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整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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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贯彻《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划、构建平台、用途不变、渠道不变,使资金“抱团发力,聚指成团”。现就我县2016实施以来的涉农整合、支出绩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开展了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农资金整合背景。

我县隶属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处贵州最南端,与广西南丹县接壤,是贵州省乃至大西南进入两广出海口的必经之地。东守两广、西望滇黔、南控东盟、北至天府,素有“贵州南大门”、“西南门户”之称,是贵州南部重要城镇,也是西部地区连接中、东部地区的开放前沿。全县地形以山地和丘陵为主,为国家级贫困县。

为统筹整合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2016年中央、省政府先后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实行财政资金精准扶贫。自2016年始,我县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积极创新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方案,形成了公开、透明、科学、实效的整合运转体系,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二)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我县已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财政局、扶贫办、农保也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项目安排,整合资金下达,达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的。同时,制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改变各部门在涉资金项目的申报、分配、使用上各自为政的局面。

2.制度机制建设情况。针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已制定印发了《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独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各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整合方案、正负面清单、资金整合使用绩效奖补机制等制度机制,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我县除农业直接补贴、救灾等有严格规定使用范围的资金外,把能整合的中央和省级涉农专项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进行最大程度整合。

4.涉农资金管理情况。我县涉农资金安排严格根据县政府制定的脱贫攻坚计划中农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各年度重点任务、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立项,将涉农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根据批复方案中明确的项目资金拨付下达到具体的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建立整合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及资金整合台账。

(三)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情况。

2016年以来,我县逐步建立起“政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5年来共整合涉农资金14629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度整合情况。2016年整合投入涉农资金共40,299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项目2564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16758万元,公益类项目4677万元,金融扶贫项目16300万元。

2.2017年度整合情况。2017年整合投入涉农资金共33484.37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项目8763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12988.37万元,金融扶贫项目11733万元。

3.2018年度整合情况。2018年整合投入涉农资金共39117.96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项目12584.07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26533.89万元。

4.2019年度整合情况。2019年整合涉农资金共14592.08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7567.70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7024.38万元。

我市是xx美丽镇村建设“1818”空间布局唯一整体推进县市,也是全省美丽镇村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自2018年实施美丽镇村建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我市镇村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批卫生更加洁净、环境更加美化、民生更加改善、品牌更加响亮的美丽镇村示范点不断涌现。目前,全市布点规划的49个美丽镇村中心村,已建成26个、在建7个。2018年,我市被授予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县称号;铜城入选全省美丽宜居小镇,汊涧长山村获批全国生态文化村、全省绿化村庄示范试点村并入选省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万寿镇汊河村、金集镇井亭村也同时入选省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二、存在问题

3、资金整合有待提高。近三年来,我市分年度打造的26个中心示范村,2018年实际整合用于美丽镇村建设资金5306万元,占当年我市下达省级指导目录涉农资金总额的18.9%;2018年5731万元占17.9%,2015年7275万元占25%。从上述数据看,这三年我市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均达到了省级占比15%的要求,且呈不断提高趋势,这说明我市涉农资金整合仍有较大空间。

三、意见和建议

1、强化领导监管。为保障涉农项目资金在推进美丽镇村建设上发挥实效,建议尽快调整市涉农项目资金整合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与美丽办、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办合署,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可由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或委托第三方对整合项目开展绩效考评,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评价,促进涉农项目合理配置、资金利用高效回报。

一、项目实施总体情况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30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前期大量的调研、筹备,结合新疆自治区“短、平、快”项目、地州产业优势和农民建设需求,确定了北疆以冷藏库建设为主、南疆杏热风烘干房为主的项目建设格局。项目实施县(市)涉及8个地州20个县(市),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在自治区产地初加工工作上尚属首次。项目从2013年11月开始筹划,历经项目准备、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三个主要阶段。通过项目实施,南、北疆地区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增收明显,杏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为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改善农村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

2014年,新疆自治区把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作为“深化改革创新、聚力长治久安”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拉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争取民心、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项目,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小杏子,大产业”发展思路的重要意义,以大力推进杏制干初加工项目为突破口,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为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改善农村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努尔白克力亲自作出批示,将杏热风烘干房项目列入自治区发展“短、平、快”项目之一。

