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吴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4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帆
特此公告。
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4日
关于曾某某盗窃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曾某某盗窃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6日10: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联系人:张玉玲
关于王某某非法侵入住宅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王某某非法侵入住宅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6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联系人:王沁
关于谭某某盗窃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谭某某盗窃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联系人:丁丁
关于宠物医院设备辐射公益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宠物医院设备辐射公益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6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联系人:来冬凯
滨江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个人信息公益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个人信息公益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口腔诊所公益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口腔诊所公益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7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关于排放污水公益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排放污水公益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网络食品公益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网络食品公益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5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关于张某某盗窃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张某某盗窃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联系人:卢瑶
关于赵某某盗窃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赵某某盗窃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联系人:陈凯雯
关于刘某某诈骗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刘某某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联系人:朱伟
关于周某某危险驾驶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周某某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联系人:华益芳
关于夏某某交通肇事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夏某某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贺某拒不支付判决裁定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贺某拒不支付判决裁定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李某某、杨某某、肖某某故意伤害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李某某、杨某某、肖某某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联系人:颜海虹
关于杜某某盗窃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杜某某盗窃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9月5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联系人:余意然
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范某园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范某园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9月6日17:00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联系人:柴凌燕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何某通故意伤害案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何某通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