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宠物文化的兴起,猫咖馆作为一种新兴休闲方式,深受许多人的喜爱。然而,“撸猫”虽乐,却也可能潜藏风险。近日,钦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顾客在享受撸猫乐趣时不幸被猫抓伤,并因此与猫咖馆产生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最终法院判决猫咖馆赔偿顾客接种狂犬病疫苗花费的医药费2955.82元。
基本案情:
钦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穆穆在消费过程中系正常与宠物猫进行互动中被猫抓伤并接种狂犬病疫苗花费医药费2955.82元的事实,有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疫苗接种记录、医疗发票、图片予以证明,法院予以确认。本案中,穆穆在消费过程中系正常与宠物猫进行互动,并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猫咖馆依法不具有免责条件,店内张贴的“摸猫自负”公告,属于责任免除条款,免除了其作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责任,同时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规定,应属于无效条款,对消费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穆穆接种狂犬病疫苗花费的医药费2955.82元,猫咖馆应予以赔偿。
不久前,钦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猫咖馆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2955.82元给穆穆。目前,该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猫咖馆作为提供撸猫服务的商家,应当对其饲养的猫咪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然而,猫咖馆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在消费过程中受伤,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随着宠物经济的不断发展,猫咖馆等萌宠体验馆已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新选择。然而,消费者在享受“撸猫”乐趣的同时,也应注意宠物本身的危险性和撸猫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商家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更应承担起专业管理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设置完备的防护设施,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同时,消费者在发生意外时,也应及时保留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