2.创新工作方法,整合项目资金

3.超前谋划,突出重点

一是认真调研科学谋划。为获得全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需求状况第一手资料,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局先后3次组织人员赴喀什、克州、和田3地州17县(市)进行调研,历时近1个月,行程1万多公里,切实了解和掌握了南疆地区杏种植面积、产量等详实数据。经多方配合,反复论证,形成了南疆三地州1500座杏热风烘干房制干初加工项目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突出重点向主产区集中。根据各地区农产品种植特点,将项目建设点选建在主产县(市)、主产乡(镇),向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如焉耆县在北大渠乡组织4家实力雄厚的合作社在十号渠百万羽蛋鸡养殖基地集中连片建设20座100吨组装式冷藏库,逐步推进主产区农产品的“产加销”协调发展。

4.履行职责,建立项目督查机制

5.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实施能力

2014年,新疆自治区项目实施区域广,培训人员多,技术培训难度大。为保证项目培训全覆盖,继续采取以自治区农科院专家、项目实施部门为主的技术依托小组,对全疆开展技术与业务指导培训。南北疆片区从2014年4月份开始,按照项目实施的不同进展阶段,重点对项目申报程序、建设规范要求、电子信息档案录入进行了分阶段的多次培训,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局对县(市)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开展了3场(次)专项培训,培训人员50多人。南疆杏热风烘干项目人员培训坚持“三到位”:一是培训任务到位,二是职业技能鉴定到位,三是培训手册到位,保质保量完成各类人员培训。

6.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新疆自治区坚持政策宣传与产品推介同步推进,一方面,通过印发37期《情况通报》,同步通报南疆三地州杏热风烘干房运行基本情况,邀请报纸、电视、广播等疆内主流媒体赴基层采访,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和项目建设意义、作用,努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14年,新疆自治区产地初加工工作邀请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新疆广播电台、天山网等主流媒体,对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刊发各类宣传稿件;各地(州)、县(市)定期报送信息,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新农网、新疆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等网络平台开设专栏,加大信息宣传。另一方面,新疆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局和田古力巴格果品有限公司共同策划“恋着您玉杏”品牌,及时完成商标注册、包装设计,使热风烘干杏一上市就能够品牌化营销。

三、取得的成效

1.农民参与建设积极性明显提高

2012~2014年连续三年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实施,让农民充分认识到该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加之近几年自治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储藏、保鲜、烘干与加工势在必行,广大农民建库的积极性较高。初步统计,2014年农民自行建设的初加工设施有38个,其中,烘干房7座,50吨组装式冷藏库27座,100吨组装式冷藏库6座,共投入自筹资金900余万元。

2.农产品产后损失率下降

根据前期调研,新疆自治区主要林果中,杏的产后损失率达30%~40%,鲜食葡萄产后损失率10%~15%,红枣产后损失率在10%左右,香梨的产后损失率达3%~5%。冷藏库的建设明显延长了果蔬贮藏期,降低了霉变,缓解了农产品集中上市的销售压力。

3.错峰上市,提高收入

项目的实施,避免了农产品集中上市造成的“菜贱伤农”现象的发生,满足了市场均衡供应的需求。焉耆县果蔬储藏和烘干后销售盈利颇丰。以焉耆大白菜为例,市场收购价300元/吨,11月初储藏,来年1月销售2500元/吨,除去人工、电费、运输费及损耗等成本,每吨获利1500元。

4.农民收益大幅提升

2014年烘干房的建设,摆脱了传统露天晾晒的习惯,使烘制出的杏干、辣椒品质和价值有了明显提升,热风烘干杏的市场价格较往年自然晾晒杏干翻了2倍以上。拥有热风烘干房的村,鲜杏价格平均每公斤提高1~2元,仅鲜杏就让农民收益大幅度提高。

5.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收益显著增加

传统制干方式晾晒的杏干残留物超标,无法通过食品安全认证,价格低廉,进入不了高端市场。热凤烘干技术使杏干品质得到明显提升,可通过有关认证后进入全国连锁超市及高端市场,市场前景广阔。热风烘干杏价格比传统杏干价格高了几倍,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有了明显增加。

