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民对消费品质也更加注重,遇到问题时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平台统计整理出了自2018年3月12日零时至2019年3月12日零时市民消费投诉十大热点问题。其中,交通出行工具类居首,除此之外网络消费类、休闲娱乐类、旅游及住宿类问题较去年增长明显。
通过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大数据平台数据统计、分析,泰城市民十大消费投诉热点问题依次为:交通工具类、服装百货类、家居家电类、网络消费类、电子产品类、食品餐饮类、旅游及住宿类、休闲娱乐类、装饰建材类、房产行业类。
交通工具类(4269件)
案例2:(12315接入)来电人反映从2018年8月底开始小黄车APP押金无法退还,希望中心予以帮助。因ofo共享单车退费问题属其公司网络平台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议来电人可向平台工商注册地反映。
服装百货类(3756件)
此类此问题主要涉及所购商品因质量问题退换货、商家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价格欺诈、存在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
案例2:(12315接入)2019年3月11日,来电人反映2018年9月5日,在东平县佛山街东顺广场的“百福川珠宝”购买了一枚戒指,留有收据,戒指是18K金,但现在掉色严重,其向商家反映,商家称只能给其换货。希望部门调查处理,协调退货。目前此问题已转交属地政府调查处理中,暂未回复处理结果。
家居家电类(3484件)
此类问题主要涉及家用电器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假冒伪劣、售后服务问题、消费欺诈等问题。
案例1:(12315接入)2019年1月19日,来电人反映其于2017年在高新区良庄镇华生家电购买两台格力空调,现出现故障,经格力售后工作人员查看告知不是正品。希望部门调查处理,协调退货。经转办,部门回复建议来电人带购买空调的发票与经销商协商处理。
网络消费类(3276件)
主要涉及网上购物发货不及时、网上购到“三无产品”、商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网络支付、商家不履行承诺等问题。
案例1:2019年3月4日,来电人反映2月13日其通过京东花费818元购买一件摩托车骑行服,发货地点为泰安市灵山大街中段三里商业街亨途商贸有限公司,收货后衣服存在问题,调货后衣服材质出现变化,现欲退货,商家拒绝,希望部门调查处理协调退货退款。经了解,问题已解决。
案例2:2018年12月31日,来电人反映其通过美团购买万达二楼宝贝王淘气堡门票,使用日期显示为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往,但工作人员告知其此券2019年生效,现在无法使用,其对此表示不满,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予以合理解释。经了解,团购票已退,问题已解决。
电子产品类(2712件)
主要涉及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其中仅手机类问题投诉占比高达76.7%。
案例2:(12315接入)来电人反映其于2018年7月底,在肥城市王瓜店镇祥瑞南门中国移动4G终端营业厅,购买的小米手机,花费1000元,有发票,现手机视频通话没有声音,已经确定是手机的问题,但是一直没有修好,希望部门调查处理,予以退换货退费。经部门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厂家称投诉人手机故障经检测为手机浸液,人为非保修,属于收费维修,投诉人不认可。部门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联系,告知其需要提供手机没有进水的证据,可以到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食品餐饮类(2360件)
主要涉及各类食品餐饮卫生投诉、商家隐形或限制消费、霸王条款投诉、商家跑路或易主导致消费者储值卡退费遇、食品过期变质类举报投诉、商家虚假宣传等方面的问题。
案例2:来电人反映其于2018年11月11日在东平县儒原购物超市购买一箱牛奶,牛奶生产日期为10月31日,保质期30天,其在保质期内饮用时发现牛奶已变质,希望部门调查处理,召回已售出的问题牛奶、对商家售卖变质牛奶予以查处。经部门调查得知因其没有购物小票,无法直接证明变质牛奶是该超市销售的,可以对变质牛奶问题进行调换,但不同意赔偿。部门将根据来电人提供的证据进一步调查落实该案件。
案例3:2018年10月17日,来电人反映其前期在东岳大街大润发一楼东北角的旺角港式茶餐厅充值300元,2018年10月1日之后准备到店继续消费,发现店名改为了“金牛座自助餐厅”,此前商家转让并未提前通知顾客,希望部门调查处理,协调退还卡内余额。经过部门工作人员协调,商家同意退款。
旅游及住宿类(2249件)
旅游类问题主要涉及各景点门票退换、景区内乱收费、景区环境、服务态度、停车收费、强制消费等方面的问题;住宿类则多涉及酒店退费、押金退还、预付卡消费及网络订房纠纷等方面的问题。
案例2:2019年2月12日,来电人反映其于2月8日购买了3张某景区的门票,共花费720元,其称园内体验了两个游乐项目,项目器械均发生了故障,希望部门调查,退还门票费用。此问题在部门协调下问题已得到解决。
休闲娱乐类(1849件)
与商家承诺不符、存在虚假宣传及消费欺诈问题、KTV等娱乐场所消费问题、消费者退卡难问题、强制消费等。
装饰建材类(1374件)
房屋装修材料以次充好问题、装修公司违反装修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问题、装修公司“跑路”等问题。
案例1:(12315接入)2018年12月29日,来电人反映东平县华龙西苑东北门索菲雅全屋定制订购装修,其表示该装修公司装修的地板断裂、马桶漏水、吊顶开裂、乱收费,来电人表示不解,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予以合理解释。经部门协调后,商家已主动与来电人联系,问题已妥善解决。
房产行业类(1184件)
主要涉及商家虚假宣传、认筹金退还问题、以及房屋中介押金退还等问题。
案例:来电人反映2018年4月6日通过苹果园小区附近的21世纪房产,购买圣山帝景的房产,并缴纳9000元中介费,以及向房主缴纳2万元押金。现房主不愿出售房产,但21世纪房产不予退还中介费,拒绝与其沟通,其对此表示不满。希望部门调查处理,尽快退还中介费。经部门调查了解,三方已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合同上也有明确不退款的约定,属于合同纠纷,按照《合同法》规定,部门建议来电人通过仲裁或法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