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318号建议的答复
陈海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处理诉讼费退费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下一步,省法院不断完善诉讼费管理体制机制。如您所说,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于以申请执行、终本裁定等为退费前提条件的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我们将认真核查并严肃追责,同时我们将指导各级法院建立对诉讼费退费工作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对经投诉、举报核实后确有违纪违法情况的,将依法处理或移交纪检部门。
此外,省法院将进一步摸清诉讼费应退未退底数,定期组织清理,及时核对账务,对诉讼费应退未退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协商省财政厅进一步优化诉讼费退付程序,规范诉讼费收取和退付审批。省法院将联合省财政厅,共同探索研究解决全省法院系统在诉讼费管理工作中的机制体制性障碍,推动出台切实可行的执行政策,做到诉讼费退费依法依规,有理有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