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and梅子的推荐LOFTER(乐乎)

姬发作为人间帝王,又一次魂归地府后,他再度提出了同一个要求。

地府都已经很熟悉流程了,一句废话没有,打报告,逐级上报,收讫批文,送人上天。

这一次他没有让人通报,熟门熟路冲进紫微垣,比给他带路的小神仙速度还快。

然后他咣当一jio踹开门,一头冲进了紫微星宫。

“哥哥——!我来见你了!”

他的语气中带着不明的意味,不大像是和哥哥重逢的喜悦,而是即将抓住什么的急躁和激动。

紫微大帝伯邑考坐在光芒闪耀的星盘之后,胸口以下的大半个身子都被遮掩在星盘的光晕里。

他说:“你都转世多少次了,怎么还如此不稳重?”

姬发没来得及跟哥哥叙旧,急火火地在紫微星宫里掘地三尺,啥也没找着。

伯邑考:“...

伯邑考:“……你找什么呢?”

姬发:“哥哥!和你偷晴的……我是说我嫂子,到底是谁!”

伯邑考:“你怎么……咳,你从哪里听说的?”

“在人间的监天司跟我说的!”姬发理直气壮,“他们说了,紫微有伴,利帝嗣!结果我弟弟的姬妾生了六个孩子!我毛都没有!”

伯邑考:“……你有多少姬妾?”这孩子竟敢有姬妾了?胆子挺大呀?

姬发:“我就娶了殷郊投转人世的太岁呀!谁知道他不能生,我也生不出来,我就琢磨着不对了。哥哥,我觉得你这个帝星的伴,恐怕和我在人间的命运无关,纯粹就是你自己有了伴!害我白高兴一场!”

伯邑考:“……”一时竟不知该从哪里吐槽起。是他真的期盼殷郊这个大太岁给他生小太岁呢,还是始终都没有怀疑过监天司或许只是看不懂星图呢。

他换了个姿势。

大部分身体依然被遮掩在星盘的柔光里。

姬发怀疑地看着他:“哥哥,你为什么要开着星盘?害我都不能接近你。”

伯邑考轻咳一声:“工作需要。哦,那个,我就说殷郊哪去了,原来他又私自下凡和你结婚去了。不过太岁的确比较恣意,我一般也管不到他……”

姬发:“那不是重点!哥哥!你的伴到底是谁!!她在哪儿!为什么不能给我引见一下!”

伯邑考:“……我没有伴。”

“你骗人!”姬发尖叫,“我监天司看到了!说你的伴后面还有一颗模糊不清的小星星!我以为我连孙子都要有了!结果我连儿子都没有!那根本就不是我的星相!是哥哥你自己的!”

伯邑考:“……他们看错了。”

姬发:“我太傅张道陵看的!!”

张道陵……张天师。

伯邑考本就是个君子,反复说谎,又被反复戳穿,他实在说不出口,只得闭嘴。

他又调整了个姿势。

姬发看着他心虚的样子,突然福至心灵:“啊——我懂了!哥哥不肯说,但其他星官一定知道!我要问遍整个天庭!我就不信没有一个人告诉我!”

然后他就狂奔而去。

抓住他所遇到的每一个神仙:“这位仙师!我哥哥的情人是谁!”

诸位仙人:“……嚯!”

这可怎么回答才是?

姬发跑掉的同时,紫微星宫落下帷罩。

星盘光芒散去,崇应彪一身清凉,跪在伯邑考膝前,舔一舔唇边的痕迹,又拉开他仅存的罩衣,自己坐了上去。

原来这位大帝上半身确实齐整,下面儿可不太齐,看来正忙到一半的样子。

“干嘛不跟他说实话?我还想看到他气得死去活来的样子呢。”

伯邑考轻哼了一声,托着他的腰,防着他失去平衡。

“你可别吓唬他了,他转世中间就这几天,何苦受这刺激。”

崇应彪不高兴了,居高临下揪着他的领子:“那我受的刺激就白搭了?”

