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沙坪坝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1日
沙坪坝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沙坪坝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沙府办发〔2020〕56号)、《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性质定位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服务是指按照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的要求,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对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智慧化改造的基础上,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体征监测、呼叫响应、居家安全协助等专业居家照护支持服务。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破解老年人居家照护难题,使老年人特别是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专业的照护服务,建立健全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与机构养老床位服务之间有序互转机制,破解养老照护服务“进家庭”难题,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2023年试点期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逐步达到1400张,有效解决1400个服务对象的居家照护难题。
(一)试点范围
养老服务中心或养老机构服务辐射范围内的镇(街道),均属试点镇(街道)。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农村及偏远地区的服务半径依据就近原则不宜超过30分钟,以确保服务需求及时响应。
四、服务对象
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沙坪坝区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沙坪坝辖区范围内(不含高新区),所住房屋为自有或直系亲属自有住房;
(二)老年人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三)老年人及其家属有养老服务需求,愿意支付相应费用享受服务,且接受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所涉及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改造;
(四)接受服务的老年人至少有一位生活自理的人员共同居住(部分失能的独居老年人除外)。
五、床位建设和服务内容
(一)床位建设内容
承担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服务机构,应保证服务期间床位改造内容的质量和设施设备的维保。床位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按照《关于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渝民发〔2020〕22号)改造内容,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对住所的卧室、卫生间、厨房、客厅、楼梯等关键位置进行适老化改造,营造无障碍空间,为老年人居家安全和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有效开展提供基本设施保障。
2.智慧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和开展服务需要,对住所安装必要的网络设备和智能化设施设备,包括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呼叫应答设备、智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等智能化设备,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二)床位服务内容
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服务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服务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包,并按照签订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精神关爱、家庭照护支持等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生活护理服务
一是进食护理,为老年人喂饭、喂水、鼻饲等。
二是排泄护理,协助老年人大小便等。
三是身体护理,为老年人上门修剪指甲、洗头、理发剃须、褥疮防治、尿道口护理、口腔护理、翻身更衣等。
四是晨间护理,为老年人洗脸、刷牙、穿衣、梳头等。
五是晚间护理,为老年人洗脸、刷牙、脱衣、洗脚、会阴清洁、熄灯等。
2.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助餐服务,包括入户助餐、入户送餐、协助就餐等。
二是助洁服务,包括床铺周边卫生清洗、床褥更换、清洗衣服、普通保洁、清洗油烟机、清洁老年专用设备等。
三是助浴服务,包括失能老人助浴、床上擦浴等。
四是助行服务,包括外出陪同、外出代购等。
五是助医服务,包括协助服药等。
3.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健康档案、预防保健、常规生理指数监测、呼叫响应服务等。
4.康复护理服务
康复咨询和指引、基础性肢体康复训练、认知感官训练、康复理疗等。
5.精神关爱服务
社工介入服务、生日关怀、节日关怀、法律咨询等。
6.家庭照护支持
家庭照护培训、喘息服务等。
六、服务机构条件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提供原则上依托养老服务中心统筹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站开展。服务机构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成立且在沙坪坝区范围内有至少一个经营场所的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中心;
(二)有两年及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经验;
(四)24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及处置能力;
(五)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七、服务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就近原则向各镇(街道)提出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的申请。在了解老年人的建床意愿、身体状况和家居环境等情况的基础上,符合建床条件的,各镇(街道)协助老年人及其家属填写《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申请表》并进行审核,提交给区民政局。
(二)评估。区民政局安排第三方评估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对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审批。评估结果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纳入服务补贴范围。
