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丨岛城40种禁养犬,哈士奇不在其中
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禁止饲养的40种烈性犬品种为:藏獒、德国牧羊犬、牛头梗、杜宾犬、莱州红、狼青、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灵缇、秋田犬、苏俄牧羊犬、斗牛獒犬、比利牛斯獒犬、比特犬、罗威纳、比利猎犬、法国狼犬、阿富汗猎犬、寻血猎犬、阿根廷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兰西尔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捷克福斯克犬、拿波里獒犬、马犬、大髯犬、斯皮诺犬、罗德西亚背脊犬、拳师犬、威玛犬、斯塔福犬、美国恶霸犬、高加索犬、纽芬兰犬、其他獒犬。上述规定中未包括的烈性犬、含有烈性犬血统或体高超过60厘米的杂交犬只一律禁止饲养。
此外,狗的散热系统不发达,夏天容易躁动。加之夏季人们衣着较少,更易被咬。如果是圈养,狗一旦有机会出笼子就会变得异常好斗。
禁养犬伤人
养犬者被判赔偿
2019年6月的一个早上,姜某携其雪纳瑞犬在延吉路某小区散步时,适遇徐某携束有牵引带的大白熊犬至此,姜某将雪纳瑞犬抱起,大白熊犬挣脱牵引带攻击姜某抱着的雪纳瑞犬,致姜某和雪纳瑞犬受伤。姜某诊断为狗抓伤,雪纳瑞犬经手术治疗。
法院认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户居住住所的居民,可以养犬。居民不得饲养烈性犬。烈性犬的品种由市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岛市公安局于2016年向社会公布的《禁止饲养烈性犬品种名录》明确了含大白熊犬在内的40种禁养犬种。本案中,徐某饲养的大白熊犬属青岛市禁养的烈性犬,该大白熊犬将姜某及其饲养的雪纳瑞犬致伤,徐某应承担侵权责任。综上,法院判决被告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宠物治疗费、医疗费、交通费共计8,568元。双方不服一审判决,向青岛中院提起上诉。青岛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处置不慎被咬伤
伤者自担30%责任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青岛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男童因狂犬病去世
法院判三方担责
据媒体报道,2017年4月16日,6岁男孩浩浩(化名)和父母一起经过安徽芜湖市某小区时,被一只黑狗咬伤眼部,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同年4月24日浩浩出院,但不久就出现发热及嗜睡等症状,5月6日经确诊为狂犬病,5月22日浩浩经抢救无效死亡。失去爱子的浩浩父母于是将养狗人、物业公司、涉事医院告上法庭。家属认为,认为饲养人、物业公司对动物管理存在过失,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明知浩浩是被狗咬伤的,却未建议患者去传染病医院治疗。而是在不具备处置传染病的医疗条件下,采取错误行为为浩浩处理伤口,诊疗过程明显不合规,因此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018年8月1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就该案做出判决。判令咬人小狗的主人赔偿余跃夫妇273102元,小区物业公司赔偿156058.12元,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赔偿351131元,分别担责35%、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