6.新疆杏产业发展得到有力促进

南疆地区过去由于鲜杏和杏干市场价格低迷,农民种植生产积极陛不高,对杏树等资源疏于管理,砍伐杏树现象严重,杏种植面积逐年减少,产业逐渐萎缩。热风烘干房项目实施后,鲜杏和杏干的价格一路走高,农民生产积极性逐渐被调动起来,砍杏树的现象逐渐减少,品种改良、移植嫁接的热情逐步回升,杏热风烘干房在南疆实施,挽救了杏产业。在总结2014年经验的基础上,英吉沙、皮山等杏主产大县开始考虑品种改良,已经联合农林等技术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将不适合烘制杏干的品种进行嫁接改良,扩大可烘制品种的种植面积。杏热风烘干房项目的实施,挽救了南疆地区这一古老的传统产业,有力的促进了杏产业发展。

7.带动了当地劳动力转移和农牧民就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以为周边农牧民提供季节性用工岗位,带动农牧民增收。2014年产地初加工项目带动了1137户农民、128个专业合作社增收。南疆片区1500座杏热风烘干房制干初加工项目,涉及喀什、和田、克州的13个县(市)、94个乡(镇)、440个行政村、96个专业合作社、1036户农户,培训各类人员82635人次,共烘制鲜杏20046吨,制出杏干4350吨,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8260人次,带动农户73690户。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地区存在杏干滞销问题

由于2014年南疆稳定形势,内地客商不愿意到南疆收购杏干。本地杏干收购大户及经纪人参与少量收购,收购企业少,销售渠道单一。加上个别地方和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靠、要”思想严重,造成个别地区杏干滞销、积压。

2.周转资金不足有待进一步解决

农民完成5至6批次的烘制生产需要鲜杏收购周转金10万元左右,在烘制完自家鲜杏后没有充裕的周转资金收购其他农户的鲜杏,烘干房基本闲置,大大降低了烘干房的效益。

3.基层组织生产能力相对薄弱

南疆各项目实施地州、县市农产品加工部门普遍职能弱化,人员编制、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有较大难度。乡镇、村基层部门在组织农民鲜杏手工采摘、分选、烘制、分级、营销等方面工作不够细致、到位,造成杏烘制效益低下。

4.烘干房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5.保鲜冷藏能力严重不足

因无保鲜设备,鲜杏加工周期短,损耗严重;烘制出的杏干无法长期储存,造成未销售的杏干长虫、损失的问题。

【关键词】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监管

一、河南省涉农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加大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加大支农投入,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支持农业增产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财政整合扶贫资金,用于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和连片开发

近年来,河南省财政集中8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和连片开发。经过多年努力,已完成4800多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建设任务。2008年全省共有106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和解决温饱。从2006年起先后在20个贫困县、185个贫困村开展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截至2008年底,全省互助资金规模达到1916万多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350万元,农户入股资金534.51万元,累计发放借款1341.91万元,累计到期借款338.57万元,到期借款归还率达100%。①

(二)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

一是在中央财政投入方面,2003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累计补助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2.77亿元。尤其是在安排2009年预算资金时,国家农发办安排河南省中央财政农发资金总计7.25亿元,约占13个粮食主产省的8%,占全国的5%,充分体现了对河南省的倾斜。二是在地方财政投入方面,河南地方财政每年除按照政策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外,近几年省级财政还安排8400多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在整合其他支农资金方面,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平台,在24个重点县,近四年统筹涉农项目资金5.84亿元。2003年至2009年,地方财政累计筹措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亿元。三是吸引、统筹其他资金共同开发。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农民群众为其受益的项目建设筹资投劳,2003年至2009年,累计投入达15.1亿元。同时,通过投资参股、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78.17亿元。以农业综合开发规划项目区为平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7亿元。②

(三)积极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支持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2009年河南省财政筹措47.6亿元,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由2008年的91.8%提高到94.2%。省财政落实1亿元,支持1万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二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009年河南省财政拨付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0.6亿元,低保对象扩大到363.6万人,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不低于52元,落实2.2亿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和加强敬老院建设。三是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2009年河南省财政筹措4.9亿元,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等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活跃农民文化生活。四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农村公路、户用沼气、饮水安全建设投入、支持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当前河南省涉农资金使用与管理中主要问题所在

由于监管体制不够健全以及基层面临的实际困难等多种原因,在涉农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甚至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当前河南省涉农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仍显不足