刚才真的是……刚到一半儿,正得趣的时候,就听得远远的“哥哥”声传来。

伯邑考惊慌失措间,竟将他塞到星盘下……

……其实也行。

在姬发那小子嚷嚷着找这找那的时候,他就在他们中间,就在这明晃晃的星盘底下。

当然他也不是好惹的,那什么不行,嘴总是可以的。

没见紫微大帝说话都慢半拍。

真好玩。

但这话肯定不是这么说的。

崇应彪厉声为自己找补:“我光明正大的和你在一起,凭什么要在你弟弟面前躲藏呢?你今天不好好补偿我,我就跟你没完!”

伯邑考看他跋扈的脸,温柔一笑,那声好还没出口,就听“轰”的一声,紫微星宫的帷罩碎了个洞。

先冲进来的是哪吒:“大帝我也想看你老婆啥样——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的眼睛!!”

看到了惊悚一幕的藕霸捂着眼睛用比进来还快的速度又飞出去了。

然后冲进来的是太岁殷郊:“哥哥你到底瞒了姬发什么你情人是哪个让我们看——啊啊啊啊啊啊我要瞎了!!”

捂着六个眼睛的殷郊嚎叫着爬出门去。

最后冲进来的是姬发。

他站在那里半天没吭气。

伯邑考只来得及用自己的外衣裹住身上的人,和崇应彪一起瞅过去。

人间帝王站在门口,正给自己掐人中、倒气儿,防着自己昏过去呢。

崇应彪恶毒地笑了笑。

他自己啊啊啊地叫了起来。

“啊相公,相公再快些……”

伯邑考:“……”

姬发终于忍无可忍,踉跄着又奔出去了:“啊啊啊啊啊我的耳朵要长针眼了……”

崇应彪哈哈哈哈哈狂笑起来。

伯邑考无奈地将他盖得更严实些,叹息一声:“你可真是……顽皮。”

——完——

这是顽皮不顽皮的事吗?

你也太宠嫂子了啊哥~

打了cptag的奥姐姐们别走错了

画了奇迹十二少!后面不知道能不能上传透明底拿去给大家玩!

最近悄悄给九龙拉的磨

有纹身和疤痕捏造(。)

嗯还是那个私设情绪激动会眼眶流血

(被小齐哥年轻时候的摸样迷住了,加一个暴躁美人秋秋)

假定王九是狄秋的头马,龙卷风无病

事情的起因是王九和大佬狄秋,陪客户去歌舞厅。

狄秋低头和客户寒暄,站在狄秋身后的王九,无聊的来回晃动,在被自己大佬瞪了一眼,默默地伫立在原地,但墨镜下的眸子却不老实的四处乱看。

霓虹灯迷乱且昏暗,还好王九眼神不错,一眼便认出鬼鬼祟祟,钻进歌舞厅大门的两个好兄弟。

信一和十二少。

猖狂的笑声刚冒出头,便被前方回身,扫过来的视线压在嗓子里。

几分钟内,被自己的大佬冷眼相待两次,王九委屈的连藏獒似的卷毛都...

几分钟内,被自己的大佬冷眼相待两次,王九委屈的连藏獒似的卷毛都蔫了吧唧,看起来可怜兮兮。

等到忙完正事。

晚上狄秋洗漱完,望着趴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王九,宛若房间里凭空出现的”死尸”,抬起腿,踢了踢王阿九的屁股,把擦头的手巾仍在那头卷毛上。

“滚去洗澡,不然不许上床。”

躺着的”死尸”猝然生机焕发,几个健步飘移到浴室。

狄秋无语的看向飘落一地的衣物,认命的帮人拾起,仍在沙发上,感到有些不对。

他俩到底谁是大佬啊!

