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撸猫馆“喵星人”抓伤宝宝,有的赔有的不肯赔
撸猫,已成一种新潮休闲方式。可是,猫是活物,有其性格脾气,一旦抓伤人,怎么办?近日,先后有两位年轻妈妈反映,其孩子在两家撸猫馆被抓伤,围绕谁来担责引发争执。
讹人?店员不肯报销
1月2日,杨女士带7岁的女儿在徐汇滨江附近逛街,看到一家撸猫馆,布置得十分漂亮,顿时来了体验的兴趣。两人购票进内。“女儿一开始有点胆怯,不敢碰猫,观察了许久后,才轻轻地抱了一下一只非常乖巧的猫咪,后来猫咪就依偎在女儿的大腿上。”杨女士说,女儿和猫咪互动和谐,没有任何不快,后来猫咪想走了,从女儿大腿上跳离时,发生了一点小意外。“那只猫咪的指甲没有修剪,勾到了女儿的连袜裤,划破了女儿的皮肤,但没有出血。”
杨女士说,当时店员表示,这只猫咪注射过狂犬病疫苗,但未向她出示注射证明。她了解到,这只猫咪刚生了宝宝,这天是它结束哺乳期后第一天“接客”,工作人员忙中疏忽,忘了给其修剪指甲。店方给孩子伤口涂了碘伏液消毒,并表示愿意承担客人打疫苗的费用。
矫情?店家说法气人
杨女士的烦恼解决了,但围绕注射狂犬病疫苗费用报销的问题,另一位年轻妈妈许女士的心情“凉凉”。
许女士告诉记者,2月16日,她带7岁的儿子到一家位于苍梧路的“桔子宠物社”的撸猫馆玩。当时孩子坐着,身旁有猫。他的手搭在猫身上,安静相伴。这时,另一只猫跳过来,跳到了这只猫身上。此过程中,猫的爪子碰到儿子左手手背,划出了一道大约1厘米的伤口。
“当时店员给儿子伤口涂了碘伏液消毒,再没其他措施。”许女士告诉记者。
许女士回家后,和家人说起此事,觉得还是安全起见,给孩子注射狂犬病疫苗为好。当晚,她就带孩子来到闵行区中心医院打针,此后又陆续打了4针,共5针,共计费用1500多元。
事发第二天,许女士回到该撸猫馆,协商善后事宜,没想到店方态度强硬,称店方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孩子打狂犬病疫苗的钱一分钱都不会帮她承担。
对此许女士无法接受。她认为,猫咪伤人,并不是儿子粗鲁对待(如拖拽、敲打、摔抱猫咪等)引起。“店方提供商品和服务,若出现伤害事故,理应承担责任。”
“你想去报道你就去报道。我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我们在店里都有告知的。墙上都贴得好好的。”
“她自己带小孩来撸猫,大人就该知道,如果是特别矫情的小孩,你就不应该带他去,猫是活的,不是死的。”
“它也没有跑上来抓你。只是轻微的抓伤。这种是很正常的。”
“如果要去打疫苗,可以,你自行承担责任。要么经过我的同意,我愿意承认你再去打。如果我没有同意,你自己私自去打了,不好意思,我不会给你承担。”
“我们只提供场所。我们的义务是什么?提供健康的猫,我把所有的疫苗本给工商看过。”
“投诉个鸡毛啊,有什么用。”
“我这个地方是营业场所,我只要保证我提供的小猫是健康的就行了。”
“大人带小孩来玩,就要评估风险。”
“我又没有强制你来,大人没有判断能力吗,不应该带矫情的小孩来有风险的地方!”
“大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埋单,不是由我来为你们的行为埋单!”
“我的义务已经做得够好的了。该告知的告知……还让我怎么办?”
无责?属于无效条款
去撸猫馆,风险自担?店方无责?对此,上海信石律师事务所孙英杰律师不认可这样的说法。
孙英杰认为,经营性的场所应该有安全保证。撸猫馆猫咪伤人,店方应当承担责任。理由如下:顾客进入撸猫馆需要购买“门票”,此时店方与顾客已形成一种合同关系。从合同角度来看,店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义务保证顾客的人身安全;从侵权责任角度来看,此情形属于饲养动物伤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采访后记
作为一种新兴宠猫业态,目前上海已有400多家撸猫馆,猫咪若有伤人,怎么办?其实不少从业者都面临同样的问题。店家现行做法一般是两种,一是不接待12岁以下孩童;二是通过告示、协议等“有言在先”,若有抓伤,店方是否支付注射狂犬病疫苗的费用、承担多少。
面对全新的商业模式,作为消费者,在享受和宠物亲密接触的同时,应该加强做好自我保护意识,规避潜在风险;作为商家,更要保证经营管理安全,做好风险提示。一旦发生意外,遵循的不该是“霸王条款”“单方解释权”,而应是合理合规的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