意

1、运行状况。xx区作为xx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区县,自2003年11月启动以来,按照“惠民、便民、放心”的要求扎实工作,2007年,参合农民达到41.4万人,占全区50.1万农业人口的82.6%。2008年参合44万人,参合率达到了87%。2007年筹集“新农合”基金1983.8万元,至11月底,参合农民门诊就诊83233人次,住院就诊16150人次,支出“新农合”基金1536万元。几年来,“新农合”在农民“小病能治、大病有救”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信誉三方满意的效果。国家卫生部已把xx纳入“未来卫生体系联合研究”国际课题项目单位,并在亚洲地区推广xx经验。

3、尚待完善。xx区“新农合”虽然创造了特色,但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保障水平低,需要完善不同的筹资档次。二是农村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差和服务水平低,边远山区参保农民仍然存在小病拖成大病重病现象,“穷人出钱、富人看病”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三是镇街“新农合”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尚未配套,2007年区政府取消镇街“新农合”工作经费后,对“新农合”工作造成了较大的消极影响。四是“新农合”计算机网络建设需要完善。

(三)城镇居民医保:翘首以待条件具备

1、市民构成。2007年底,xx区除北部新区外有本区户籍城镇居民309593人,其中城镇职工54896人已参加医疗保险,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244697人。在非职工城市居民中,有低保对象30638人,重点优抚对象1560人。

3、条件具备。一是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病有所医”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已成为当前的民生大事。二是xx市人民政府已作出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部署,2008年将在主城区全面推开。三是我区财力可以承受。按照市政府现有试点方案测算,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真正在我区实现全民医保,区级财政每年仅需新增资金300万元左右。四是已有“新农合”的管理网络、信息网络、医疗服务网络和运作的成功经验,启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事半功倍。

二、启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坚持城乡统筹思路

面对全国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分割的“两张皮”现状,建立城市非职工居民医保和农民医保制度,必须坚持城乡居民医保“一个平台,统筹城乡,相同标准,均衡服务”的工作思路,形成城乡居民医保一套班子运作,一个网络运转,一个政策导向,一套机构服务的工作格局。城市居民医保不应该自成体系,更不适宜套用城市职工医保模式和政策。

(二)应选择恰当的管理模式

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以上分属劳动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2007年xx5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区中,形成了永川和南川的由劳动部门和卫生部门各管城乡模式、九龙坡由卫生部门统管城乡模式、南岸区和江北区设立正处级独立机构管理模式。永川保持了与上级部门对口的特点,但因城乡居民医保由两套机构管理,形成重复建设的两套网络及城乡政策落差、以及分散的两个医保基金现状,付出了双倍的运行成本、打折的惠民便民效果和基金分散风险增大等代价。九龙坡是在卫生部门对“新农合”启动基础上形成的城乡统管模式,管理机构、信息网络、服务网络统一,运行成本低、基金风险小、惠民便民充分,主要问题是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对口。南岸因农民少市民多,“新农合”一直未启动,为了避开劳动部门和卫生部门争管此项工作的羁绊,设立了正处级机构专管此事,这一模式虽然具有九龙坡模式的优点,但增设独立机构与机构改革要求相悖,与市级劳动部门和卫生部门均不对口,失去必要依托,“合管中心”有“孤儿”的无助感觉。

(三)制度设计应科学

对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xx市人民政府已经设计出一整套制度。据试点区反映,这一制度必须与区情结合进行调整与完善。如应将“新农合”一整套成功政策制度和管理移植过来、筹资50元和160元两档标准要适用城乡、要把民政部门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无缝链接、不应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交给营利性的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应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设立家庭帐户、门诊费用不宜过多统筹、实行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等等,都应求真务实,不能盲目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四)高度重视网络建设

从xx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区看,都对管理体系、信息网络、服务机构网络建设极为重视。试点区“合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充足。镇街设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和具体办事机构,区级财政对镇街工作机构安排有专项工作经费。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一步到位。南岸区近几年持续加大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建设的资金投入,决定在2008年对区内公益性医院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切实加强服务体系的能力建设,为参保群众就地就医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要保证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医保基金安全主要取决于医保基金盘子大小、政策是否科学和监管的实效。永川区目前城市居民参保仅2.2万人,人少资金少,风险度极高。九龙坡区将筹资50元标准的门诊报销定为50元和30元,虽然做到最大限度惠民,但如果区财政不兜底,医保基金存在崩盘的危险。在财政投入不足、公益性医院尚未变为现实之前,定点医疗机构的趋利性难以避免,只有切实有效地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才能堵住医保经费支出的“黑洞”,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启动我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纳入日程