(三)签约。承接服务机构根据评估结果与服务对象协商制定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方案、设施智慧化改造方案和服务方案,并签订协议。建设协议须向区民政局备案,区民政局实施监管。首次签订协议应不低于12个月,但老年人因死亡导致服务终止未满12个月的,可按照“月数加天数”据实给予建设补助和服务补助。服务协议需约定服务方案、改造清单、收费、安全责任等内容。家庭养老床位不应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由服务机构与老年人签订协议确定。服务协议报所在镇(街道)及区民政局进行备案管理。
(四)改造。服务机构依据协议对签约老年人的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智慧化改造,智慧化改造设施设备接入服务机构智能化远程系统。
(五)验收。改造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服务机构将改造清单、价格、发票和图片资料建档报送所在镇(街道)。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建成的家庭养老床位进行验收。
(六)服务及评估。服务机构按照服务计划组成相应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服务机构应定期掌握老年人身体状况和需求变化,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时调整服务方案。服务机构在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时,需保障老年人隐私和财产、生命安全。每半年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
(七)互转互认。根据老年人及家属意愿,老年人可以在家庭养老床位和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之间实行互转,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便利,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在家庭养老床位和养老机构床位之间实行互认。
八、扶持政策
(一)建设补助
新增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一般老年人,可联系辖区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建设,自行承担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费用。
服务补助
试点期间,按照每床每月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服务补助。服务对象中的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和低保老年人每月300元之内的服务消费支出,由政府全额补助,超过300元的部分自付。服务对象中的一般老年人分类进行补助:已建床的一般老年人每月150元之内的服务消费支出,由政府全额补助,超过150元的部分自付;新建床的一般老年人服务消费支出自付。服务机构每半年向区民政局申请一次服务补助。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开发拓展“专享、乐享、优享”三享服务包,收费项目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载入服务协议中。
试点期间签订的服务协议,试点结束后有新补助政策的,依据新政策享受补贴;试点结束后无其他补助政策的,本补助标准在服务协议到期前仍然有效,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作为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落实专人负责,积极组织辖区内服务机构开展试点工作,做好惠民政策的宣传推广和服务监管。试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三)强化日常监管。试点镇街要严格审查把关,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养老机构床位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会同区民政局定期对试点情况开展跟踪、抽查、评估,确保家庭养老床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具体试点政策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扶持政策一览表
2.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指导清单
附件1
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扶持政策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特困及低保老年人
一般老年人
补助
自付
1
建设补助
据实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张床位3000至7000元。
安装呼叫应答器(必选)、远程监控等智能化设备和适老化改造等。其中,适老化改造部分与“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政策不重复享受。
按照每张床位3000至70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服务机构,用于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改造,同一老年人只资助1次床位建设补贴。
0
建床费用
2
按照比例据实给予服务补助,每床每月不超过300元。
提供生活护理、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按选择服务内容据实核价)。
300元之内的据实补助。
超过300元的部分。
已建床的一般老人150元之内的据实补助。
1.已建床的一般老人超过150元的部分。
2.新建床的一般老人的服务自付。
附件2
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指导清单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项目类型
地面改造
防滑处理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防滑涂料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基础
高差处理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自选
3
平整硬化
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方便轮椅通过,降低风险。
4
安装扶手
在高差变化处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通过。
5
门改造
门槛移除或改造
移除或改造门槛,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6
平开门改为推拉门
方便开启,增加通行宽度和辅助操作空间。
7
房门拓宽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8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9
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
10
卧室改造
配置护理床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11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12
配置防压疮垫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三角翻身垫、靠垫或床垫等。
13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坐便起座扶手架、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14
蹲便器改坐便器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或使用马桶增高器,增加马桶高度使用
