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打官司可能是大家最不愿意面对的一个问题,因为很多人都是喜欢好聚好散的,无论是结婚还是谈恋爱,如果最后大家不能在一起,那也应该和平离开,不要把关系闹得不愉快。既然两个人最后不打算在一起,那当初的彩礼应该如何处理呢?如果退彩礼,需要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结婚一年多离婚女方退彩礼吗?这些问题都困扰着离婚的夫妻,当两个人协商不了,就要打官司了,但是打官司退彩礼律师费要谁承担?这又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个问题怎么处理,那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一起去看看关于打官司退彩礼律师费要谁承担的具体内容。
一、打官司退彩礼律师费要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打官司律师费是由委托人自己来承担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著作权和商标权民事案件等;酌情由败诉方承担合理律师费案件有专利权和担保权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和交通肇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和仲裁案件等。
(一)一般来说,打官司律师费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1、现有关于律师费承担规定仅适用于部分领域,不能当然理解为败诉方(有过错方)承担律师费的法律依据;
2、是否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必须行为,法院不会因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而改变案件审理结果,因此聘请律师与提起诉讼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3、我国现行有关规定对律师收费标准没有完全统一,且当事人和委托律师之间可自行协商,因此由法院界定收费的准确性有很大难度;
4、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还可能导致律师之间恶意竞争,不利于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
(二)在民事诉讼中,打官司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规定,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规定,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法律规定法院如何界定彩礼
法律规定法院界定彩礼表现形式一般是礼金。彩礼主要表现形式应该界定为礼金,即现金为宜。男方为了表达情意,给予女方的皮包、衣服、化妆品等不宜界定为彩礼,他们应是男方主动的馈赠,一经送出,不能撤销,若要求法院返还也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在婚约财产返还之诉中也不能判决返还。因为在当今社会上,男女之间以上礼物互送也并不鲜见,双方也并不见得就一定要以将来组建家庭为目的。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法院在界定彩礼的范围时,将男方送与女方的首饰、戒指也定为男方的馈赠品,在婚约财产返还之诉中不作返还处理,是错误的。因为男女之间赠送首饰、戒指已经超出了人们认为的一般友谊范围,只有以结婚为目的的男方才会送女方此类物品,因此他应是彩礼以外应予返还的婚约财产,而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馈赠品。
三、什么情况可以不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