据对17个省辖市48个县(市、区)144个行政村的农田水利设施的调查③表明,河南省农田水利设施在建设和管理中问题重重:一是水利设施年久失修,老化严重。被调查的144个村中四成以上的机电井建于20世纪80年代以前,70%以上的坑塘、堰坝及小型水库则建于20世纪70年代以前,经过几十年运行,因疏于管护、年久失修而毁坏严重。二是部分工程质量差且利用率低。三是重建轻管,毁坏严重,特别是一些小型水利工程长期以来处于无管理机构、无管理人员、无管理经费的“三无”状态,导致部分设施毁坏严重。被调查的现有农田水利设施当中无专人管护的占47.4%。四是重大轻小,投入不足。近年来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病险水库等大中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但能够使农业生产直接见效的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按照我国农田水利建设体制,大中型水利设施由中央财政投入,省级政府配套;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由县乡政府负责,对个别特殊项目省级政府进行适当补助。但近年来县乡财政普遍困难,基本上属于吃饭财政,无力对农田水利建设提供支持,导致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二)涉农资金使用缺乏统筹安排

由于涉农资金投放数量大、渠道多,政府对涉农资金缺乏统一管理调度,涉农部门各抓一块,资金管理较松散。一些地方在同类型项目的申报、审核及实施等环节上缺乏统筹安排。个别项目资金,本来资金总量就不大,由于各地争项目、争资金,资金管理部门为平衡关系等原因,将资金分散下拨,从而影响资金的使用效果,同时也影响了涉农项目建设的整体效益。

(三)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部分涉农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开工前未经过招标投标,建设期缺乏有效监督,建成后未经过竣工决算。工程实际造价无从知晓,工程质量更难有保证。个别涉农部门或乡镇因经济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程度的挤占挪用或套用项目资金等不良现象。二是项目配套资金缺乏。个别涉农部门或乡镇只局限于涉农项目本身争取的资金,较少或没有安排相应的配套建设资金,致使项目必要的配套工程缺乏相应的建设资金,影响了主体工程的顺利推进和投入使用。三是由于涉农资金拨付环节多、监督体制不健全、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涉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呈易发多发趋势。仅2008年至2009年上半年,河南省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927件1163人,涉及农村建设、道路交通、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农村医疗、土地开发、抢险救灾、农村低保等多个领域,涉案总金额2.5亿元,查办案件总数居全国第一。④

三、加强河南省涉农资金规范管理的思路

(一)继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突出支农投入重点

(二)建立整合涉农资金资源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涉农资金监管,促进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日趋规范化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以县为主体的支农资金整合,以整合资金带动重大项目实施,逐步形成支农资金归并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规划,明确阶段和年度发展目标,确定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重点突出、各司其职”的原则,形成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范围、形式和方法

(一)整合范围。除各种直接补助农民的普惠制资金、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外,各级政府安排的农业、林业、水利、农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生猪调出和产粮(油)大县奖励、农村公路建设、农业基本建设等涉农项目资金都应纳入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

(二)整合形式。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是支农资金整合的主要形式。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整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引领,通过资金整合,突出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同时,市(州)政府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支农资金整合,发挥支农资金整合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三)整合方法。各地要根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确定整合资金核心示范区,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为平台整合资金,将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打造,综合示范,推动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加快现代畜牧业和优势特色种养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近日,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率督导组在四川省和重庆市开展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并调研。他强调,要建立定期督导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继续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快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推动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张桃林先后在四川省和重庆市听取了两省(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前期工作情况的汇报。他指出,两省(市)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保障工作有力,下一步要抓紧问题梳理、原因分析和问题整改,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交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要紧紧抓住当前“三补合一”改革的机遇,加快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并强化农业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金融保险政策三位一体、协同配合,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在广安市岳池县朝阳乡、石垭镇和武胜县新农村示范区调研时,张桃林指出,广安立足本地优势,以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使农业产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融合,并在探索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在重庆市铜梁区西郊猕猴桃种植股份合作社调研时,张桃林详细询问了合作社股份构成,特别是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的管护和农民参股分红的情况,他希望在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并带动农民增收方面,进一步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积累有益经验

关键词:农机补贴资金;监管;存在问题;对策

1当前农机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惠农强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农机补贴资金的总量不断增大。资金的大量投放,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1农机补贴资金不能足额发送到购机农户

资金的惠民效益大打折扣。现有补贴发放方式是将补贴资金补给农机具的生产厂家而不是直接补给购机农户。国家将每年的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各基层农机经销商将农户购机补贴数报县财政局和县农机局审核,县农机局再将审核后的补贴数上报市局和省局,最后由省财政将补贴资金补给农机具的生产厂家。由于购机农户对补贴政策不是很了解,买者没有商者精,我们在农村调查时,碰到不少的购机户反映,不知道自己是否享受了农机补贴,享受了多少补贴。

