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通讯员曾慧)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梳理了典型消费维权案例,进行法律解析,引导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诚信经营、合法维权。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一起案例中,消费者在使用防盗门时发现门内部填充物与购买时商家承诺的不一致,“铝箔”变为“蜂窝纸”。最终,消费者起诉商家欺诈获得法院支持,获得三倍赔偿。
据悉,2021年初,梁先生在某经销部购买了防盗门,并支付4100元。卖方明确在合同中承诺防盗门的内部填充物为铝箔,并在收款凭证上予以标注。2022年底,梁先生更换门锁时发现门内填充物为蜂窝纸,协商未果后,向法院起诉。
梁先生要求撤销合同,经销部返还防盗门购买款4100元并给付三倍赔偿12300元。经销部则表示,不同意梁先生的诉讼请求,经销部出售的门是合格的,也有合格证,不存在欺诈行为。
庭审中,双方均认可该防盗门内部只有猫眼周围部分填充物为铝箔,其余填充物为蜂窝纸。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之间的合同,经销部返还梁先生货款41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12300元;梁先生返还防盗门(经销部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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