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安市正在对各教育培训机构实施严格监管和查处,一些问题培训机构已停止办学。但这并没有阻碍部分家长和学生课外补习的决心。“足不出户、课时便宜”的网课备受青睐,但通过手机、电脑学习,真能达到提高学习效率的目的吗?
1“名师”说换就换学生无法维权
2在线教育平台犹如“商业超市”
3开个公司就搞起线上教育
西安一家网络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付先生说,线下的教育培训机构多数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而线上所推出的教育平台或辅导软件的注册主体绝大部分都是以信息公司的名义注册的。也就是说,线下培训资格在对教育资质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线上涉及“教育”的准入门槛则要低得多。更多机构和创业者也把眼光投向了线上,披上“互联网”外衣的培训机构层出不穷。
“在线教育平台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隐藏在其背后的乱象也浮出水面,行业里出现的‘李鬼’比较多,部分在线教育机构和在线教师没有资格认证和质量认证,在线教师队伍鱼龙混杂,甚至还有一些在校学生、社会人员冒充教师进行授课,在线教育质量良莠不齐、教育方式单一、互动性有限、学习效果不理想、学员维权无门、收费和教学程序不合理等现象,都成为行业需要解决的难题。”付先生说,如果要从源头抓起,准入资质是第一道环节。
4从源头杜绝监管漏洞
“多部门监管一个行业,因人手不够,只能是‘捎带’着管,这样就会出现表面上看谁都有权管,实际上谁都不管或者管不好的现象。”业内人士曹先生说,由于真正的在线教育机构申办过程繁琐,致使许多“身板单薄”的信息公司逃避办理正规手续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监管也将成为“互联网+教育”必须采取的举措。只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在线教育机构注册、资质等问题。
5线上师资队伍犹如“雾里看花”
6购买网课要擦亮眼睛
7在线教育将被纳入《民促法》
4月20日,教育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此次修订是以新《民促法》和“国务院三十条”为依据,以强化“支持”政策、加强“规范”管理为主线,对旧《实施条例》中的31项原条文进行了修改,新增19项条文,删除8项条文,同时调整了章节结构,其中,在线教育被纳入规范体系。
《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在线文化教育培训,需要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鼓励有质量的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直辖市或设区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审批,实行备案制。此外,国家鼓励行业自律,因此,可以研究制定相应培训质量标准的行业组织必将应运而生,逐步建立认证体系将成为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