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鑫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杯子和碗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51-33281023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561000
项目名称
贵州鑫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杯子和碗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贵州鑫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中创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安顺市开发区宋旗镇川渝工业园6号厂房,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4400m2,建设内容为:一次性杯子生产线四条和一次性碗生产线四条以及生产车间、办公室、库房。该项目生产原材料为聚丙烯(PP颗粒)、内袋OPP印刷膜(包装膜)。项目总投资5000万,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占总投资的2.16%。项目建设后年产2500吨一次性杯子及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与车间地坪清洁废水一并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川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减震降噪、隔声墙、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绿化等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次品、废机油、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及次品经过粉碎后返回用作原材料生产,不外排。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