王九疯癫的面孔被情欲侵染,泛红似血,粗重的呼吸及腰间好似要把他嵌进身体的力道,都表明自己的头马已经忍耐到了极限。

可那张被兽欲侵占的眼睛,依旧隐忍的盯着他的眸子,一动不动。

狄秋望着这张脸,方才的疑问消失殆尽,他徒然放松着身体,拍了拍王九的卷毛,无声的下达命令。

我允许你在我的躯体肆意。

感觉到又在自己胸前撒欢的人,狄秋半阖起眼睛,安抚的揉揉王九的后脑,昏昏欲睡。

“大佬,晚上我看见信一和十二少去咱们去的那家歌舞厅了,而且我问了前台的小妹妹,小妹妹说他们已经连着去半个月了,听说两人还包了一个舞女。”

今夜狄秋自知理亏,舍了骨肉,陪着王九春情缭乱,狗崽子吃的尽兴,一张嘴便把自己的好兄弟卖了。

“不早说。”,狄秋困顿的眸子瞬间变的狠厉,一抬腿便把赖着身上的人,掀翻在地。

直起的上身,点点红梅映衬着白皙的肌肤,一双凤眼包含着盛怒朝着自己咽口水的王九,冷气森森的开口,“当时怎么不告诉我!抓奸抓双不懂吗。”

狄秋很喜欢这两个小辈,但不代表他可以容忍任何事情。

江湖之人,情爱之事自是洒脱。

两人相处腻了,说开谈好,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可信一和十二要是玩腻了,在外面偷人,他可不答应,也不介意替好兄弟执行家法。

王九皮糙肉厚,被踹下床也没什么痛感,一个鲤鱼打挺,贱兮兮的爬回床,扮乖着,双手用上气力,让大佬靠在自己的胸前,愚笨的脑子突然变的机灵。

不认同的开口和大佬商量。

“还是让龙哥和tiger哥自己解决比较好,怎么说也是他们的家事,咱们掺和不太好吧?”

身体被王九拢着,暖烘烘的,令人昏昏入睡,狄秋强提着精神思考片刻,望向王九圆圆的眼睛,此时像个狗崽子似的,清莹澄澈,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别说,不疯起来,看着也挺让人喜欢的。

“明天帮我约他们。”,玩弄着卷毛的手指,滑动到王九的脸颊,轻轻拍了拍,说完便合上凤眼。

王九望着在自己怀里浅眠的大佬,嘿嘿笑了两声,悄悄地亲了亲狄秋的白发,两人相拥而眠。

龙卷风和tiger上次看到他这副表情,还是他妻儿被陈占杀害,两人神色一震,不由挺直腰身,等着狄秋开口。

信一和十二少在歌舞厅门口告别。

神情雀跃的跨上自己的摩托车,脑袋里盘算着歌舞厅的流水账,满意的挑了挑眉。

眉眼间的自信与张扬,让路边的女孩们迷住眼,心头如同小鹿乱撞,但还没来得及上前索要联系方式,那健美的小腿带着右脚用力往下一踩,伴随着轰鸣声,摩托车飞驰而去。

年轻人嘴里哼着曲,修长健硕的身体在城寨狭窄的通道转个圈,随着曲调,双脚轻快的前后飘移,一路踩着舞点,踏入理发店。

看到自己大佬,正目不转睛的望向他,谪仙似的小脸浮现几分羞涩。

“龙哥,是在等我吗?”

信一收起新学的舞步,眉眼带着笑意,带着朝气向龙卷风跑来。

像个刚入社团不懂规矩的小孩。

直接坐到大佬身边,耍赖的躺在人大腿上,一双桃花眼柔情似水,全洒进龙卷风的眸子。

龙卷风茶色镜片后的眼睛,凝视片刻腿上的小人,心照不宣的勾起嘴角,伸出手指,拨弄着信一额间的碎发,把吃茶时听到的话,一字不差的转述给自己的头马。

面无表情的面孔也露出几分调侃的笑意。

望着眼神由心虚到惊讶再到愤怒,一跃而起,准备解释,又哀嚎一声,跪在地上捂着自己额头的信一。

龙卷风半垂下眼眉,望向自己指尖被扯断的六七根头发,默默的松开指尖,消灭证据。

然而这一切都被信一看在眼里。

“大佬,好疼。”