启动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区当前的民生大事,是区委区政府执政为民要办的实事,建议纳入2008年区委区政府实施的十大民心工程。同时,应设立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尽快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我区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申请。

(二)确定模式、方便运行

据考察,xx市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区的三种管理模式各有利弊。鉴于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区卫生部门强力运作下,已有完整的管理、服务和信息网络,已经成功地摸索和总结出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验。由于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本相同,为了保证我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顺利启动和健康运行,建议隶属于区人民政府的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暂时设在区卫生部门,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配备相应编制和人员,负责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遵循原则,优化方案

(四)完善网络,强化保障

要及时完善覆盖城乡的管理、信息、服务网络。在健全区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同时,各镇街应成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科),由社会保障服务所承办本区域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具体事务。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内应相应设立“合管办”。依托“新农合”医疗信息网络基础,按照整合资源、增加模块、完善功能、无缝链接的要求,尽快完善涵盖城乡、信息精准、运行快捷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按照公益性医院的建设目标和财政全额拨款的要求,努力改善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条件,优化城乡基层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镇村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要确保区级和镇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各项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编制人员的落实。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自愿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原则: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以下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

(二)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三)综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四)高等院校、各类学校卫生所、医务室;

(五)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

(七)军队(武警部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有偿服务的部队医疗机构;

(八)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其他医疗机构。

第五条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营医疗机构须同时取得《营业执照》)并经营满6个月以上;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三)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无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卫生、物价、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管理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并经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物价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五)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服务范围执业;

(六)医疗服务场所使用面积和人员配备符合卫生生部门的规定要求。从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医疗服务场所的使用权限或租赁合同的剩余有效期限须在3年以上;

(七)医务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执业资格证;

(八)依法与本单位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并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材料;

(七)就医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九)人员花名册并附职称证明和执业资格证书材料;

(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查询);

(十一)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十二)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经办人员,须提供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军队(武警部队)的医疗机构,提供《中国人民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中国人民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制定多方参与的评估规则和医疗机构申请协议管理的程序,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可每半年组织评审1次,也可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价的方式开展评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有关管理人员3-7人,对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核查,核查人员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评估表格内容,进行量化评分。医疗机构综合评分R85分以上的,可以与其签订服务协议;综合评分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参保人群的数量、分布、医疗服务需求及医疗机构量化评分结果,与具备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发放“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

第十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以下药品目录管理规定: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年度服务协议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范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用品目录明细,并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分类结算管理,未经申报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年内有增减药品或变更药品规格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定期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分类结算管理。

(二)应当按照《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名称、剂型、适应证,合理用药,对症治疗。

(三)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西药备药率应达到80%以上、中成备药率应达到50%以上。药占比达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将备药率、使用率、药占比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使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超出药品适应证和限二线用药范围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五)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中,应分清主辅用药,辅助治疗用药的费用不得高于主要治疗用药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服务协议严格管理。

第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规定: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年度服务协议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明细,并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分类结算管理,未申报的医疗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年内有增减医疗服务项目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定期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分类结算管理。

(二)严格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诊治技术规范进行诊治,遵循先做一般检查治疗、后做特殊检查治疗的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特殊检查项目部位阳性率应分别达到R50%、R60%。

(三)参保人员需做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单价200元以上(含200元)、800元以下的医疗服务项目,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科)审批;单价800元以上(含800元)的医疗服务项目,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科)审核,再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四)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中,应分清主辅诊疗项目,辅助治疗项目的费用不得高于主要治疗项目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服务协议严格管理。

第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依法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规定。

(二)严格掌握各种疾病辅助检查的适应证,对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转院治疗,按规定办理手续。

(三)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各项收费记录清楚,主要收费项目公布在明显的位置,接受参保人员的监督。

(四)严格执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以其他名义分解收费项目。

(五)严格掌握各种诊疗项目使用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参保人员1天内接受物理治疗、中医治疗和民族医治疗的医疗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4项。

(六)控制乙、丙类医药费(包括乙类药品和乙、丙类医疗服务项目)在总费用中的使用比例,原则上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甲类医药费使用比例应分别达到60%、75%、85%以上。

第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向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参保人员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第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单独建账,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与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医院端结算软件的数据接口,实现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信息的实时传送、实时审核。按要求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账目清单等有关信息。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服务协议约定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处理。

