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犬寄养离奇死亡主人状告宠物店精神损害赔偿能被支持吗?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宠物犬寄养死亡,主人状告寄养机构要求赔偿的案件。

案件焦点

寄养机构是否尽到合理看护义务

2022年8月15日上午,小李向小张发送“猎豹”玩耍的视频,但是下午小李便匆忙告知小张“猎豹”不知何原因突然死亡。小张连忙赶往宠物店,他认为是宠物店没有尽到看护义务导致“猎豹”死亡。但小李坚持“猎豹”因病暴毙,宠物店无过错。

双方争执不下,小李希望可以对“猎豹”尸检,检查其死亡原因,但小张认为“猎豹”早已是其“重要的家庭成员”,情感上不愿意接受尸检,希望可以尽快入土为安,而且夏季炎热,尸体不易保存。寄养机构支付火化费用将“猎豹”连夜火化安葬。此后,双方因赔偿协商未果,小张将寄养机构诉至碑林区法院。

小张诉称:原告及家人已将“猎豹”当做家庭的重要一员。饲养“猎豹”五年多,付出了诸多心血,费用高达10万余元。原告因身体原因将“猎豹”暂时寄养在被告处,每个月花寄养费让“猎豹”可以得到更好的照顾。自从知晓“猎豹”死亡后,原告及家人精神状态以及身心都受到打击,导致原告身体健康出现问题,还需要到医院进行心理疏导。

在寄养过程中,原告也定期前往寄养机构探望,发现“猎豹”有嘴部、足部多处溃烂,显然没有尽到合理看护义务。原告认为,被告作为专业的宠物寄养经营者,没有尽到应尽的管理照顾义务,对于宠物的死亡存在严重过错,其应当由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宠物死亡的损失1万元、被告向原告退还宠物寄养费7200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宠物死亡造成的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XX宠物乐园”辩称:原被告双方之间系好意施惠关系,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认为,原被告之间不成立委托或者服务合同关系;被告作为好意施惠人已经尽到了注意、谨慎、保护义务;原告对其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被告认为狗的死亡原因是正常死亡或者病死,原告认为是被告毒死的,但是原告拒绝解剖尸体并要求把狗的遗体带走并连夜火化。原告应该举证是被告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导致狗死亡;被告不应赔偿精神损失费,因为被告没有过错。

法院判决

寄养机构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口头约定寄养费为每月1800元,被告收取了寄养费并从2022年5月1日开始提供寄养服务,故双方之间成立保管合同关系,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关于本案狼犬死亡是否因被告过错导致,根据《民法典》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被告系专业机构提供有偿宠物饲养服务,涉案狼犬在寄养前被告并未对其进行体检查明是否存在疾病,狼犬在被告提供寄养服务的过程中死亡,庭审中被告未举证其尽到了合理看护宠物的职责,无法提交事发监控录像,综上认定被告在提供寄养服务中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共计1万元。后被告提起上诉,该案经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说法

一、宠物死亡,能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宠物的自然属性决定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宠物具有生命,能够与人类进行精神上的交流并形成情感上的依赖,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宠物的陪伴具有不可替代性,其价值不能以金钱衡量,宠物的死亡客观上会给主人造成精神损害,故宠物主人有权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

二、宠物寄养机构为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原被告成立有偿保管合同关系,“XX宠物乐园”作为保管人应举证证明其尽到了保管、看护义务,保管、看护义务包括合理的注意义务、正确合适的保管场所的提供、合理的看护方法、亲自看护等,故被告在未举证证明的情况下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小张作为“猎豹”主人拒绝尸检查明死亡原因,也应承担次要责任。

法官提醒:随着宠物市场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宠物医院、宠物理发店、宠物寄养店为饲养宠物提供专业、个性化服务。作为消费者需要注意:第一,“货比三家”审查服务者资质。消费者应当对服务者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进行考察、比较。第二,提供服务内容要明确。规范的服务合同应写明服务者提供服务种类、内容,避免服务内容约定不明。同时应认真审查免责条款,避免加重消费者责任。第三,理性消费莫冲动。面对店家宣传充值有优惠等活动,应确保优惠金额及充值后能否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款项。

