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
物业功能性用房噪音扰民,
协商无果如何维权?
对此
刘琳律师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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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网友问:
物业功能性用房噪音影响居民生活休息,跟物业协商后无果,这个该怎么维权?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刘琳律师答:
您应该首先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请求他们协调解决问题。根据《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物业公司有责任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如果物业沟通无果,您可以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环境噪声污染,确保社会生活噪声不超过法定标准。
如果噪音问题严重,影响到您的正常生活,您可以直接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上述措施仍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噪音的存在及其对您生活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条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噪声污染防治氛围,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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