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关志鸥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研究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简称"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共有21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报告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随后开展“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同年8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国务院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同时抓紧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充分体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多措并举、环环相扣、久久为功的工作作风和特点。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对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只要是人大职责所在,就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来,持续发力、一抓到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深入进行研究,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反馈报告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提出的下一步重点工作准确到位、符合实际,希望继续抓好落实。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做好养殖户转产转型扶持工作
二、着力防控野生动物危害
有些出席人员建议,应科学防控野生动物致害,在建设隔离设施、加强危害风险监测预警的同时,合理开展猎捕调控活动。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特定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急剧变化会影响其他种群生存,通过捕猎过度繁育的野生动物或人工培育濒危野生动物来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是必要的。建议在立法中对科学调控野生动物种群予以明确。有些出席人员提出,目前对调控性捕猎工作中如何处理被猎杀动物问题缺乏明确规定,有的捕猎队伍因为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没有渠道处理捕猎物而停止捕猎。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处理合法捕猎物的问题作出规定。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猎捕队伍建设涉及到林草、公安、财政、农业多个部门,建议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好捕猎专业技能培训、枪支管理、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体系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建议国务院加快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尽快制定公布野生动物检验检疫办法,各地方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配套地方性法规也应跟进修改。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经作了调整,“三有名录”调整也已启动,下一步应强化名录的精细化管理。建议重点考虑三方面的问题:(1)明确界定野生动物经过人工培育后“脱野”的标准和规范;(2)规范和引导从国外引进野生动物进行人工培育的行为,把引进的口子开好管好;(3)规范宠物市场,管理好宠物的饲养、繁育和交易行为。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我国幅员广阔,各地野生动物种类和分布情况差别很大,在处理人和野生动物的关系问题上也有不同的文化风俗。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帮助各地因地制宜作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四、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基础建设
五、更好发挥司法在野生动物保护中的作用
六、着眼长远推进野生动物保护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可供人类利用的重要资源。应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依法有序推进野生动物的人工繁殖、驯化等开发利用工作。有些出席人员指出,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实施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应看到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是长期形成的,防止死灰复燃不能掉以轻心。建议持续加强对“一决定一法”的宣传和健康卫生知识普及工作,把滥食的危害讲清楚,真正让拒绝滥食成为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