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债父偿没有法律规定,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只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不需要“子债父偿”:
1、没有继承儿子遗产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遗产除了继承财产以外,也随之继承债务。但是继承者偿还的债务不高于继承所得的财产。
2、不是合同担保人
合同担保人与债务人同样有责任,当债务人逾期无法偿还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利要求担保人替债务人还债。
3、没有使用债款
债务人与家人未在一起生活或者说债务人没有将借款用于支持共同生活或经营所需,那么即使是家人也没有偿还的责任。
1、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所以符合以上三种情形,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没有经济收入的成年子女
3、未成年子女欠下债务,被父母同意或追认的
“子债父偿”自古来被社会所认可,天经地义。但确实与现行法律相悖,并无法律依据。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出来的关于子债父偿法律有规定吗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要是还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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