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34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宁波大叶园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工业”)首发获通过。
大叶工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章宇轩、梁昌红。这是国泰君安今年保荐成功的第3单IPO项目。1月7日,国泰君安保荐的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8日,国泰君安保荐的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大叶工业专注于农林园艺灌溉及喷洒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叶晓东直接持有公司4618.8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41.9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叶晓东、裘柯控制的姚叶投资、大叶日恒分别持有公司39.76%、9.07%的股份。叶晓东、裘柯系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控制大叶工业90.7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大叶工业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67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72,186.04万元,分别用于智能灌溉产业园项目、园艺用品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逐期上升且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上升且显著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目前的高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发行人较高自产比例生产模式未成为行业主流的原因及合理性,自制为主的生产模式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3)各业务板块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境外主要销售地区及不同客户类型针对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原因;(4)机器换人、精益化生产管理对发行人报告期主要产品单位耗用工时及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直接人工费用下降与机器设备折旧变动是否具有合理的匹配关系。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