第十七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停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1-6个月进行整改: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随机抽查定点医疗机构病历样本总费用中存在违规或不合理医疗费占比超过10%的;

(二)特殊检查阳性率低于规定的;

(三)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提供医疗服务或医师超范围执业的;

(四)由非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开具处方、检查单、医嘱并使用医保基金结算的;

(六)存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的;

(七)拒绝、推诿病人住院的;

(八)医疗保险收费系统未能专机专用的;

(九)未经申请,擅自改变收费系统终端设备使用地点的;

(十)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十一)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第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定点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一)有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且年内停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2次及以上的;

(二)虚报医疗费用以减免应由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或以提供现金、实物等经济手段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

(三)因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问题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

(四)将科(诊)室或分支机构以合作等方式对外出租或承包,并为承租(包)科(诊)室或分支机构提供社会保障卡刷卡服务的;

(五)冒名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报医疗费用、转嫁收费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六)利用医保专用读卡器、计算机及线路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网络接入或代非定点医疗机构套用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医疗费用结算的;

(七)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或吊销诊疗科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有效证件未通过年度校验仍提供医疗服务的;

(八)使用假冒、伪劣药品,或者擅自生产、使用未经批准制剂的;

(十)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行为,在社会上造成重大不良影响,造成医疗保险基金严重损失的;

(十一)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自终止定点服务协议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原则上包括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医疗费用结算、付费总额控制指标、质量保证金兑付和下年度签约的依据。

关键词:铁路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铁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展以来,历经5年多的探索和实践,无论是从完善法规政策、创新管理制度上,还是从扩大覆盖范围、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上,都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铁路企业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铁路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在管理上呈现出更多这样那样的新问题,仍然有相当一部分职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需要继续加强和完善。笔者针对成都铁路局在渝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一、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金额、消费明细、余额查询不方便,职工心中无数,不踏实

二、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覆盖范围窄,不适应铁路职工点多线长,分布广、散的局面

三、定点医院联网率低,联网医院级别低,不能满足铁路职工看病的需要

四、异地就医限制过死,住院费用报销冗长烦锁

五、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数据信息库分离,维护和查询费时费力

总之,铁路企业医疗保险管理的不断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它需要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不浪费医保基金,才能真正为参保职工就医提供经济支持,才能取得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

参考文献:

一、基本功能

1.基本医疗服务

(1)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

(2)提供出诊、家庭病床和家庭护理等家庭卫生服务。

(3)提供院前急救服务。

(4)开展康复期医疗服务。

(5)运用针灸、火罐、推拿等技术开展适宜中医药服务。

(6)三甲医院对口支援专家每月至少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2天。

2.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每月在社区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得少于1次,重点做好卫生应急,重大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和食物中毒等防治知识的宣传。

(2)每季度或根据传染病的发病季节在社区宣传栏制作防病知识专刊。

(3)每季度发放《*健康管理报》和其他的健康宣传资料。

(4)深入特定场所(如新引进驻区企业等)开展肝病等传染病、职业卫生、心理健康、亚健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5)为每位居民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达90%。

(6)管理片区60岁以上老年人每季度随访1次,80岁以上提供2个月一次的契约式管理和随访服务,同时根据老年人需求及时提供上门服务,签订健康保健合同的健康管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对其他35岁以上人员开展就诊测量血压,对吸烟、酗酒、久坐等高危因素进行干预。

(7)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实施规范的动态管理,慢病管理率达85%,至少每季度1次的定期跟踪随访,随访结果(临床治疗、生活行为、健康指导信息)及时录入计算机实行动态管理并保存纸质的随访记录。

(8)开展社区居民的死因监测和调查。

3.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控制

(1)对社区范围内的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管理与宣教。

(2)协助对突发性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及流调。

(3)根据周边居民服务需求开展儿童计划免疫接种(2008年应开展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景明佳园、春江新城、丁墙、天后、金叶花园、上怡二村。2009年后由区公卫办确定)。

(4)根据需求协助开展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2008年应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景明佳园、天后。2009年后由区公卫办确定)。

(6)开展学校因病缺课、发热、腹泻早期预警监测,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4.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

(1)配合做好2个系统管理。

(2)协助做好新生儿出生缺陷、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及育龄妇女死亡的调查和登记。

(3)开展产后访视。

(4)协助做好免费婚检宣教等工作。

(5)做好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孕前宣教,负责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5.康复医疗服务与惠民救助