1.2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现有时有发生

通过几年的调查发现,在农机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存在补贴资金被套取问题。有的经销商在农机销售时,采取分拆销售、以小报大和虚报空套的方式,套取国家的补贴资金。

1.3购机补贴目录信息不透明

购机补贴目录没有对购机农民公示,由于价格信息不透明,农民支付的价款与经销商上报的金额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农民在购机时心里无底,无从谈价,任由经销商喊价,这样,不仅无法保障农民谈价权,也给监管工作带来困难。

2采取有效对策,加强农机补贴资金监管

2.1注重源头治理,改变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

2.2明晰管理责任,履行监管职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纠风部门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作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行业主管、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和落实涉农资金各部门责任,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统一。一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监督负总责,建立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统一掌握、科学规划和合理调度辖区内涉农资金,做到情况清楚,责任明确;建立统一的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组织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强化监督管理。二是主管部门的责任。涉农资金主管部门是管理监督责任主体,对资金有效安全负全责。必须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堵塞漏洞。三是监管单位的责任。如财政、审计是涉农资金监管的法定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开展审计监督和组织专项检查,认真进行问题整改。四是行政监察机关、纠风部门的责任。重点是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法定机关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制度建设和落实。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发挥主管部门监管主体作用,防止出现联合检查代替部门监管,造成责任主体不清、监督越位错位的现象。

2.3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乡镇、村一级推广点题公开的形式,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二是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中央、省、市、县涉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基层的自上而下的全节点公开,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涉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主管部门权利动作,降低其工作的随意性,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

2.4强化工作问责,促进监督效果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做好年终决算、年初预算编审、经费拨付、工资统发

2、2017年初预算编制。我们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尽量做到细化预算,严格审核各单位的人员、车辆等费用,对业务费逐项进行核实,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

3、加强经费管理,做好工资统发工作。

(二)认真研究国家财政支农政策,确保支农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2017年,我们积极研究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国家支农项目支持。一是及时编制2017年财政农村合作社、农业技术等项目申报材料,报送上级财政,目前部分已通过市级评审。二是争取省市资金,编制2017-2020年“一事一议”项目规划。我们积极主动与省市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并会同项目部门及时编制项目申报资料,配合省市人员实地考察,确保农发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惠农强农政策,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发放零误差。

为了及时准确的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我们会同农业局、各乡镇财政所,对“农民补贴信息管理管理系统”农户基础信息的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农户信息1000多条,并顺利完成网络信息系统升级工作。通过“一折通”平台兑付各种惠农补贴资金194万元.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在2017年“一事一议”“扶贫攻坚”项目管理中,我们坚持做到完善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依法理财,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严格遵守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共拨付项目资金6916万元,其中:“一事一议”1577万元(含工作经费15万元)、美丽乡村518万元、扶贫资金4821万元。严格执行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制度,积极参与了上级部门对我区项目等资金的专项检查,检查验收。

(五)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对全区进行涉农专项整治检查。

我们对全区23个涉农部门,6个乡镇、1个街道进行涉农专项整治检查。为了保证此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我区及时成立了七里河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紧接着召开全区领导小组会议,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制定了《七里河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分阶段的详细安排,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支农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六)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全面开展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

全区涉贫村39个,贫困户1116户,贫困人口3900个,第一批贷款需求3100万元,第二批2475万元,目前已达到全覆盖,并完成财政全额贴息工作。

(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基本情况

吉县处于晋陕峡谷的黄河沿岸,这里十年九旱,属于国家级贫困县。2008年吉县支农惠农补贴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费补贴、产奶牛补贴、奶牛保费补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9种2599.8万元,惠及农民2.4万户,9.13万人,人均补贴金额为284.75元;其他政策性补贴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低保、独生子女补贴、退二孩指标补贴、双女绝育补贴等5种1035.8万元,惠及农民8.78万人。在涉农惠农资金发放管理中,所有支农惠农资金均做到了“专户拨款、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大部分补贴资金采取“一卡通”发放,对未实行“一卡通”拨付的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到户。目前,各种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支农惠农政策执行中

