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黔江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将卷钱跑路的校外培训机构老板告上法庭,我家孩子交的校外培训费退费
问题有着落了。”11月17日,全国首例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起诉的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纠纷案,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课程没上完,校外培训机构老板卷钱跑了
“我家两个孩子在培训机构办了两张终身卡,一共交了2万元钱,课程上了不到40节,老板却卷钱跑了。”2021年5月下旬,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黔江一家名为金鹿角教育培训广场的校外培训机构,突然关闭门店停止经营。
“两个孩子去培训班去上课,到了培训机构,发现教室大门紧锁,教室里的桌椅板凳都不见了。”据学生家长田金凤回忆,她在金鹿角教育培训广场给两个孩子报了两张终身卡,一个学口才,另一个学拉丁舞,一共交了2万元钱。
按照与金鹿角教育培训广场签订的合同规定,两个孩子可以学满18周岁,如今两个孩子总共才上了40多节课,培训机构的老板却跑了,不仅没把学费退还给家长,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却找不到了。
一听说此消息,上百名家长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最终决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求助。
支持起诉,将群众的诉求放在第一位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接到消费者的投诉,黔江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联合黔江区公安局、区教委等部门成立调查小组,经过多方调查证实:金鹿角教育培训广场采取预收款方式,收取家长的课程费、培训费后,未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也没有退还剩余的课程费用,是一起典型的预付式消费纠纷。
截至2021年5月20日,金鹿角教育广场累计培训4281人次,其中1021人次因突然停止经营,未能完成培训,剩余课程涉及退费金额180余万元。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据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李力介绍,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
重庆市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的消费维权难点,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这是我国首个关于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国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迈出规范化、标准化的一步。
据悉,重庆市此次出台的《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涵盖工作目的及调整范围、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的管辖权及条件、作出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决定的条件和程序、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方式和终止情形等18项规定,并首次明确了各级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具体方式和内容。
公开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谷丹介绍,《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以后,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据《工作导则》,在受理消费者的申请以后,协助消费者收集证据、向黔江区人民法院递交支持消费者起诉意见书等9个方面给予消费者大力支持,还作为支持起诉人,全程参与案件审理过程,对151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保护。
11月17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起诉的金鹿角教育培训广场退费纠纷案件在黔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51名消费者以原告身份向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诉请各被告退还原告培训费40余万元,并承担相应违约金。由于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涉及群体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小额多发、社会影响面广,对于防范此类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矛盾纠纷暨加大打击违法力度,出台专业指导性文件,由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更具威慑力。”黔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节华说。
据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谷丹介绍,这是重庆市出台《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后,首例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起诉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纠纷案。
接下来,黔江区将综合运用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努力构建多部门联合调处预付式消费纠纷化解模式,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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