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镇海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实验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批)(编号ZHJK2024-YQ003)
2.组织类型:市场调研洽谈会
3.项目概况:
子包号
项目名称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
数量
备注
2024年8月9日
周五
1
实时荧光定量PCR扩增仪
150万元
3台
用于检测及产物特异性分析
2
核酸自动提取仪
80万元
用于快速提取目标核酸。其中一台要求能高质量纯化提取测序样本
3
多病原快速筛查鉴定系统
60万元
1台
4
全自动微生物数码显微培养计数系统
要求操作简便,便于分析
2024年8月12日
周一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
170万元
可实现液体/顶空/固相微萃取进样
热解析仪
45万元
具有重收集功能
气相色谱仪
90万元
2台
必备FID和ECD检测器
自动顶空进样器
20万元
要求加热位大于10位,样品位大于100位
5
吹扫捕集装置
25万元
要求水土一体机
2024年8月15日
周四
全自动HIV-1病毒载量仪
50万元
要求从血浆标本到获得检测结果自动化
蛋白印迹仪
要求自动化避免交叉污染
全自动酶免工作站
98万元
要求通用步骤自动化
2024年8月19日
离子色谱仪
65万元
要求操作简便
高效液相色谱仪
配二极管阵列检测器和荧光检测器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30万元
可用于水源和食品十二种元素的痕量分析
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
要求实现水质样品全自动检测
2024年8月22日
测汞仪
要求直接进样,无需任何样品前处理
微波消解器
要求样品消解罐体积不小于60ml,一次性消解位数不小于40位
标准系列自动配制
2024年8月26日
全自动碘分析仪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40万元
无需人工干预
吹氮浓缩装置
15万元
2024年8月29日
厌氧培养装置
生物显微镜
其中1台配暗视野和荧光,带成像系统
研究级体视显微镜(生物解剖镜)
病媒
自动阅片仪
36万元
可以抗酸染色样本全自动扫描读取、智能识别与分析
2024年9月2日
理化一
1、旋光测定仪*1台
2、全自动蒸馏仪*1台
3、氧化还原电位分析仪*1台
4、散射式浊度仪*1台
5、超声波清洗器*1台
6、电导率测定仪*1台
7、αβ本底测量仪(α、β弱放射性测量装置)*1台
8、样品粉碎机*3台
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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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安全,操作简便
2024年9月5日
微生物一
1、离心机(普通*3台,排管*4台,迷你*3台)
2、多道移液器*4台
3、微生物过滤检测系统*1台
4、磁力搅拌恒温循环器*1台
5、全自动染色仪*1台
6、金属浴*2台
7、电磁炉*4台
8、电泳仪*1台
9、移液枪(0.5-10ul*10台,10-100ul*6台,20-200ul*10台,100-1000ul*10台,1-5mL*2台,1-10mL*2台)
2024年9月9日
理化二
1、纯水处理器*2台
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
3、旋转蒸发仪*1台
4、电子天平(1/万*1台,1/千*1台,1/百*9台)
5、高温炉(或马弗炉)*1台
6、pH/离子选择电极测定仪*1台
7、低温高速离心机*3台
155万元
2024年9月12日
微生物二
1、干热灭菌器*2台
2、PCR扩增仪*1台
3、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型*1台,非生物安全型*3台)
4、紫外灯箱*1台
5、振荡器*3台
6、过氧化氢消毒器*2台
7、程控定量封口机*1台
8、培养箱(恒温*4台,生化*2台,霉菌*1台)
9、恒温干燥箱*4台
10、恒温水浴箱*4台
2024年9月16日
环境卫生一
1、CO2诱蚊灯(国产*5台,进口*1台)
2、恒温恒湿标本保存柜(蚊蝇类*2台,啮齿类*2台)
3、定量采样机器人*1台
4、氡检测仪*1台
5、个体噪声计*5台
6、突发事件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箱*1台
7、激光颗粒物检测仪*2台
8、一氧化碳检测仪*1台
9、个体空气采样器*5台
10、ATP荧光检测仪*1台
11、大流量采样器(防爆,5-25L/min)防爆单气路*1台
75万元
要求操作简便,便于维护,稳定耐用
2024年9月19日
微生物三
1、低温冰箱(-80℃*4台,-40℃*3台,-20℃*7台)
2、普通冰箱*8台
3、医用冰箱(4℃*31台)
4、液氮罐*1台
5、冰柜*3台
6、生物安全柜*2台
130万元
备注:有意向参加的厂商需严格按要求制作市场调研洽谈推介书。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参与洽谈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推介。
5.2获取期限:自市场调研洽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市场调研当日的11时30分止
6.2地点:宁波市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1办公室)。
7.2地点:宁波市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其他事项:
8.1供应商须在洽谈截止日前自行下载链接附件获取推介书格式文件。
8.2市场调研洽谈推介书需严格按照要求制作,一正四副装订成册,调研洽谈前密封,文件封面必须备注所投的子包编号和仪器项目名称。
8.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洽谈推介。
8.6为提高调研洽谈效率,请各参与调研洽谈的公司体现诚意,在推介书上按最低价报价,提供各自的最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