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市民朋友在日常消费中也许遇到过以次充好、未成年人私自消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消费不公平的现象,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公布商家不公平的那些事儿,提醒市民朋友消费时还是要多留心眼儿。
宠物店卖猫给小孩家长要求退款没毛病
王女士致电反映,其11岁的孩子私自从家中拿了2600元在一家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宠物猫,王女士表示孩子拿钱未经过家里人同意,且购买的价格过高,与宠物店协商退费无果,故来电投诉,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协调退费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辖区处理机关当天组织调解,双方协商一致,商家退还费用,消费者表示满意。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家长要加强监管教育和引导,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并保管好个人手机、银行卡支付密码,也呼吁广大经营者在孩子独自来店消费时,做好提醒、告诫义务,避免后续出现消费纠纷。
商家隐瞒优惠活动消费者获赔三倍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面对商家搞促销活动时,要提防“虚构原价再打折”“满减”“满赠”“低至几折起”等打折陷阱,弄清活动细则,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购买商品或选择服务,发现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时,及时保留好商家促销活动的宣传照片以及自身的消费凭证。
买农机出现问题难维权市场监管协调解决来“护农”
黄先生在一家农机经营部花费18750元购买了75卷农用滴灌,用于灌溉自家的果园,滴灌使用中发现存在严重漏水的情况,向商家反映后,商家会同厂家一起到现场进行检查,证实了该滴灌确实存在问题,但一直未给予更换,滴灌漏水的问题迟迟未解决对果树造成很大的影响。黄先生来电投诉,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介入协调换货。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多次组织调解,商家最终同意更换新的滴灌,该投诉圆满解决。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提示:阳春三月正是春耕备耕好时节,农民朋友在选购农资、农机等商品时,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不要图方便购买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商品,付款后保留好消费凭证、包装袋、说明书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维权。
“共促消费公平”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消费时多留意才能有效避坑不踩雷;经营者诚信经营,依靠好口碑才能持续经营;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等规定。所以,社会各界携手共筑良好消费环境,消费者才能买得安心、买得放心。(唐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