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XXX时,由于工厂正处于筹建阶段,条件极为艰苦。厂领导经常与我们谈心,并积极为我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老员工也积极耐心的传、帮、教,把自己的专业知识毫无保留的传授给我们。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据统计到2010年全国已建成2630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2X108m3/d,此外还有1849座污水处理厂在建设过程中,污水处理厂不仅要建得起,建得好,而且要运行管理好,结合我公司近几年的运行管理体会,浅谈成都温江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方面的经验。
1成都温江科技园污水处理厂简介
成都温江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是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全额出资成立的成都天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BOT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一座现代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新桥村,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设计。设计日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占地54.25亩,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5000平方米。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科技园区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采用先进、成熟的“水解+CASS+过滤”的深度生物脱氮除磷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离心脱水一体机方式。污水消毒采用先进可靠的紫外线消毒方式。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臭气采用先进的活性氧方式进行除臭处理。污水处理厂的关键设备潜水泵、单级高速离心鼓风机、污泥脱水一体机、紫外线消毒设备采用进口产品,其余设备采用国内品牌产品。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国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厂设计有中水回用系统,用于生产工艺系统和厂区绿化。
2厂内工艺介绍
3运行管理经验浅谈
3.2强化工艺管理工作,保证水质达标排放经过了近三年的运行,基本掌握了进水水质和水量的变化规律,在工艺管理上总结出一套适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水量的变化规律的工艺管理制度和方法。由于季节的变化,污水处理厂的水质和水量的波动较大,再加上是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每天进厂水质的瞬间负荷的波动较大,而且还有部分含油废水对运行的影响,针对这些特殊情况,运行上摸索和总结并制定了工艺管理规程,通过动态的工艺管理来确保工艺运行正常,水质、水量达标排放。
3.4加强自控和仪表管理随着我国自动化水平和技术的提高,目前广泛在污水处理厂采用自动化技术,提高了设备的自动化控制水平,自控和仪表除能满足对设备控制的需求外,还应满足国家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管理和监控的需求。在自控和仪表管理方面给我们的体会一是要做好对仪表及探头的维护和保养,保正其采样的准确性和精度,其次是工艺参数的设置和调整要和自控系统结合并联动起来,自控系统的运行要和进水水质和水量联动起来,如鼓风曝气系统溶解氧(DO)的控制和鼓风机的开度的调节,这样才能保证工艺需要的情况下消耗最低的能耗。
3.5加强班组建设,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班组是污水处理厂重要的基层单位,运行是否好就看班组是否做的好。合理配置班组人员,并设置运行白班班长,以保证周末厂内有运行管理人员,由于污水处理厂自动化程度高,所控设备数量多,因此要求各班组按照巡岗制进行工艺设备巡查和班组交接班,除在中控室监控设备和工艺流程外,还要求每两小时到生产现场对工艺和设备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处置,班组交接班也在现场经巡查后进行,以便接班班组准确及时了解上班生产及设备情况。同时厂内按要求将设备及责任卫生区划分到各班组,各班组定期对站房、设施及设备卫生进行清理打扫。
[关键词]环保工程污水处理
一、引言
湖南省加大了对环保工程的力度,加强了对污水处理,目前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计划今年还需要建成31座污水处理厂,根据部署年底湖南省将要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0座,预计全省处理垃圾率将达到47%以上。2009年建成70个污水处理厂,2500公里配套管网,2010年建成30个污水处理厂,2588公里配套管网。在总计划中湖南全省新建113个污水处理厂及5500公里配套管网,新增污水日集中处理能力约397万立方米,实现全省县城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覆盖。目前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已经投入运行,年处理城市生活污水9000多万吨,再利用约1000万吨。湖南省污水处理厂众多,其中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现已竣工投入运行多年,总投资1.72亿元,占地54.85亩,位于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思乐村,日处理污水5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类排放标准。本人根据多年经验谈谈环保工程在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探索。
二、湖南省污水处理对环保工程的必要性
我省现拥有人口总数为7119.34万人,城镇生活污水年总排放量约14亿吨,全省城镇生活污水中的COD产生总量约43万吨,污水大部分注入到了湘、资、沅、澧四大水系和洞庭湖。污水越来越多不处理直接危害着人类健康和生物的生存,因此,我省大力加强环保工程的建设,对污水的处理是非常重视。处理污水的重要性主要有:①对生活污水的处理,是城市可持续发展重要需求之一。我国城市快速的发展,各城镇生活水平也不断的提高,城镇化加快,人口流入城市,同时加大了城市污染及污水的排放量,因此必须要重视水污染的治理和保护。②经济快速的发展带动着城市的各个面貌的改变,标志着城市发展的水平,而生态环境是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世界发展的主题,因此污水处理能力是城市发展水平的象征。③污水处理能够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如:污水处理过程中把水中含有的寄生虫等进行处理,有效避免水的二次污染,把处理中的污泥作为肥料。④城市污水处理是环境保护工程的具体实施和体现。
三、污水厂进出水水质、工艺设计流程
1、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
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现已竣工投入运行,总投资1.72亿元,占地54.85亩,日处理污水5万吨,已经投入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类排放标准。设计进、出水水质见表1。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污水厂设计工艺流程
污水处理厂采用前置厌氧氧化沟工艺,具体工艺流程图略,主要由预处理段、生物处理段和后处理段组成。预处理段由粗、细格栅及沉砂池组成;生物处理段由前置厌氧氧化沟组成,采用曝气转盘作为充氧设备。后处理段由二沉池、接触池以及污泥处理系统组成。污水在主体构筑物中反复依照厌氧、缺氧、好氧的周期运行,使污水在反复的“好氧-缺氧”中完成去碳脱氮,在“好氧-厌氧”的反复中完成除磷。进厂污水经粗格栅去除污水中较大的漂浮物后进入提升泵,房通过进水泵提升后流入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以去除比较小的漂浮物,油类及砂粒。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氧化沟前置厌氧池及主反应池,出水经过二沉池后进入接触池,在接触池中消毒后达标排放。部分生物污泥回流至氧化沟,剩余污泥排入污泥贮池,由剩余污泥泵送至污泥脱水机房,经浓缩脱水后,泥饼外运。同时各工段产生的栅渣外运。
3、主要污染源及治理设施
(1)废水排放及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厂运行期间废水主要是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集中排放的城市污水,少量处理厂本身的生产和生活废水也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工程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进行处理,具有除磷脱氮功能耐冲击负荷高的工艺。设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B标准要求。
(2)废气排放及治理设施
本工程污水处理工艺过程较为先进,将主要污染源集中布置,置于远离厂前区的位置,且考虑了绿化、卫生防护距离等防护措施,以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噪声源及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厂的噪声源主要有污水泵房和污泥脱水机房等2个部分。
工程设计中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并采用高窗、全封闭、双层玻璃、机械抽风等措施;污水泵房和污泥脱水泵房采用的潜水排污泵,地下埋深约7m,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粗格栅和细格栅车间产生的格栅渣,旋流沉砂池产生的沉砂。
其中格栅渣、沉砂数量较少,直接外运至娄底市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二沉池产生的剩余污泥经贮泥池沉淀后进入脱水机脱水,脱水后的泥饼同样外运至娄底市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四、环保污水处理发展策略
1、加强全民环境意识的教育。落实到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政策,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加强教育力度。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只有提高了意识、手法、环保、参与才能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鼓励公众与新闻媒体舆论对政府、工业污染大户等监督,施以压力才能使环保政策切实。
3、加强合理规划、资金投入力度。污水的处理只依靠政府的投资是不够的,要建立科学的收费机制,是长期发展的重要资金保障,还可以增加污水处理的融资渠道,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城市污水的处理要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等,都要考虑水体污染问题,对可能出现的水体污染,要采取预防措施,规划要及时公布于众,呼吁公众的环保意识及污水处理的重要性,并要对水体污染源进行全面规划和综合治理。
