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经过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27日,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
河北省大气办11月20日发出通知,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1月2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截至目前,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定州、辛集、廊坊、沧州已陆续发布启动应急响应通知↓↓↓
石家庄
根据联合会商结果,为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11月22日12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27日,受近地面偏南气流、高湿和逆高温影响,我省中南部(石家庄、保定、衡水等)污染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
保定
依据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294号),预计2018年11月24日-11月27日,受不利气象影响,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22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此通知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
邢台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意见,结合我市未来几天气象天气情况,扩散条件转差,受近地面受偏南气流、高湿和逆温影响,扩散条件持续不利,达到橙色预警水平。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2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政办字〔2018〕81号)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邯郸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衡水
按上级要求,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衡水市定于11月22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
廊坊
沧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定州
定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
应急响应的公告
提醒广大市民减少户外活动,保障身体健康。
辛集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
应急响应的通知
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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