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扰民可以通过报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进行举报。
2、若跟宠物狗户主进行沟通无法解决,可以找物业进行调解,给予压力,不需要匿名,适当可以再次上门说明利弊;
3、若物业进行调解也无效,基本可以确认为恶邻,直接报警处理,虽然警察也是以调解为主,但当调解次数达到多次后,警察会进行罚款或更严重的直接回收宠物狗进行处理。
如果住户的权益受到了损害,选择举报投诉也要有策略和方法。以狗叫扰民为例,
首先,要明确知道是哪家的狗在叫,要录音录像取证;
其次,住户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居委会举报;
再次,如果报案之后仍未处理的,可以向辖区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按照公安部门监督体系,会很快给投诉者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法律分析:可以,但需要依据法律。《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果住宅商用的,经过法定程序的,是不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