二0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坚持在县卫计局和市卫生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所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1、受理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7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家,放射诊疗许可1家。2、发放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4家。住宿场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发场所14家,其中理发店10家、美容院4家;浴池1家;候车室1家。本年度上半年全县共计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家(书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6家,复核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1家。共计新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共计新发放射诊疗许可1家。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情况
2、医政卫生监督我县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有80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44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13家。监督检查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件、现结案一件罚没款人民币贰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转交给卫键局给予处罚。二是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上半年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27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13家,共计63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诊疗的违法行为,根据局精神对违法医疗机构13家给予了警告处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开展“保健”百日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82人次,按照工作要求监督员共排查了各类会馆、社区、广场、公园等密集场所共计40个(家),未发现有开展中医、中药诊疗活动的行为。
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上半年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
4、职业放射卫生监督职业卫生我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双随机抽查中未抽检,但进行了正常的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在检查见到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专人、专柜保管,职业健康检查设备正常运转;取得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合格证11人。2019年4月25日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在人民广场进行了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册。放射卫生2019年上半年对我县放射诊疗单位2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办证率100%,(由于各乡设备的落后和其他原因今年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均开具证明)。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剂达到100%,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各医疗机构对放射诊疗场所配置了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铅围裙等)及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上半年对十二个卫生协管站检查中,孙吴县各卫生监督站挂牌齐全,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制度,均设有办公用房,其房屋有的卫生监督站小于20平方米,站长、副站长均达到职位要求,协管员达到2名.均未配置电脑等协管专用设备。十二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职责基本落实,都建立健全完善年初计划、季度计划及小结、能够按时限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巡查违法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报告率百分百。个别卫生监督协管站未按照建档情况,各行业监督频次开展巡查工作。
7、计划生育卫生监督
按照市卫健委《2019年黑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针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孙吴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获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数分别是14人和7人。符合国家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在醒目位置张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标语,到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没有发现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
8、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上半年,我局组织监督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系统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督执法范围和职能职责,熟练掌握监督执法程序、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监督执法调查取证等方面知识。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4次。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其它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上半年,按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2件,罚款人民币4300.00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强化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继续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推进。
3、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性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卫生监测;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加强对医用放射诊疗机构监管。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供水现状
农村供水的运营管理模式主要分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统一管理和村镇自管两种模式,担负农村6乡3镇1场的农村饮水,供水人口达17.65万人。目前农村日供水量最高3.4万立方米,最低0.64万立方米,年供水总量达834万立方米,共建成集中供水农村水厂有9座,机井28眼,蓄水池6座,水塔1座,铺设管道1768.37公里,其中农村供水管网管道1710.12公里,并入城市供水管网管道58.25公里。
水源情况:匹里青净水厂水源为从科克塔斯水库水源,其余水厂水源为机电井抽取深层地下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导致供水系统发生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农村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等污染;
2、地震、洪灾等灾害导致取水受阻,泵房塌陷、机电设备等生产设施毁损;
3、消毒、供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泄漏事故;
4、农村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等供水设施发生管道损坏,大面积爆管,或因其他灾害导致大面积停水或供水严重不足;
5、传染性疾病爆发、流行,影响供水安全;
6、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大面积减压等;
7、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8、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等。
(三)供水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所造成影响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供农村供水事件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Ⅰ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1个水厂80%以上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地或出厂饮用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病毒、细菌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必须立即停供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配水的,并且在24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2万人无水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Ⅱ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副度下降,造成一个水厂供水片区50%~80%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
⑶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取水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
⑸因一个水厂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大范围断水且影响人口达1万人以上的,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Ⅲ级是指:
⑴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供水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农村一个水厂30%~50%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⑵农村供水水源或出厂遭受污染,造成农村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不能正常使用的;