15
水龙头/花洒改造
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调整花洒高度或者更换为适老化花洒,方便坐姿洗浴时使用;安装恒温花洒,控制出水温度
16
浴缸/淋浴房改造
拆除浴缸/淋浴房,更换浴帘、浴杆,增加淋浴空间,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
17
配置淋浴椅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18
厨房设备改造
台面改造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型矮小老年人操作。
19
加设中部柜
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20
物理环境改造
安装自动
感应灯具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21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视情进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
22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23
适老家具配置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适老化床头柜、电动升降晾衣架等。
24
老年用品配置
手杖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肘杖、凳拐等。
25
防滑鞋/防滑拖鞋
配置防滑鞋或防滑拖鞋,预防老人跌倒。
26
轮椅/助行器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27
放大装置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近用,例如手持式LED放大镜、放大镜指甲钳等。
28
助听器
29
自助进食器具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叉)、饮水杯(壶)等。
30
失禁清洁类产品
配置失禁清洁类产品,包括尿不湿、失禁垫、清洗类产品,方便对自理困难人士进行护理
31
配置床旁/床上便器
配置床旁或床上便器,方便卧床老人或行动不便老人进行排泄
32
配置移位用设备
配置移位用设备,例如移位垫、移位带、移位转盘等,方便对卧床或行动不便老人进行位移
33
配置防水床垫
配置防水床单,方便护理使用
34
老人购物车
方便老年人出行购物。
35
可移动床边桌
可移动、可折叠床边桌,方便老人床边用餐,配有万向轮,高度可调节。
36
斜躺多角度靠背支撑
用于失能老人的靠枕,最大角度58度,承重100kg。
附件3
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智慧化改造项目
指导清单
设备名称
基本要求
基础/自选
网络连接设备
将智能化设备与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进行连接,实时稳定传输数据。
一键呼叫装置
可安装在卧室、卫生间、淋浴间等位置,用于老年人发生紧急情况时主动报警,实时传输数据,及时推送意外风险信号。
燃气报警装置
发生煤气泄漏意外时,提醒及时处理,实时传输数据,及时推送意外风险信息。
烟雾报警器
发生浓烟意外时,提醒及时处理,实时传输数据,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推送意外风险信息。
溢水报警器
监测地面积水的情况。一旦触发后,设备本地蜂鸣报警。通过智能网关上传到平台。
睡眠体征监测设备
健康管理:可检测静息时的心率、呼吸频率、睡眠质量统计。
行为管理:可检测上床、离床、体动等睡眠行为。
护理床
可选择远程护理床、手电一体护理床、电动护理床或手动护理床中的一种,便于老人康复或护理。
防走失装置
用于监测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主要用于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
卫生间呼叫器
可以一键呼叫。坐姿和站姿可按动面板触控按键,摔倒时可拉动拉绳按键。呼叫信息通过智能网关上传到平台。
智能语音呼叫装置
挂绳呼叫器
带挂绳,方便随身携带,在家庭内使用。可以一键呼叫,呼叫信息通过智能网关上传到平台。
红外人体感应探测器
语音视频通话设备
可以远程可控360°转向,支持通过手机APP随时查看和进行视频聊天。
门磁感应器
检测老年人开关门情况,及时掌握老年人生活状态。
智能药箱
辅助提醒需要服药的老年人定时服药。
智能腕表
尿湿感应垫
适合瘫痪失禁老年人使用,通过及时有效的尿液报警,免除老年人因长久湿润而长褥疮和烂皮肤。
智能音箱
安装于客厅(可移动),具有语音识别功能,内置日常生活工具(例如:天气查询)等,数据接入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老年人可通过音箱实时向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可通过音箱寻找音乐、影视等文化娱乐产品等。
跌倒报警手环
具有老人跌倒感应报警功能。
附件4
沙坪坝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指导清单
服务
类型
服务项目
分项序号
分项服务
服务具体内容
生活护理服务
进食护理
为老年人喂饭、喂水、鼻饲等
排泄护理
协助老年人大小便等
身体护理
为老年人上门修剪指甲、洗头、理发剃须、褥疮防治、尿道口护理、口腔护理、翻身更衣等
晨间护理
为老年人洗脸、刷牙、穿衣、梳头等
晚间护理
为老年人洗脸、刷牙、脱衣、洗脚、会阴清洁、熄灯等
生活照料服务
助餐
入户助餐
上门为老年人做饭做菜
入户送餐
为老年人送餐
协助就餐
协助老年人前往老年助餐点就餐
助洁
床铺周边卫生清洗
为老年人清理床边卫生
床褥更换
为老年人更换被褥
清洗衣服
为老年人清洗衣服
普通保洁
为老年人家庭做清扫房间等、换洗窗帘等普通保洁
清洗油烟机
为老年人家庭清洗油烟机
清洁老年专用设备
为老年人清洁轮椅等专用设备
助浴
失能老人助浴
为失能老人洗澡
床上擦浴
为老年人在床上擦浴
助行
外出陪同
陪同老年人外出办事、上下楼、购物、参加活动等
外出代购
为老年人外出代购生活物品
助医
协助服药
协助老年人早中晚服药
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健康档案
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预防保健
日常健康教育和咨询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测体温、血压、心率、血糖、体脂、血氧饱和量等
呼叫响应
配合信息化智能看护系统,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助急服务
康复护理服务
康复咨询和指引
基础性肢体康复训练、认知感官训练等
为老年人进行上肢、下肢或其他部位的肌力训练,或者为老年人提供视觉、触觉、听觉等方面的感官训练
康复理疗
为老年人提供按摩推拿、物理理疗、中医护理等服务
精神关爱服务
社工介入服务、生日关怀、节日关怀、法律咨询等
为老年人提供生日、节日等重要时刻的精神慰藉服务
家庭照护支持
家庭照护培训
家庭照护者实操培训与日常照护指导、家庭照护者心理关爱等
喘息服务
安排护理人员上门或者将老年人接到服务机构进行替代照料,减轻老年人家属的照护压力
附件5
沙坪坝区家庭养老床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居住地址
拟提供服务中心(站)
填距离最近的养老服务中心(站)
老年人类型
□失能□部分失能□重度残疾
拟申请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住宅
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m2
申请老年人与房产所有人关系
住房情况:楼层,有无电梯,其他。
建设意愿
房产所有人是否同意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实施相应适老化改造:□是□否
房产所有人签字确认:
拟申请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内容
□地面改造□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改造