(1)掌握社区残疾人等功能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和医疗康复需求,社区人群残疾发生情况及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并建立资料。

(2)开设红十字爱心角,设立红十字募捐箱。

(3)基本用药零差率品种不少于药品总量的50%。

6.合作医疗

(1)建立辖区“大病救助卡”、低保户五保户惠民减免工作台账,实行五免五减半,并如实做好登记工作。

(2)执行医疗服务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合理诊断、合理检查、严禁大处方、乱收费现象。

(3)有专人对合作医疗系统进行管理,确保网络通畅,收费项目维护准确无误。

二、基础管理

(一)人员管理

1.人员配备

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数量适宜的卫生技术人员。人员配备要以精干、适量和高素质为原则,要求医护人员一专多能。

每个站人员配备以团队组成人员为主,工作日白班在岗人员不少于3名[1名医生、1名护士、1名收费人员],夜间有1名医务人员值班,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站医务人员构成[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2名(1名中级或高年资住院医师、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2名护士,1名药房人员兼收费、操作合作医疗刷卡,1名医技人员兼B超、心电图、检验、1名公卫医师,其中1名医务人员(女)兼产后访视]。

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人员掌握血、尿常规的检验分析技术。全科医师应全部掌握心电图机的使用。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接受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针灸、推拿、按摩、火罐等在内的至少1种中医药服务技术;能够为居民提供健身指导与咨询,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应掌握所服务区域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社区主要疾病谱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熟知法定传染病分类、报告方式、报告时限等各类卫生应急常识,重大传染病防治常识。

人员配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法定的执业资格,医护人员必须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专业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并取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他工作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医师、护士经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基本医疗和护理服务;未经注册的,不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2.人员聘用

(1)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并实行聘任制。对符合聘任条件的执业(助理)以上医师,经个人自愿申请,由中心进行考试考核择优调配聘任,并报区卫生局社区科注册备案。

(2)鼓励聘用离退休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为其开展服务提供便利,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3)对聘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聘期为一年,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续聘、转岗、辞退。

(二)业务管理

1.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康复、人员培训等业务工作由中心统一安排,并进行检查指导。

2.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院前急救工作,对急危重病人应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护送转诊到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与中心双向转诊协议,保证就诊者得到便捷、连续、优质的服务和急救渠道的畅通。

4.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从事超范围诊疗业务。

5.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区卫生局及中心定期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班,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药品管理

1.社区卫生服务站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由中心统一配送,实行一体化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站用药必须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用药目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与中心药房托管统一实行10%让利,对基本用药零差率品种药品做到首选、必选、多选。

3.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用药计划必须每月报送中心,中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用药计划采购和调拨药品。

4.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药品进销存明细帐,药品实行季度盘点。严禁社区卫生服务站从其他渠道和个体药贩手中进购药品及其它医用材料。

5.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要有专人负责,并按要求落实防盗、防鼠、防潮、防霉变等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严禁将药品分散保管。

6.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经营品和一类。

(四)财务管理

1.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收支纳入中心一体化管理,不允许私立帐户独立核算。

2.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严格执行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按照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做到临床常用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项目标准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3.全面落实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减免政策。

三、基本规范

(一)基本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制度:

1.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制度

2.24小时值班制度

3.社区卫生服务站上门服务制度

4.社区卫生服务站双向转诊制度

5.社区卫生服务站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6.团队工作室制度

7.公卫工作室制度

8.社区康复室制度

(二)基础台帐

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统一格式工作台账,并规范填写。每月各中心对站点工作台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有书面检查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

1.基本医疗服务登记本

2.双向转诊登记本

3.传染病、结核病人管理登记本

4.院内感染管理登记本

5.残疾人(精神病人)康复登记本

6.妇幼、计划生育服务登记本

7.辅助检查登记本

8.医疗事故差错纠纷登记本

9.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本

10.“五小”单位基本信息登记本

11.健康咨询登记本

12.惠民医疗登记本

“十一五”改革成就概述

“十一五”是政府投入卫生事业力度最大的时期,2006年~2009年,中央财政合计安排卫生事业资金1852.9亿元。2009年与2005年相比,在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卫生支出所占比重从17.93%增加到27.23%,社会卫生支出比重从29.87%增加到34.57%,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从52.21%下降到38.19%。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状况显著改善,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在此期间,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中央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58.4亿元,支持近5万个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其中县级医院近2000个,乡镇卫生院2.3万个,村卫生室2万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82个,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16个。900所城市三级医院与2200所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并通过培养培训、对口支援、执业医师招聘等多种手段,改善基层服务条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破解“看病难”,人才是关键。从2010年起,我国计划在3年内培养6万名全科医生,基本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为此,国家还免费为西部地区定向培养医学生,2010年已招收5000名农村免费医学生。