作为宠物寄养机构应注意:第一,规范服务合同,将看护内容、看护方式、看护条件约定明确。第二,对于寄养的宠物应做好寄养前体检,排查宠物是否存在疾病,并向宠物主人明确告知。第三,改善寄养场所条件,可以安装摄像装置,记录看护过程,证明机构尽到合理的看护义务。

(记者宁军)

神木废水处理项目发生炸裂事故4人死亡善后工作有序开展

陕西发布寒潮蓝色预警23-26日迎来一次雨雪寒潮天气过程

《西北岁月》花絮|小河村定乾坤

人物篇—赛道逐影|2024沿黄公路(新能源)汽车拉力赛宣传片

《西北岁月》人物剧照

宝鸡至潼关旅游专线列车加密开行今年西铁局已开行100多趟主题旅游列车

陕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铁拳”行动护民生今年截至10月底共查办11673件案件

陕西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实现全域验收

西康高铁建设“进度条”再刷新秦岭太兴山隧道1号斜井至2号斜井区间顺利贯通

有口福了!特色面食等你来咥!第二届西安面食文化节开幕

11月16-17日西安各区县进入冬季较常年偏晚8-13天

12月投运西安机场三期首条跑道通过使用许可审查

即将在六个城市试点西安人想要打“飞的”还得多久?

西安发放多轮消费券

【奋进强国路阔步新征程】镇安牢守污水直排关口:“这个螺丝会一直紧紧地拧住”

就近选址安全第一西安明年4月底前完成秦岭山区集中安置点建设

西安入冬较常年偏晚8-13天今明雨雪降温天气“上线”

