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咨询“公司多结算工资给离职人员了,怎么追回,对方拒绝归还?”对此解答如下:
当公司多结算工资给离职人员,且对方拒绝归还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追回不当得利:
追回措施1、协商沟通。首先,公司应尝试与离职人员进行友好协商,说明情况并请求其退还多发的工资。通过情理沟通,争取离职人员的理解和配合,达成和解。
2、发送书面通知。如果协商无果,公司可以向离职人员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退还多发的工资。书面通知应明确载明多发工资的事实、金额、退还期限及法律后果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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