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1月1日开始,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对新立案的生效判决确定不需要负担诉讼费用的当事人预缴的诉讼费由原来的“申请退”改为“主动退”。法院的裁判文书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就由法官主动发起退费,线上审批,免去当事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折返法院退费的麻烦,这是今年赫山区法院司法为民开年后的新举措。
通过实施该举措,可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为诉讼服务带来的便利,司法获得感将大大增强。
附:退费流程
01
当事人在立案时填写《诉讼费退费账户信息确认书》。
02
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法官助理或书记员通过内网系统发起退费审批申请。
032
042
财务人员根据当事人填写的《诉讼费退费账户信息确认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迅速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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