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农水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和服务“三农”为己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履职尽责,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推进。
(一)2022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3529件,予以许可3529件。无行政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许可办件数量较去年办件量4237件,同比减少16.71%。
行政许可办件量小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受疫情延续影响办证需求减少;二是农业行政许可审批对申请对象自身的条件要求越来越严格,绝大多数都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或资格,因疫情全省针对性的培训减少从而导致一大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
(二)2022年度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19件(其中今年立案16件,2021年立案2022年办结3件),罚没款总计9.2万元。无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比2021年的85起,减少77.6%;罚款数额比去年罚款22.8万元减少59.6%。
行政处罚案件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经过近年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类专项整治,农业生产秩序得到规范,违法行为逐年下降;二是行政处罚事项中水利线整体和农业农村线21项划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宅基地执法赋权乡镇,使得我局承担的案件量相应减少。
二、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022年6月29日,我局根据松门派出所线索,对在松门下交陈区域未取得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豆)的颜仙兵等3人进行了查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和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已将该3件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置。
三、已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情况
四、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网上报送备案情况
2022年度无重大行政行为。
五、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情况
行政处罚案件已按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信息公示,目前,今年已办结17件案件,除1件不予处罚,3件移送公安外,其余13件均按系统要求进行了公示。
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启动、局科室调整后,农业行政执法队机构拟裁撤,执法人员大幅减少,执法力量严重削弱。
一是进一步深化农业专业执法改革。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1+9”架构要求,做好水利处罚整体、农业部分专业门槛低事项行政处罚事项的划转;做好已划转事项违法行为的初期调查取证,密切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衔接,形成执法合力;在市综合指导办统筹协调下开展对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农业赋权事项的执法指导,形成“镇街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局面。加强执法培训,做精做专部门专业执法队伍。
二是着力推进监管执法有效衔接。厘清执法与行政监管职责,优化执法力量和内部分工,突出执法主责主业,及时查处行业管理科室在实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技术推广、例行监测、防疫检疫、检验检测等工作过程中移交的案源线索,与监管科室形成各方其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信访举报,确保纠纷投诉举报查处率100%,同时积极组织做好农业生产事故调解,减少农户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增强执法力量突出办案主业。对借用在外的在编执法人员回归到执法岗位,对空编进行招录,优化调整内设机构,按专业进行分类执法力量均衡配置。执法工作定责定量定岗,执法人员以“绿剑”系列农资打假行动、“利剑”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亮剑”牧业执法为抓手,加大农业投入品抽检和农产品监督抽检,检打联动,强化行刑衔接,办大案要案,震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不法行为;对危害性大、涉及群众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贯彻“四个最严”,从重处罚,使温岭农业执法重回台州第一、全省前列。
四是深入推进数字赋能执法检查。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局内科室的信息互通,对全市各类农业监管名录内对象做好动态更新,及时补充脱离在监管外的对象。熟练应用大综合一体化数字监管执法系统,采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即时检查”“综合查一次”等多种数字执法手段对执法对象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抽查,主动出击,在检查中发现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