医改进入攻坚期

医疗机构作为一个庞杂的系统,各项改革举步维艰。然而,虽然艰难,但各地也不乏勇于创新者,上海闵行模式,安徽改革探索,郑州片医模式等,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1.安徽: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0年1月1日开始,安徽在全省105个区县全面推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改革包括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制度在内的同步改革,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运行体制与机制、补偿制度等。

改革中强调建立政府主导、体现公益性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按1%的农业户籍人口确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并按山区、丘陵、平原分类进行差别核定。

安徽省卫生厅厅长高开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医改中要重点处理好五个关系才能保证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即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整体设计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公益与效率的关系;编制管理与岗位管理的关系;统一步调与鼓励创新的关系。

安徽创新基本药物制度,使得基层招标药物配送率逾九成。为了确保广大群众吃上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安徽省组织了面向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零差率药品招标采购。共有来自全国120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9676个药品参与了招标。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共计857个品规的药品入围。在招标中,安徽省采取了不同于以前的模式,创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药品质量。截止2010年10月底,由安徽省省级招标采购的药品基层配送率已经超过90%。在招标采购中,安徽省实行了多项创新举措,使得招标药品价格较国家零售指导价平均降价52.8%,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2.上海:闵行经验

闵行区位于上海西南,区域371平方公里,辖3个街区,200万人口。从医疗资源来说,有三所综合医院,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8年,闵行区成为卫生部应用居民电子健康推进居民管理的试点区。闵行区总体改革的框架是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eHR)为核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和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对卫生管理流程再造、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转变服务模式,打造全新的卫生服务模式。通过三年工作,闵行区共进行了8大系统72个公共模块,有基本医疗管理系统;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系统;药品管理系统,包括供应链管理、用药监督、合理用药。包括全程药品采购、库存上下限个设定、商流、物流、资金流在网上的运行。包括医院的医生合理用药,还在建立患者通过eHR的安全用药。通过这种管理,每一片药在哪里生产,由谁配送,由谁开药,药品和临床病症有何关系、每片药的费用合理不合理,都可以监管到。

闵行区坚持应用信息化工具,用总体卫生管理的模式和机制转变的共同整合来促进卫生发展。闵行区给居民发了两张卡,一是健康卡,针对户籍人员,对流动人口发绿色的卡,对医务人员发了绩效卡。群众看病时必须刷两张卡,居民健康卡是登陆居民健康档案的“钥匙”,存储居民从出生到死亡与健康有关的记录资料。同时医务人员做每一样工作都必须刷绩效卡,与健康卡捆绑,这样记录医务人员的绩效,每看一个患者、每干预一个高血压、每做一个计划免疫,都把工作量记录在他的名下。同时闵行启动质量管理体系、监管体系。闵行区卫生局局长许速认为,这两张卡调整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从过去上级要求他做变成他自己主动做,真正体现出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劳不得。

3.郑州:片医负责制

郑州市“片医负责制”工作始于2008年。为指导基层开展慢病干预,郑州市卫生局妇社处与市疾控中心、金水区凤凰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开展基于片医负责制的“健康与疾病管理”。筛选确定1700人为目标人群,分为健康、高危、重点等3类人群,分别进行“慢病精细化管理”的研究。与此同时,郑州市政府用于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已由2007年的1550万元增加到了4795万元,城市居民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已超出发达地区水平。2010年,郑州市卫生局以社区为服务区域,以家庭为服务单元,以所辖居民为服务对象,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每1000~1200户居民配置1名医生和1名护士,每三个片医小组配置1名公共卫生医生,推行社区“片医负责制”试点。目前,已有5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此项工作,组建片医小组588组,基本实现市中心城区全覆盖,并利用健康档案电子管理软件,建立家庭和个人规范化健康档案1,246,367份,其中60岁以上老人建档率达到70%以上。

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根据试点城市经验,按照认识统一、条件成熟、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标准,我们初步确定将在全国重点推进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与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加大对县级医院建设发展支持力度,建立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是加快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按照“上下联动”的要求,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内在利益纽带、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