大范围雨雪降温吹风天气来袭陕西大部分地区日平均气温下降8至10℃

一场穿越时空的文化之旅“探长安”30年考古成果展开幕超半数以上文物首次展出

“秦创原·盟创荟”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成立范九伦出席并致辞

THE END
1.宠物店买的狗狗两天后细小病死了,如何索赔?服务地区-吉林长春·电话-150-4455-0088 https://www.lawtime.cn/wenda/q_47751249.html
2.狗狗在宠物医院手术意外死亡,能要求赔偿吗?人身权”,在宠物医疗事故纠纷发生时,宠物主人只能以“物”的所有人的身份要求赔偿。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533962.html
3.爱犬在宠物店内不幸丧命,主人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陈某在提交给法庭的材料中如是写道,陈某还说他的女儿得知这个消息后嗓子都哭哑了,为了处理这件事情两三天没有睡觉,这个噩耗让他们全家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后陈某起诉至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要求宠物店赔偿财产损失包括购买宠物费用3万元,丧葬费2000元,狗粮费用420元,剖腹产费用1400元,疫苗接种等医疗费1600元,洗澡...https://m.gmw.cn/2021-01/11/content_1302022860.htm
4.湖州晚报现在小王的宠物狗丢失,宠物店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因案涉宠物狗的购买价格为6800元,虽然小王为培训花费25000元,但该培训费用损失已超出宠物店的正常预期范围,因此法院酌定宠物店赔偿小王宠物狗丢失而造成的损失共计13000元。 对于小王要求宠物店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的请求,法院审理认为,现行法律对于财物(宠物狗法律...http://szb.hz66.com/hzwb/h5/html5/2021-05/20/content_117613_13403071.htm
1.宠物在寄养期间死亡怎么赔?汕头日报养有宠物狗的韩某因需外出无法照料动物,便与附近一宠物店店主郭某洽谈寄养宠物狗事宜,并于当日将宠物狗送至该宠物店。该宠物店门口张贴有“萌宠寄养”字样及微信号,经搜索为另一人高某的微信,韩某通过该微信支付寄养费用406元。不料寄养期间,这只宠物狗在店里死亡,高某向韩某出具《赔偿协议》,其中约定由宠物店...https://strb.dahuawang.com/content/202411/04/c166538.htm
2.宠物医疗事故致死赔偿多少免费法律咨询宠物医疗事故致死赔偿多少宠物店宠物死亡的赔偿标准是这样的:1.要是双方有签合同,就按照合同来赔。2.要是没签合同,宠物犬损失就得赔3000元,另外再加5000元的精神抚慰金。https://m.66law.cn/question/48925094.aspx
3.被宠物狗咬人了怎么赔偿?一、被宠物狗咬人了怎么赔偿? 被宠物狗咬人了需要根据实际的损害来进行赔偿,比如说有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用和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这样的则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甚至饲养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动...https://m.64365.com/zs/1486196.aspx
4.宠物交通事故到底谁担责?又该如何赔偿?新闻中心责任认定后,要考虑如何确认损失、赔偿的金额。交警在立案后,一般会先邀请当事双方进行调解,需要宠物主或驾驶人证明自己损失的金额。宠物如果是受伤治疗,还有比较清晰的最近日期的治疗发票可以开具。若是不幸死亡,则需要宠物主证明宠物本身的价值,例如在宠物店购买时的发票、合同等。 https://news.66wz.com/system/2024/03/11/105625923.shtml
5.5岁男童在猫咖将幼猫重摔致死,店长索要赔偿遭家长无理推卸责任...宠物猫坠楼被摔骨折,楼下徘徊三天无人搭理,主人直接消失不见 男子不满被分手,闯前女友家中乱砸摔死7只幼猫:曾被家暴已报警 悲惨故事!猫妈妈为护小猫被恶狗围殴致死,留下幼猫在苦苦哀嚎 幼猫的3个重要时间节点,平安养大没问题 如何判断幼猫性格? 杭州6岁男孩私闯宠物店暴力摔小奶猫,店主:不是第一次,家长道...https://xbeibeix.com/video/BV1Qa4y1V7Z4
6.女孩网购毒蛇当宠物一个月后身毒发亡!法院判买家承担主责,卖家...法院一审判决,买家依依(化名)对其遭受银环蛇咬伤致死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卖家、购物平台和快递公司承担次要责任,六被告共计赔偿约33.69万元。 橙柿互动从多方渠道获悉,此案宣判后,涉案各方没有上诉。那么,这起悲剧是怎么发生的? 女孩想开宠物店 先后网购了两条剧毒银环蛇 ...https://appm.hangzhou.com.cn/article.php?id=490692
7.猫咪在宠物医院洗澡殒命赔偿责任如何认定?猫咪在宠物医院洗澡殒命 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在宠物店或者宠物医院,有不少服务项目,包括给宠物美容、洗澡等等。但如果宠物在接受服务期间死亡,应该怎样来认定赔偿责任并计算财产损失呢?https://www.ntjoy.com/html/chengshirili/2023/0211/432681.shtml
8.狗狗寄养宠物店一天后突然死亡三亚一宠物主人获赔偿原标题:狗狗寄养宠物店一天后突然死亡 三亚一宠物主人获赔偿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26日消息(记者 陈栋)寄养在宠物店里的宠物死了,宠物店究竟该不该赔呢?近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三亚的张某将宠物狗寄养到一家宠物店里,第二天就死了。为了讨回公道,张某将宠物店告上法庭。近日,三亚市中...https://m.yunnan.cn/system/2020/10/26/031071375.shtml
9.宠物店店长给狗洗澡被咬店家要求狗主人赔偿四百元12月3号,小施的女朋友把家养的一只宠物狗送到贵阳一家宠物店洗澡,结果在洗澡过程中咬了宠物店店长,店家向狗主人索要了四百块钱,小施觉得这个钱赔得有一点亏。 “昨天下午四点,把狗狗带过来洗澡,在洗澡的过程中,洗澡的工作人员被狗咬了,宠物店要我女朋友赔偿四百块钱。”小施告诉记者,这是第二次到这家宠物...https://www.gzstv.com/a/18941fb8800d4b399ac97e582b3af2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