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黑产链②|分类标价,定位他人手机号单次收超千元
澎湃新闻记者卫佳铭实习生廖丹
一条个人信息可以卖多少钱?
“倒卖者”赚差价:低价批发,最低单价仅1分钱
澎湃新闻发现,在多起犯罪嫌疑人倒卖信息的案件中,起售信息数量至少以十万条为单位,每条信息的单价最低为0.01元/条,最高则为2到5元/条。
第一批购买的户籍信息、住宿信息4300余条共花费了崔文虎2000元,单价每条不到0.5元,当他转手卖出这批信息时,加上的差价则为5000余元,每条的售价也不过1元出头。此后,崔文虎多次作案,到案时,他所售卖的信息总数已有上万条之多。
比起崔文虎,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18年的一起判决中,被告人陈小龙贩卖的信息数量更大,其单价也相对更低。
2016年2月,第一次交易时,陈小龙共出售了13000多条信息,并且有了第一个“下线”张某。彼时,他出售这些信息的价格一共只有两千多元。
最终,法院认定,在前后总共七次交易中,陈小龙共非法获利7200元,经他手中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则有约38万条。陈小龙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辅警坚守自盗:一手车辆信息每条7至8元
相比起倒卖二手信息的犯罪分子来说,一些“监守自盗”的信息倒卖者往往能直接获取更加详细、多样化的公民信息。在此类案例中,倒卖信息者出售信息的价格也更高——比起“二次倒卖”每条几分钱的售价,“一手信息”的价格动辄十几元每条,所涉及的公民信息也更加“全面,包括身份证、车辆信息、交通肇事、犯罪记录等”。
在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6月12日一起二审裁定中,多名在不同地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公安局担任协警、工作人员的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盗取并出售了公安内网中大量公民信息。
此案中,被告人李进和师丽娜作为“中间人”扮演了关键角色。通过联系在公安局、车管所等单位工作的协警、民警,2016年起两人建立起了从公安机关获取车档信息、公民信息,再转手进行售卖的关系网。
获取信息的过程中,李进通常会以每条十几元到几十元的价格对前来购买信息的“下线”收取“查询费”。与此同时,他付给“上线”即负责查询的民警的查询费则为每条3到5元。而李进的下线,则进一步将从李进处购得的信息加价15元一条,继续出售。
这起大型案件中,涉案的协警、公安局工作人员多达9人。作为“中间人”的李进,利用公民信息非法牟利数额高达24万余元。
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6月21日作出的一份二审判决中,同样是发生在交警部门的大型窝案,江西省南丰县、石城县两地的交警大队均发现有5名辅警盗用民警数字证书,盗取并贩卖公民个人信息。
通过在公安综合信息网查询公民个人车辆信息,此案多名被告将显示公民信息的页面一一拍照后传给“下线”,售价每条在7到8元不等。截至案发,盗取的公民个人车辆信息共有2.5万余条,被告人违法获利共计人民币近20万元。
公司团队作案:分类标价,定位他人手机号单次上千元
在一些有组织地出售、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手段上升为利用公司团队作案。
在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起判决中,被告人全行开设了一家专门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无证“公司”。
“没有名字,没有注册,以我的名字装的宽带,用我老婆名字和房东签的合同”,全行如是交代。
在一些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嫌疑人看来,获取并出售牟利的个人信息需要被进一步分类,“细化”利用。以此方式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因其性质和用途的区别而有了不同的价位,有的信息单条甚至被卖到几百元。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2017年的一起判决中,开设商务咨询公司的张旭光和其“上线”、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为业的杨道运组成了上下游产业链。
张旭光开设的“咨询公司”,其业务实质上是帮助他人跟踪调查、查询个人信息。对于做单笔生意的张旭光来说,查询航班信息、定位手机号、网吧信息、火车信息等每一单业务都能让他收入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仅在一次定位两人手机号位置的生意中,张旭光就收到了1000多元。
与此同时,张旭光从上线购买信息的价格也不低,每一次的价格至少也在几十元到一百元。在处理一起“包月定位”业务时,张旭光付给上线的价格高达1800元。
作为张旭光的“上线”之一,杨道运自2016年起便开始做起了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生意。比起张旭光,杨道运的“道行”还要更深一些。
在杨道运“进货”的交易中,他和上家有着专门的交易用语。其中,“包打通”的意思就是客户提供出身份证号,杨道运可以据此查到身份证号名下可以打通的手机号,而非长期关机停机状态。而“顺丰淘宝”的意思则是客户提供手机号后,杨道运负责提供手机号对应的顺丰或淘宝收货地址。“三网机主包验证”,指的则是查询客户提供手机号的机主信息。
在卖家价格的基础上加了一部分后,杨道运的分类定价十分清楚:手机位置300元,全家信息100元,个人轨迹400元,“顺丰”130到150元。
最终,法院判决张旭光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杨道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