□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老年用品配置
□烟雾报警器等安防设备□呼叫应答器□远程监控智能化设备
家庭成员基本信息(限配偶和子女)
与申请
老年人关系
镇街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民政局审核
附件6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协议
(参考模板)
甲方: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方
乙方(服务对象):
一、服务内容
(一)甲方安排专业人员进入乙方指定的家庭场所,为乙方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服务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生活护理服务(至少选一项):
□进食护理□排泄护理□身体护理□晨间护理□晚间护理□(频率为次/天)
2.生活照料服务(至少选一项):
□助餐服务□助洁服务□助浴服务□助行服务□助医服务□其他(频率为次/天)
3.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健康档案□预防保健□常规生理指数监测□呼叫响应□其他(频率为次/天)
4.康复护理服务:
□康复咨询和指引□基础性肢体康复训练、认知感官训练□康复理疗□其他(频率为次/天)
5.精神关爱服务:
6.家庭照护支持:
□家庭照护培训□喘息服务□其他
7.其他:
(二)甲方为乙方指定的家庭场所配备智能化设备,并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
1.智能化设备配置(其中第1-5为基础项,必选,其他项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用于监测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主要用于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
适合瘫痪失禁老年人使用,通过及时有效的尿液报警,免除老年人因长久湿润而长褥疮和皮肤溃烂。
配置设备的方式为:□老年人购买□老年人向养老机构租赁
2.适老化改造项目(所有项目可根据老年人实际评估情况进行选择,或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相应的服务项目)
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调整花洒高度或者更换为适老化花洒,方便坐姿洗浴时使用;安装恒温花洒,控制出水温度。
配置失禁清洁类产品,包括尿不湿、失禁垫、清洗类产品,方便对自理困难人士进行护理。
配置床旁或床上便器,方便卧床老人或行动不便老人进行排泄。
配置移位用设备,例如移位垫、移位带、移位转盘等,方便对卧床或行动不便老人进行位移。
配置防水床单,方便护理使用。
二、服务人员
甲方选派的服务人员应为本机构直接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服务费用
1.根据确认服务内容项。
2.合计元/月或元(建设额);双休日或节假日的费用按照。
4.支付方式:□现金□转账□电子支付。
5.其他情况。
六、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及有关费用。
2.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了解照护人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临时停止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
(1)乙方家庭成员中有患恶性传染病没有如实告知的;
(2)乙方或其家庭成员中有暴力或者性骚扰倾向,对服务人员身心健康造成困扰或损害的;
(3)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累计达到元的;
(4)乙方要求增加超出服务协议内容的服务项目;
(5)乙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更换服务人员;
(6)其他情况
4.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评估结果和服务清单内容安排体检合格且有专业资质的照护人员;
5.甲方应指导照护人员按照清单内容按时提供各项服务;
6.甲方应为乙方使用适老化、智慧化产品提供指导。
7.甲方负责照护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和管理、日常考核工作,并对服务过程实行跟踪管理,对于乙方的投诉及时处理答复。
8.家庭养老床位流动使用,服务协议届满、乙方未续约或者老人去世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床位回收利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指定服务人员提供健康证明、资质证明等材料。
2.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服务进行投诉反馈,有权制止甲方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从事与照护服务无关、影响乙方正常生活秩序的活动。
3.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因甲方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5.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主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其自身体状况、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以及疾病情况。
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7.乙方应尊重甲方照护人员,提供安全的照护条件和环境,不得辱骂、歧视、虐待或性骚扰甲方照护人员。
8.乙方如需续约,需提前一周与甲方联系续签合同。
(三)丙方权利义务
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活情况,并对甲方的照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当乙方无法就本人情况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健康状况;
3.对乙方享受家庭养老床位期间的费用及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4.配合甲方做好为乙方提供服务期间所涉及的其他事项,主要包括:
(1)对乙方反映的服务问题,应协商共同处理;
(2)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受乙方委托办理费用结算、物品清理等事宜。
七、免责条款
(六)甲方不认可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内容的服务人员自行服务收费行为,若出现此情形,乙方、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乙方、丙方在甲方不知情情况下与其服务人员签订的服务协议,甲方不承担履行责任。
八、违约与争议解决
(一)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不合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逾期支付费用的,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协议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同时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一)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协议附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方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