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凤城九路魏玛公馆10号楼的住户,楼下有一篮球场,噪音扰民多年。经查报规图纸上原篮球场位置为停车场,本就是违建。物业却以已存在多年为理由,不予处理。
生活基本权利不容侵犯,而娱乐锻炼可以择地择项目。少数篮球爱好者的利益不能凌驾于周边广大住户痛苦之上,应该分轻重,一票否决。投诉多、调解难,而仅靠管理手段,效果效果微乎其微,治标更要治本。
小区篮球场这一不伦不类的怪胎是该到寿终正寝,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和谐社会、人文关怀、生活安宁权、生命健康权、环境权、邻里权、休息权、不可量物侵害等等,无不彰显人格的尊严和以人为本的法理。
以上是广大篮球场噪声污染受害者的心声,希望政府可以帮帮我们。还大家一个安宁的生活家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