少年多情的眸子一直锁在大佬脸上,自然没有错过龙卷风眼中还未散去的心疼。

他拿开手,往龙卷风腹间拱了拱,发红的额头直晃晃的递到龙卷风的手边,哼哼唧唧,好似不是被扯断几根头发,而是被人捅出几个血窟窿。

龙卷风一下下给人顺毛。

信一枕在他的腿间,眯起眼睛,可能是脸颊发痒但又不想起来,便在裤子上蹭了蹭,餍足的摸样,像是在主人腿上撒娇卖萌的狼崽子。

“靓仔,还不解释一下。”龙卷风手指移到信一的耳朵,往上扯了扯,无奈的提醒两人谈话的重点。

“不是说好要开卡拉OK歌舞厅吗,我去踩踩点,了解了解行情和挣不挣钱啊。”,说道这里信一想到歌舞厅里,一双双用眼睛扒他衣服的男女,幽怨的抬起头。

可怜巴巴的向龙卷风卖惨。

“大佬,为了咱俩以后得美好的生活,我差点失身,那帮人好色的,每天我一去就盯着我,像是想把我吃了。”

咬出最后一个字,信一盯着自己大佬的脸庞,咽着口水。

龙卷风侧着脸,正斟茶,神容仪秀,风采动人,耳边突然安静,斜目倪着他。

“大佬,我觉的咱们别开歌舞厅,改开理发店吧。”信一讪笑着开口。

就自己大佬这幅摸样,以后真开歌舞厅,歌舞厅的那帮饿狼,不得推都推不开的往人身上扑啊!

他还那有心情管账!

“随你,你开心就好。”

听到回复,信一桃花眼笑成弯月,亮晶晶的。

龙卷风押一口茶,又问一嘴。

“舞女和十二是怎么回事。”

“哦,舞女是看她可怜,想挖到咱们歌舞厅。”,信一想了想补道,“这是之前的想法。”

“十二是陪我去的,我自己一个人去,怕被别人乱说,就拉着十二陪我去。”

龙卷风扫一眼自己家头马,也不知道这奇特的脑回路是随了谁。

带着十二不被人乱说?就没有想过,你们两人会一起被乱说。

也是了解信一这张天花乱坠的小嘴,龙卷风想到今天tiger听后那张铁青的脸,可怜起十二这个小辈。

“你下次与十二见面,你请他吃点好的。”

信一莫名的点了点头,不明白自己大佬为什么要特地嘱咐他一遍。

十二少与信一分开,太刀抱在胸前,叼着牙签,慢悠悠的往庙街走,不断充斥鼻翼的香水味,引得他打了个喷嚏,嫌弃的撇了撇嘴。

“tiger哥有事,速回。”

Tiger哥从来没有以这种口吻和他说话,不管是出于亲手养大的感情,还是成年后两人的关系,他的大佬和他讲话,更偏向于亲人之间的沟通交流。

但他总能听到tiger哥同别人这样讲话,简洁冷漠近似于命令。

一定是出事了。

十二少愈奔愈急,一双虎目焦灼的闪动着。

鞋子重重的踏向地面又腾起,心绪随着错乱的脚步,由惴惴不停到焦躁不安,十二少眼中泛着狠辣,但又不断闪现着惧意。

确定心意后,两人有聊到死亡这个话题,都是通透的人,用不到相互开解,tiger哥只是简单交代一下,毕竟在两人的心里,这件事情的发生,起码要在十几年后。

Tiger哥正值壮年,又有十二少这个得力的头马,怎么会出事。

是啊,怎么会出事呢!

是因为自己不在,所以就出事了吗。

不管是被仇家劫走还是被砍伤,一定要有命活,等我回去!