三是优先发展县级医院。大力发展县级医疗机构,是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新时期党对农村卫生工作从理论到实践新的突破点。2004年以来,卫生部始终把县级医院的建设作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着力点,力图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套、加强对口支援等多种手段,在两年之内使每个县至少拥有一家二甲以上水平的县级医院。

四是改革医疗保障支付方式和医院收费方式。在推行医疗保障“一卡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医疗费用在医院直接结算、异地结算;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支付方式,促进公立医院形成控制费用的内在机制。同时,努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报销水平。

五是改革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立医院运行绩效。以临床路径为抓手推动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内部挖潜,促进因病施治。同时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和预约诊疗服务。

六是完善医务人员激励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加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

七是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网络,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输送大量合格的医疗人才。

八是推进医院信息化和远程医疗。建立以电子病历建设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网络,促进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基层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信息化建设成果显著

新医改以来,卫生部对卫生信息化高度重视,按照统筹规划、顶层设计、互联互通的指导理念,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集标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等多项标准与规范,并在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开展了区域卫生信息化试点工作,卫生信息化工作成效初步显现。2010年,各省市卫生信息化工作在稳步推进,涌现了大批卫生信息化建设典范。

1.卫生部开展电子病历试点

2010年10月14日卫生部下发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2个省(区、市)部分区域和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2.北京“医联码”,方便患者就医

2010年9月开始,北京市卫生局在全市三级医院和11个郊区县中心医院向包括外地患者、新农合患者和无医保的北京患者在内的非医保患者发放“医联码”。“医联码”是电子信息条码,可以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

“医联码”发放后,北京市各大医院向每位患者发放的就诊卡,均须贴上记录患者实名信息的“医联码”。这样,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基础性疾病、曾经在哪家医院(限北京地区)接受过哪些治疗、吃过哪些药物等基本信息,都将全部载入卡内,供接诊医生在进一步诊疗时参考,以更好了解患者的医疗需求、省去不必要的诊查,避免过量开药,并拿出更科学、经济的治疗方案。

“医联码”在使用过程中,首先可更好地方便患者就医;其次,方便医院管理。在医院内用唯一身份识别的条码号进行就医、划价、检查、取结果、取药,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减少医疗差错;第三,方便政府管理。通过统一就诊号采集门急诊信息,可以很好地了解医疗需求,了解疾病谱变化,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医联码还可以支持突发事件的应对以及传染病症状监测。

3.福建省“一卡通”电子钱包支付系统投入使用

2010年6月9日,由福建省卫生厅组织的“一卡通”电子钱包推广应用现场会在福建省立医院召开,标志着福建省医疗机构在继社保卡作为就诊“一卡通”系统成功应用之后,又一个便民、利民的信息化工程投入使用。

2009年10月1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福建省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省启动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2010年底前建成省、市两级社保卡系统,全面发放社保卡,在社会保障、医院就诊、金融支付等领域推广应用。根据该文件指示精神,福建省卫生厅推动了“一卡通”电子钱包的建设。在“一卡通”电子钱包支持下,患者不必预交现金到医院,现金支付部分可直接从电子钱包扣除,实现了金融付费。

利用社保卡作为就诊卡并实现电子钱包支付的省级系统在国内并无先例,这是一个跨行业、跨系统、跨平台的创新。系统投入使用后,患者在福建省内医院持社保卡到门诊医生处就诊,直接从电子钱包扣收挂号费,在收费处与医保对接结算时自付金额从电子钱包扣收,然后到门诊药房刷卡取药和放射科检查,患者还可以到门诊大厅的银行自助机上查询电子钱包消费明细。整个就诊流程简单方便,只用一张卡,不用交现金。

4.湖北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

湖北省自新农合试点以来,同步开展新农合信息化工作,按照省、县两级的应用模式,目前已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网络,逐步实现了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增强了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截至2010年底,湖北省97个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均建立了县级数据中心,74个县(市、区)实现了县级数据中心与省级信息平台的连通,实现了参合信息和补偿信息的上传、查询和公示。

通过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也稳步提高,全省83%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71%的乡镇卫生院建立了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75.3%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81.5%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与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连通。

湖北省各地在新农合制度建设方面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摸索出极具个性和实用性的信息化管理措施。洪湖市等23个县(市、区)实施了磁卡管理,秭归县在磁卡管理的基础上采用“磁卡+条码枪”信息管理模式,对参合农民实施磁卡管理,对新农合药物实施条码管理,强化了对参合农民的身份识别和定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的监管。

