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
6、《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和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具体要求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7月5日后出生),所有岗位户籍不限。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
(一)基本条件
5、《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具体要求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任职资格、户籍等,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无任职资格也可应聘,但在聘用后一年内应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择业期内(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户籍等;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证《岗位信息表》中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明确要求的应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者按照同学科平行或下行原则掌握,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不含高校)可应聘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等。市直及莲池区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专业审核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满城区所属单位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其中之一符合《岗位信息表》中专业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