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举措不仅帮我省下了600元的检查费,还避免了重新检查的折腾。”11月4日,患者朱先生前往市太和医院综合医疗科就诊,得知自己前不久在武汉第四医院做的肝功能检查结果在该院可互认,意外又欣喜。
这得益于全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便民举措。目前,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十堰6家三甲公立医院均已接入湖北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实现全省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的线上互认,可进行跨机构、跨区域检查检验结果的共享调阅。
据了解,接入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后,医生开具检查检验项目单时,若患者近日在省内其他医疗机构做过相同检查检验项目,平台会弹窗提醒医生查看有“鄂HR”互认标识的结果,避免重复检查。目前,该平台实现142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其中检验项目82项、检查项目60项。因病情变化需重新检查的,医生要作出解释说明。
为保障医疗安全,市卫健委委托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和放射医学质控中心对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和影像检查进行质控,并公布了各医院已达标可以参与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清单。今年以来,我市推动4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9月以来全市共互认检查检验结果1.1万人次,累计为患者节约费用280余万元。
当前,我市正积极推进二级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系统改造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预计12月底实现与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互联互通。届时,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全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省内跨域线上互认。(十堰日报记者曾雨通讯员魏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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