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未成年人和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成年人);
(二)非本区户籍且未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下列人员:
1.本区学校、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
2.与本区户籍居民结婚的人员;
3.在本区从事宗教教职的人员;
4.持有本区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
(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费标准
注:
1.以上筹资标准已包含大病保险筹资55元。
2.资助参保对象为区民政部门认定管理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对象、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区民政部门在册的农村“三老”人员和区民政部门在册的原精减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区卫健部门纳入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管理的重点优抚对象,区残联部门认定管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全额补助。
3.大学生参保对象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在册学生。
参保登记
1.本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与本区户籍居民结婚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应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参保登记;
2.在本区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向宗教场所所在地镇(街道)申请参保登记;
3.持有本区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人员,向居住证颁发镇(街道)申请参保登记;
4.本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区户籍学生(儿童)由家长向所在学校(幼儿园)申请参保登记;
5.区内高校的大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参保登记;
缴费方式
1.通过浙里办为自己缴、帮他人缴费(推荐)
参保人员在浙里办首页搜索“社保费缴纳”,点击进入,可以实现为自己缴、帮他人缴、银行缴费协议签约等业务。
操作演示
2.通过支付宝为自己缴、帮他人缴费
参保人员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通过扫一扫下图,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去支付”即可完成缴费。“支付宝”可以实现为自己缴、帮他人缴、银行缴费协议签约、打印缴费证明、查询缴费记录等业务。
支付宝扫一扫直接进入缴费界面
4.通过银行签约批扣
缴费人选择银行签约批扣,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目前已与税务联网支持签约批扣的银行有:瑞丰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绍兴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缴费人可就近到上述银行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5.通过银行窗口收现
已与税务联网开通银行柜台收现功能的银行有:瑞丰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绍兴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缴费人可就近到上述银行网点办理窗口缴费手续。
6.通过浙江电子税务局为自己缴、帮他人缴费
7.通过税务窗口缴纳
携带需缴款人员的身份证或市民卡(无证件的人员,凭户口本)、银行卡进行缴费。
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自出生之日起90天)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