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传输与烘干装置,具体涉及粮食用传输与烘干一体装置。
背景技术:
大米是仅次于玉米和小麦的第三大粮食作物,我国稻谷年消耗量在1.90亿吨左右,有60%以上的人口以大米为主食。大米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青睐,是因为大米是禾谷类作物中营养价值最高的。稻米含有丰富的碳水化合物,适量的蛋白质,各种氨基酸的比例较合理,并含有维生素和矿物质,是营养均衡的健康食粮。人从大米及大米产品中摄取60%—70%的热量和20%的蛋白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输送装置不具备烘干功能,大米在输送过程中由于水分较高,易造成大米的变质,目的在于提供粮食用传输与烘干一体装置,使大米在输送的同时,进行烘干,不仅能够避免大米输送过程较长造成大米变质,还能够节省生产效率,省去了单独烘干大米的过程。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粮食用传输与烘干一体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设置在机架上方的输送带,在输送带旁设有与输送带垂直的滑轨,滑轨上设有可在滑轨上滑动的钉耙;机架与输送带之间设有通风箱,所述通风箱上方开口,通风箱与热风源相连;所述输送带上设有若干通孔,所述通孔的直径小于大米直径。
本实用新型能够在大米在输送的同时,进行烘干,不仅能够避免大米输送过程较长造成大米变质,还能够节省生产效率,省去了单独烘干大米的过程。将大米放置在输送带上运输,输送带下方设有通风箱,通风箱通过与热源连接,向输送带的下方提供热风,热风通过输送带上设置的通孔通入到输送带上的大米进行烘干;输送带旁设置的钉耙通过在滑块上来回运动,从而对输送带上的大米进行刮动,使大米在输送带上更好的铺展开,还能对大米进行翻转,使其受热均匀,提高烘干的效果,可使大米快速烘干,避免了水分聚集造成大米变质。本实用新型的装置,通过输送与烘干一体化,能够在大米输送的过程的同时对其进行加工,热风通过从输送带的下方通过通过进入,可以实现大米的均匀受热,并且不会使大米飞溅,若在在输送带旁设置热风源,则会使大米被吹得到处都是,不仅使大米受到损失,同时还降低了效率;同时钉耙对大米的刮动进一步大米的受热更加均匀。
输送带两侧设有挡板,能够防止大米在输送过程中从输送带的两侧掉落下来;同时也能防止钉耙在对大米进行刮动时,使大米洒落。
所述机架与通风箱之间设有震动装置,启动震动装置,能使输送带上方的大米震开,防止其发生团聚影响烘干效果。
所述机架下方设有滚轮,能够方便的移动整个大米烘干装置,而不会局限于一个地方使用。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粮食用传输与烘干一体装置,通过输送与烘干一体化,能够在大米输送的过程的同时对其进行加工,热风通过从输送带的下方通过通过进入,可以实现大米的均匀受热,并且不会使大米飞溅,若在在输送带旁设置热风源,则会使大米被吹得到处都是,不仅使大米受到损失,同时还降低了效率;同时钉耙对大米的刮动进一步大米的受热更加均匀;
2、本实用新型粮食用传输与烘干一体装置,输送带两侧设有挡板,能够防止大米在输送过程中从输送带的两侧掉落下来;同时也能防止钉耙在对大米进行刮动时,使大米洒落;
3、本实用新型粮食用传输与烘干一体装置,机架与通风箱之间设有震动装置,启动震动装置,能使输送带上方的大米震开,防止其发生团聚影响烘干效果。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标记及对应的零部件名称:
1-机架,2-输送带,3-滑轨,4-钉耙,5-通风箱,6-通孔,7-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粮食用传输与烘干一体装置,包括机架1、设置在机架上方的输送带2,在输送带旁设有与输送带垂直的滑轨3,滑轨上设有可在滑轨上滑动的钉耙4;机架与输送带之间设有通风箱5,所述通风箱上方开口,通风箱与热风源相连;所述输送带上设有若干通孔6,所述通孔的直径小于大米直径。
优选的,输送带两侧设有挡板7,能够防止大米在输送过程中从输送带的两侧掉落下来;同时也能防止钉耙在对大米进行刮动时,使大米洒落。
优选的,所述机架与通风箱之间设有震动装置,启动震动装置,能使输送带上方的大米震开,防止其发生团聚影响烘干效果。
优选的,所述机架下方设有滚轮,能够方便的移动整个大米烘干装置,而不会局限于一个地方使用。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