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3.审判阶段:在一审、二审过程中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辩护意见;
4.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5.申诉阶段: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代为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调查收集证据,参与庭审,代为向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申诉、控告,书写代理意见。7.自诉案件:担任自诉案件的代理人,代为制作、提交刑事自诉状,参加庭审,指控犯罪。8.接受刑事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理申诉控告。
服务情况:
我所常年以来在职务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交通肇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领域积累了大量的辩护代理经验,拥有专业化的刑事辩护团队为犯罪嫌疑人、自诉人、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1、为企业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为企业草拟、审查、见证各类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书;3、接受委托,代理企业参与合同和其它经济活动的谈判;4、接受委托,代理企业参与经济纠纷的非诉讼调解活动;5、协助与指导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成员的业务工作;6、协助企业普及法律知识;7、接受委托办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8、其它企业法律事务
我所先后担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山西科技创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太原市龙城北部置业有限公司、太原市龙城南部置业有限公司、太原市高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太原杏花岭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太原市慈善总会、山西飞旋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太原实立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洋浦恒顺达商贸有限公司、阳泉万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佰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金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乡地艺客投资有限公司、山西佳亿置业有限公司、太原索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西大贺天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公企业的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事务方面拥有专业的律师团体及服务经验。
近日,我所胡证律师、王昕君律师、乔志燕实习律师办结了一件行政诉讼案件,使一起冒用身份证号登记结婚事件的受害人,15年后如愿撤销婚姻登记。取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也促进了行政机关民政系统的完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摘要:日前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近日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第三批10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目前已有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2017年办理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所长玩忽职守罪一案,判决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2017年办理某市村委会主任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职务侵占罪、滥伐林木罪四项罪名的辩护。白律师经过实地调查取证,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细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
2014年办理某市某城中村村委会主任挪用公款、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一案。本案经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