5.安徽省新农合信息化网络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安徽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新农合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累计投入3050万专项资金,建成了覆盖全省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新农合信息网络的纵向互联,以及与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横向对接。2010年,全省承担住院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中有95%已与新农合信息系统联网对接,70%的门诊统筹村卫生室与新农合信息系统联网连接,实现了农民看病不出村,医疗费用即时结报的目标。

安徽省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建设,对提高新农合服务效率和监管效果发挥了巨大作用。一是实现了即时结报,通过网络即时审核费用清单,患者出院立即结算,当场就可以拿到报销款,参合农民在省内流动就业时,也可就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即时结报。二是实现了网络实时监控,大到省级医院,小到村卫生室,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和收费情况均可在线监控。三是为参合农民使用IC卡就诊创造了条件,目前安徽省已经有60%的县实现了“一卡通”,参合农民就诊可以“刷卡”报销。四是便于系统间的协调合作,新农合信息系统可进一步与医疗救助信息系统、银联系统、电子健康档案等信息平台对接。

6.江苏1300万元建新农合省级信息平台

2010年8月25日,江苏省举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信息平台建成投入使用仪式。自此,该省参合农民可与省级大医院实现预约看病,并享受即时结报服务。

江苏农民可以通过新农合省级信息平台门户网站,查看自己关心的新农合政策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具体服务信息、可报销的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等。同时,需要转外就医的患者可以在当地合管办通过信息平台,向省级定点医院提出转诊申请。省级定点医院根据情况及时作出答复,对同意接受转诊的参合人员,省级定点医院开通接诊绿色通道。在省级定点医院医治结束后,参合人员在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的医药费用,不需要回参合地办理补偿手续。定点医院垫付的补偿费用由医院与统筹地区合管办另行结算。

7.河南3500万加强社区卫生信息化

2010年,河南省卫生厅筹措3500万元专项资金,为郑州、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济源六个首批医改试点省辖市开发建设社区卫生区域信息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并为全省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进行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这一举措旨在提高全省社区卫生综合改革信息化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实施。

8.江西全面推行医院上网采购药品

9.新疆660万加强新农合信息化

2010年新疆医改将投入8.3亿人民币。主要用于建设43个县级医疗机构、55个中心乡镇卫生院、582个村卫生室的建设。新疆将投入660万元加强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促进新农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10.上海开通免费网上病历服务

上海市在2010年推出免费的网上病历服务,让患者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及时查到就医记录,内容包括处方、病历及就医费用等信息。网上病历服务将涵盖上海市大部分三级甲等医院,同时也包括达到医疗信息化标准的一级、二级医院。届时,患者的就医记录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本人的市民信箱里。一般就医当天的信息,患者第二天就能收到。患者的诊断报告、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都能在网上查阅;而胸片、CT片等资料暂时不能出现在网上病历中。

医院信息化发展进入更高阶段

作为区域卫生信息化的主体之一,医疗机构的信息化需求日益增长。厂商把握好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应用特点,才能为其提供针对性强、安全可靠、性价比高的软硬产品及解决方案。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我们认为,未来医院的信息化需求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标准化要求越来越高

标准化是在信息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上所出现的必然需求。随着医院信息系统的不断增加,系统之间的信息交互被提到日程上。在这样的情况下,标准化成为必然的选择。国家卫生信息化“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卫生信息标准体系。

信息的产生、存储、传递涉及到不同的系统,如果系统采用私有的数据编码、存储和交换标准,将给信息交互带来严重的阻碍,甚至使得交互无法进行;而如果采用标准的协议,系统就具有较灵活的适应性,可以和所有遵循同样标准协议的其他系统进行交互,从而具有更强的适应力。

2.产品细分化,信息安全化

医院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决定了医疗机构内部系统产品的细分化。目前,在国内的大型医疗机构中,我们很难发现一家医院仅使用一家厂商的软件产品。通常情况下,医疗机构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厂商的专业、专长产品。如今在行业中出现了分别以电子病历、PACS、手术麻醉信息系统、远程心电信息系统等为主要产品的技术服务专业供应商。术业有专攻,随着医院对产品的细分,越来越欢迎在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专业技术供应商。

3.支持远程医疗会诊,开放兼容性要强

从互联网时代走向物联网时代,3G、4G时代的到来,给未来的医疗市场带来了无限的想象空间,有人预测,远程会诊将成为21世纪7大最有前景的产业之一。因此,对于IT厂商来说,应在通信协议、接口标准和互联网方面投入更多的力量。

