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2、“双减”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3、双减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4、课后服务三年目标是什么?
答:2021年,课后服务实现两个“全覆盖”。全面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达到50%,完成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审核登记,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预收费达到有效监管。
2022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动态清理“隐性”学科培训行为。
2023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学生在学校能够学好学足,作业管理更加科学,课后服务更加优化。(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引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1〕79号)
5、课后服务的原则是什么?
答: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为主原则、家长自愿原则、规范服务原则、公益普惠原则、安全至上原则、稳妥推进原则。(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43号)
6、课后服务的服务对象和服务主体以什么为主?
答:主要以小学中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在园幼儿为重点服务对象。服务主体以双职工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正常接送有困难的群体。(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43号)
答: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开始,原则上每天不得超过两小时。(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43号)
8、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指的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教育部司局函件,教基司函〔2021〕33号)
9、课后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答:作业辅导与答疑、科普类活动课程、文艺体育类活动课程、劳动教育、阅读类活动课程、心理健康、生命与安全、品德教育等专题教育课程、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少先队、共青团活动、组织参观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43号)
10、“5+2”模式指的是什么?
答:课后服务费实行按学期收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560号)
12、同心县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县域内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每生每课时不超过2元收取。(《关于同心县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暨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同发改发(2021)198号)
13、同心县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每生每小时10元。(《关于同心县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暨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同发改发(2021)198号)
14、课后服务费能否挪用?
答:不能,专款专用。(《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43号)
15、课后服务应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答:建立工作机制、规范经费管理、加强队伍保障、做好安全防控、加强宣传力度。(《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43号)
16、课后服务的主体部门是?
答:以学校为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答:1、告家长一封信,2、公示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3、召开家长会讨论征求家长意见。
18、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流程是什么?
答:学生提出申请---教师审核---学校审查---学校公示
19、学生在学期中途不想参加课后服务怎么处理?
答: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中途提出不再参加,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可退回剩余费用。(《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43号)
20、对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照顾政策有哪些?
答: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后学校可以减收或免收课后服务收费。(《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43号)
21、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怎样规范管理?
22、课后服务对教师有哪些奖励政策?
答:教师参加课后服务情况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23、非学科类的培训机构能否经营有何措施?
答:能。但是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分别由自治区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设置知道标准,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审批管理。
24、培训机构十严禁是指什么?
25、“五项管理”是指那五项?
答: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教督办函〔2021〕32号)
作业管理
26、作业管理的十条要求是?
答:1、把握作业育人功能,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3、创新作业类型方式
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5、加强作业完成指导,6、认真批改反馈作业,7、不给家长布置作业,8、严禁校外培训作业,9、健全作业管理机制,10、纳入督导考核评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27、如何发挥作业管理的育人功能?
答: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28、作业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答:作业统筹调控制度、作业公示制度、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制度、质量定期评价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29、作业管理中对教师布置作业的“四个严禁”指的是什么?
答: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及学生检查、批改作业,严禁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严禁手机布置作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
30、作业总量空置的规定是?
32、作业布置的类型有哪些?
答: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文件)
33、为有效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坚决克服、杜绝哪些做法?
答: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34、教师如何加强作业完成指导?
35、对教师批改作业有哪些要求?
答: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睡眠管理
手机管理
41、学生手机应如何管理?
答:学校要明确要求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
42、如何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读物管理
答: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
44、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哪些基本标准?
答: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
45、怎么规范教学用书管理?
答: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1〕2号)和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和变相强制学校和学生征订购买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
46、哪些读物不得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答: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
体质管理
47、体质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答:将健康体质作为学校管理内容,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48、体育技课程有什么要求?
答: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
答: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
50、中小学体育教学有什么要求?
答: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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