十二少面目狰狞,在街上玩命的跑着,心里与tiger哥对话,明明不信教的人,短短几分钟,把漫天神佛求个遍。

只求tiger哥无事。

等跑到架势堂的街角,看着与往常无异的街道,粗粗的喘着气。

门口的马仔不见了,正常的堂口应该有三两个马仔守门,而现在的堂口空无一人。

焦灼的内心突然变得安静,空唠唠的。

十二少觉得自己好像死掉了,字面意义的死掉。

灵魂抽离身体,不知飘往何处,身体原本应该软塌塌的倒在地上,但因为心脏还在跳动,所以瘆慌慌的伫立着。

怒气恐惧仇恨,在这一瞬之间,随着灵魂的离开而四散,只留下空荡荡的躯壳。

他的人生突然没了归处,又成为没有根的浮萍。

这次他不知道从哪里去找能拉住自己的手。

抽出的冷刃在阳光下闪着幽光,彷如是进入幽冥的信物,他双眼血红,一步一步走入架势堂,脑袋残存的意识告诉他,哪里才是他得以解脱的圣地。

没魂的眼睛,看见里面坐在神龛前抽烟的人,微微回神。

可青烟袅袅,椅子上的人正襟危坐,在烟海中虚虚实实,十二少一时之间也分不清,到底是自己的执念还是真人。

他踉跄的迈开步子,离那影子愈来愈近,抽离灵魂随着脚步一点点归位,直到正常的眼睛连带着义眼,冷飕飕的扫过来,顺带一巴掌拍掉他想触摸脸颊的指尖。

十二少才脱力的松开太刀,软绵绵跪倒在tiger哥眼前,死死抱住前面的西裤,失声痛哭。

Tiger哥在十二少走进来就感到人不对劲,杀气太浓了。

墨镜后面的浓眉皱起,就算是背着他在外面找人被发现,也不至于杀了他灭口吧,tiger哥心里想着。

但少年手里拿着自己送的太刀,一步步走过来,也没有收起刀的意思,反而直愣愣的盯着自己,像是被附了身,做他们这行都信点神怪。

特别是亲眼看到自己好兄弟的头马王九,请神后刀枪不入。

tiger哥感到有些不对,暗自提起内劲,独眼随着十二少的动作,仔细观察着,想着看到十二少苗头不对,先把人制服住再说。

但谁知这小子,在确认坐着的是自己,突然抱着他的小腿,哭的像个小孩子。

tiger哥被十二少的动作,搞得措手不及。

一根烟消耗殆尽,灰色的西裤被泪水浸湿一大片,十二少还没有停止的意思。

少年的哭声,饶的tiger哥心里发软,他随手将烟蒂摁灭,指尖揉捏着少年后颈上的软肉,叹着气,开口询问。

“十二,你哭什么啊?”

“我以为你出事了。”,十二少向来对他知无不言,但说出来的话却让他哭笑不得。

“我们是混黑的,出事不正常吗,但你那是眼睛觉得我会有事的,我怎么说也是香港三堂主之一的架势堂堂主。”

沙哑的嗓子带着憋不住的笑意,慢悠悠的说着。

十二少觉得tiger哥声音里的笑意,刺耳极了,他用西裤狠狠抹一把脸,抬起头,小脸一抽一抽的质问道。

“为什么给我发那种消息?堂口怎么没有马仔?”

生硬的语气使tiger皱起眉,但看着十二少眼睛都哭肿的可怜摸样,也发不出脾气,只觉得自己的头马可爱。

连语气都和哄孩子似的。

“你和信一连着半个月去歌舞厅,做什么去了?”

十二哭缺氧的脑子,没有反应过来大佬问话的寓意,将信一说给自己的话,复述给tiger哥一遍。

Tiger哥的独眼听完,有些发愣,怎么都觉得信一那小子,用一顿饭把自己的头马忽悠了。

而自己也因为好兄弟的话,先入为主。

揉捏后颈的手指,搭在十二少的卷毛上,用力揉了揉,而手掌下面的小人,显然被吓惨了,傻呆呆的,任其动作。

Tiger总不能在这个时候和人说,因为听狄秋说完,自己心里不舒服,压了醋,想好好揍一顿自己的头马,所以把堂口的马仔都支走了。

想来想去,tiger哥认命的把自己家的崽子领回家,以身噬虎,第二天下午才扶着腰,来到堂口。

而十二少则是咧着嘴,一脸傻乐的跟在他身后。

而后来。

江湖传闻十二少与tiger哥不和,庙街的小贩看见十二少拿着太刀走进架势堂”要杀tiger哥”,又看见,tiger在那几天身受重伤,都是扶着腰走路。

听说十二少把信一带到茶餐厅,吃完信一哭丧着脸走出来。

又听说信一联合十二少、四仔、陈洛军,在城寨埋伏王九,五个人打得暗无天日,最后以四打一把王九制服。狄秋冷着脸把王九带走,在没有来过城寨,最后龙卷风和tiger带着信一和十二少去狄秋家里走了一趟,几个人的关系才缓和。

