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宠物在宠物店洗澡时咬伤员工,其主人需担责赔偿吗?
当宠物主人将宠物送到宠物店洗澡时,双方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宠物店作为提供专业服务的一方,其工作人员是从事宠物护理的专业人员,在给宠物提供洗澡服务的过程中理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如果因为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店员被宠物咬伤,这是宠物店履行合同过程中疏忽大意所致,宠物主人并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从人道主义关怀的角度出发,有些宠物主人可能会选择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宠物本身存在异常或者宠物主人事先没有告知宠物店关于宠物的特殊习性,而导致宠物店无法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那么宠物主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店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比如故意挑逗宠物等,宠物主人也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权平有话说
在实际情况中,建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宠物主人在将宠物送去服务机构时,应尽量告知服务人员宠物的习性;而服务人员也应主动了解宠物的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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