存在的问题

补贴项目范围小、标准低、补贴资金分散、补贴效果不明显。一是政策激励作用减弱。前几年集中出台的“三减免、三补贴”等惠农政策,基本上都直接惠及农民特别是面向生产粮食的农户,含金量高、力度大。但是随着补贴政策的实施,直接用于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的投入增量在减少,政策激励效应相应减弱。二是国家良种补贴政策在吉县仅限于小麦和玉米直补,没有涉及其他项目。吉县是苹果特色产业县,但由于国家没有苹果特色产业补贴项目,因此对苹果主产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推动力十分有限,对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的作用不明显。

农资价格上涨弱化了支农惠农政策带来的实惠。当前市场提供的生产资料价格偏高,种子、农药、化肥、地膜、兽药等近年来价格几乎翻了一番,建筑材料如钢铁、水泥、砖木等价格近几年也大幅上升。据统计,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该县2007年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比2005年每亩多支出32.5元。农民的各项生产成本过高,使得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大打折扣。

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政运行成本高,地方财政负担过重。为保证每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乡村要组织会议、转发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账卡表册、上门宣传、丈量土地、核实面积、张榜公布、协调纠纷等,仅为农民办理“一卡(折)通”这一项工作,吉县就一次性发放了三万多张存折,每张存折按1元成本计算,就需要三万多元的开支,这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吉县仅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政成本就约为10.91万元,占各项直补资金总额的3‰。这部分经费完全由财力十分有限的地方政府自行承担,普遍感到压力很大。

涉农惠农政策宣传欠缺,涉农惠农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有关部门对新型农村政策的宣传还存在一些弱点和盲点。如少数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国家涉农惠农政策说不清、讲不准,还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另外,有些部门对新型农村政策的执行不到位,甚至存在利用政策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如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中,个别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差,存在诱导患者消费和不合理收费等问题。

几点建议

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提高支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大对现有惠农政策的补贴力度和覆盖面,尤其增加对欠发达地区的惠农资金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投入,在粮食直补资金上给予资金支持,并建立长效机制,逐年增加资金额度,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二是扩大良种补贴范围,针对不同地区确定不同的补贴目录和品种,增加特色产业补贴项目,推动特色产业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三是加大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方面的投入,把投资重点放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建立农业投入有效保障机制,依靠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支撑现代农业的发展。

健全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核算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化肥、农资价格。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的力度,解决农资价格涨幅大大超过国家对种粮农民补贴的问题。二是健全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核算机制,健全农业生产资料营销网络,减少农业生产资料营销成本,促使农资产销企业从成本管理和资源优势方面提高效益,确保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平稳波动。三是建立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宏观调控管理,增加政府调控市场和供应能力,依法打击不法奸商的投机欺诈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土地整治现状;综合程度;配套资金;后期监管

1土地整治现状

我国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建设需要的土地不断增加,而18亿亩耕地的红线又不能突破,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显然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创新之举。

近期的《2010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50万公顷,超过同期建设占用耕地面积。郴州市的土地整治成绩同样引人瞩目,仅以苏仙区为例,2001年来实施项目50多个,新增耕地面积万余亩,为当地和郴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实现了土地综合整治的最大效益。

2存在的问题

就郴州市而言,土地整治的总体形势较好,但各地发展不平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一是土地综合整治的综合程度不够。土地综合整治是个新生事物,就其内涵而言,整治项目工程中应有田、水、路、林、村等诸多内容,但在各地目前实施的项目中,工程仅涉及田、水、路的整治,林、村的整治涉及较少,有整治而无综合。

四是项目实施时协调配合不够。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时涉及到很多部门,协调好了可以形成合力事半功倍。但在项目实施中,往往各自为政,不注重协调,导致意见不一,配合不够,有时甚至相互制肘,事倍功半。

五是后期管护力度不够。有些项目验收完成后就万事大吉,移交给当地村组后不重视甚至放弃监管;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收整治后的土地后只注重“用”而不注重“养”,不重视后期管护,导致土地产能下降,没有充分实现土地整治的作用。

3对策和建议

为切实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把好事办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充分发挥综合效应。只要是围绕实现综合整治目标的所有工程都应列入土地综合整治内容,应与传统土地整理项目有所区别,不能局限于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等工程,诸如农村居民点改造等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工程也应在列。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其他涉农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综合整治,发挥其最大效益。

二要加快村庄综合整治规划。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首先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农村产业结构,正确引导农民集中建房。

主管: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级别:省级期刊

影响因子:--

主管:安徽省教育厅

主管: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河南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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