目前,国内医疗信息化软件厂商可谓鱼龙混杂,地域上星罗棋布,兼容性高低不一,而只有那些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可扩展性和灵活多变的接口设计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长久发展。除了各个系统如病理信息系统、心电图系统、体检信息系统、护士工作站系统等能相互兼容、互相自由调用外,HIS系统还必须能综合自身医保软件和其他多家医保系统的共性,能预留外置医保接口,为全国大多数地方提供社保接口和新农合接口,方便患者就医支付。

4.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上日程

县医院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的龙头,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是统筹城乡卫生发展的纽带,其门诊量占公立医院的1/3,住院量占到公立医院的一半。把县医院这个龙头抓好,对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均衡医疗资源配置,让基层百姓更多享受到医改成果,无疑是举足轻重的。也正因此,在深入推进医改过程中,县医院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支持。

优先发展县医院已列入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内容。据悉,卫生部将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采取三项举措,强力助推县医院做强。在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中,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53亿余元,全国共有2130所县级医院获支持。项目将改善医院医疗设备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急诊急救、重症监护、手术室、妇产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建设;专项配备PACS,逐步将医院信息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支持日常监测信息的采集、上报和开展远程会诊。

5.IT厂商:从卖产品到卖服务

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

尹力副部长在2010年11月15日的全国卫生信息化工作交流大会上的讲话指出:综合分析我国卫生信息化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一是各项业务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水平与实际需求尚有差距,卫生信息化的发展还远不能满足当前深化医改工作的需要。二是缺乏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医疗机构内部的信息化功能强,但医疗机构之间的总体协同效果差;纵向卫生业务系统的功能强,但系统之间信息不能互通,资源不能共享,“信息烟囱”与“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三是卫生信息化数据标准不一,仍存在手工填报数据及重复采集信息现象,一些数据失真、效率低下。四是缺乏一支卫生信息化专门队伍,缺乏既了解卫生信息化现状及需求,又具有信息化工作经验的人才。五是政府投入不足,缺乏各级财政投入的运行机制,缺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激励机制。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卫生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影响到深化医改大局和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决不能让卫生信息化建设成为深化医改工作的短板。

虽然目前国内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风风火火,也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但成就背后,建设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矛盾依然突出。我们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投入机制

卫生信息化发展很快,但投入机制等深层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无法形成可持续发展源动力,仅仅靠中央、地方专项资金的支持,只能起到启动作用,而信息系统在各级医疗机构中的发展和稳定运行的费用需要有资金投入机制来保障。

2.体制规范是空白

3.信息化不能承载超出其业务能力的期望

信息化是提高管理效率的工具,是为管理服务的。只有在管理模式比较成型和稳定的情况下,信息化应用才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近两年来,医疗卫生行业对信息化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对信息化在医改中的作用寄予厚望。但信息化不能解决机制问题,无法承载超出其业务能力的期望。我们在追寻卫生信息化理想中最完美、最纯粹的时刻,也无法忽略卫生信息化不能承受之重。

4.医疗机构IT人才的短缺

展望“十二五”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尹力副部长指出:要抓住“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新机遇。卫生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着眼深化医改大局和长远发展,统筹规划,积极探索,逐项建设,梯度推进,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2010年上半年,卫生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制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工作要求,在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信息化的发展思路,研究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35212工程”的总体框架,即建设国家、省和地市3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5项业务应用,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2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网络,逐步建设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标准体系。考虑把3级卫生信息平台作为横向联系的枢纽,系统整合5项业务的纵向功能和应用,互联互通各项卫生工作。

尹力副部长指出,在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卫生部将在中央层面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一是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协调与沟通,争取将卫生信息化建设纳入“十二五”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研究下发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意见等深化医改的配套文件。三是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同时,各地要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整体规划,统一标准。要注意整合卫生信息化的需求和资源,建立各方广泛参与的机制,上下一致、各方联动,合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避免走弯路和造成资源浪费,发挥卫生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的最大效益。要注意发挥信息化方面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探索完善内部业务信息化建设,发挥他们在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优势。

在谈到“十二五”卫生信息化发展目标时,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孟群指出: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为切入点,统筹推进适应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到2015年初步构建全国卫生信息系统基本框架,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逐步建立可共享的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基础数据资源库,为全国30%的人口办理健康卡和建立符合统一标准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到2015年全国所有三级医院为每个就诊患者建立符合统一标准的全内容电子病历数据资源库;三分之一的二级医院建立符合统一标准的部分内容电子病历数据资源库。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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