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律师,代理案件打赢了官司,仍被当事人投诉,认为代理案件效率不高,没有使其享受到法律服务,要求退费。
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在司法行政系统蔓延”。司法局工作人员积极与律师沟通,让律师终于意识到“作为律师不能仅仅追求经济利益”,表示“愿意”全额退费。
这件事,被南召县司法局当做“工作成绩”发到了官方公号上,但不知何故,又自行删除了。
在这种情况下,孟女士向司法局投诉,认为律师效率低,没有使其享受到法律服务,要求退费。
刘律师则认为:按照双方约定,自己已经完成了代理义务。
司法局考虑到孟女士家庭负担重,工作人员积极与刘律师进行沟通,让刘律师认识到作为律师不能仅仅追求经济利益,同时更要肩负社会责任。最后刘律师“表示愿意”免费为孟女士代理,退还孟女士的代理费。
刘律师该不该全额退费?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加入我们的专题社群,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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