⑶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一个供水厂供水范围断水且人口在5000以上的,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Ⅳ级是指:
⑴水厂或加压池的生产设施设备,供水主管等发生故障,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一个水厂局部片区无质、无水,影响人口达2000人以上,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四)预案编制依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工作小组及各乡镇(场)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指挥部设办公室,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叶尔江·库依西拜(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周力军(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书记)
成员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各乡镇场、市应急管理局、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疾控中心、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综合协调组织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专家组组成。
三、供水事故应急体系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报警机制
基层供水站所、乡镇(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①农村水源地、水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②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③地震、洪水、农村供电系统
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取水和生产安全的。
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对应可能引发供水事故进行预警。预警和报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突发供水事件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突发供水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基层供水站所都应在1小时内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报告,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报后,调查取证,收集情况,初步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2)报告方式与报告内容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②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影响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先期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同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排险、抢修等方面的工作。
(1)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供水事件发生时或即将发生,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由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的状况,初步确定事件响应的级别,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或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成立应急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状况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
(2)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③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④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⑥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信息
(1)农村突发性供水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市政府认定后,由专门机构对外进行,满足市民知情权,得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3)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告示等方式进行。
(五)应急监测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卫健委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成立供水质量应急监测组和供水水源质量或环境污染情况监测组,到突发供水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作出分析、预测,提出处理建议。
(六)应急安全与防护
根据供水事件的性质(如水源污染、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立即向群众宣传,主要内容如下:
①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时通知停水,若发生不符合饮用要求的自来水已进入供水管道内,要通知到户放空管内污水。
(七)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与社会稳定
(1)突发事件时期的应急供应
在指挥部命令,宣布农村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后,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在农村供水水量和供水水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
应急供应期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农村广播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应急,各单位和家庭利用自备的水池、水缸等设备储水。
②启动农业设施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③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或分时段分片供水。
④局部片区持续缺水,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⑤对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考虑从周边县调运等,必要时无偿发放给农户饮用。
⑥在事件影响区内,尽可能多的设置饮用水发放点,方便居民取水。同时启用配备送水车,送水到户。
(2)突发事件时期的社会稳定
(八)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原因已经消除。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终止请求,由总指挥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继续对事故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指挥部指导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及供水站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编制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上报指挥部。
(九)善后处置
突发供水事件终止后,市政府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供水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指挥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地点设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职能包括:
①接受、显示和传递农村供水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②接受、省级传递、市级供水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③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市突发供水事故的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农村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装备储存库随时调用。主要有: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专家咨询和工程技术力量、工程设施抢险专业队伍及应急管理力量等。
(四)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事故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健委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五)治安保障
(六)物资保障
(七)经费保障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各有关单位根据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需要,可先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特殊紧急状态下,经报指挥部领导同意,可先开支后补办审批手续。
(八)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委员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与有关专家的日常联系,并针对突发供水事件的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供水事故开展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协同市应急管理局或市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用水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节水意识,提高公众对突发供水事件的防范能力。
乡镇(场)、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要针对本地区特点开展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供水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供水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