又又听说,江湖小道消息,说香港龙城帮和架势堂的大佬,都有睡自己的头马的癖好,连他们的兄弟狄秋也是。

又又又听说,狄秋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无比气愤,找到退休在家的两兄弟,退隐山林,最后被已在江湖闯出地位的三个头马,又”请了”回去(其实是撒娇卖萌加自杀逼迫)。

又又又又听说,在香港一直留有他们的传闻。

(对了,据说在床上,信一最喜欢亲吻,十二少喜欢舔伤眼,王九喜欢把人给惹生气)

我心中的九龙城寨!等过两天,在搞一篇加上陈占和陈洛军的!!!我太爱他们了!!!!

居然造谣了这么多,小编也很惊讶

龙卷风/信一。

爱是什么?

王九少林学艺,算俗家弟子。他武功很高,早生三百年能教韦小宝铁布衫;佛经就听了两耳朵——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回香港混饭吃,开始挺受欢迎,这边黑道都迷信,养个和尚当打手,功德的增减可以相抵。大老板把王九诱骗麾下,完了才知全不是那么回事,这厮与得道高僧惟一的相通点是桃花开成烂木头。人家大师父是克己复礼,王九像压根没开这窍。

所以王九看漫画书觉得没意思。打打杀杀是他的工作内容,看这种题材算加班不是摸鱼。咸湿漫画也就那样,言情恋爱的他真看不懂。可怜的是大老板爱看,所以他作为头马,自然也要陪看。

看的时候他会走神,蓝信一需要龙卷风爱做什么就得陪着做什么吗?

他...

他一想到信一跟龙卷风学剪发剃须,挽着袖子给人涂泡沫,就觉得非常好笑。他从来不压抑自我,想到高兴的事,就嘎嘎嘎地乐起来。

大老板把漫画卷成纸筒敲他:“笑屁啊扑街!这么凄美的爱情故事,你还笑得出来?”

所以爱是什么呢?

狄秋,家财万贯的大地主,偏要在紫檀家具泥金屏风中间为妻儿设紫檀泥金的灵坛,轮换鲜果胙肉,常备上好供香。大老板想约在他家谈事,那个深情种子轻飘飘地回,这些腌臜事情,不好污了我妻我儿在天之灵,再约他处。王九代大老板在酒楼订座,听见手下小弟感叹,狄老板好爱他亡妻喔。

哦,这是爱。活人是会永远爱着死人的吗?

对于“爱”的思考,只占王九那忙碌的打工生活中的片刻。这种复杂的情绪要是琢磨多了,就容易陷入参禅状态,很不利于干活儿。他问小弟,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爱上了。这是个重要问题,少林寺的大师父们说话云里雾里,那个听不明白。

小弟直言我乃粗人,道:“就是同时几把翘了心也狂跳。”

没过多久,他们大摇大摆进了城寨。王九手下小弟们都蓄长发,有的烫鬈有的低配黑长直,明面理由是敬仰王九欲处处效仿,实则怕去理发店遇上龙卷风。这个男人据说可以成为整个香港黑道的大佬,却莫名其妙蜗居九龙城寨进军美容美发业,还挂上好多似是而非的官方头衔。真是奇怪,这里是香港不是青岛港,人不应该这么图编制,活生生把黑社会经营得像物业。

有人上门闹事,物业自然要管。城寨街坊福利事业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和城寨治安护卫委员会主任前后而行,真是走出一个倒反天罡、走出一个狐假虎威。龙卷风做小弟比信一做大佬更称职。他出手恐吓越南帮的人,凶狠又轻蔑地把鬈发掐着脖子甩向盗版黑长直。小弟们向王九投来求救或咨询的目光,王九的眼睛藏在墨镜后面,这样别人就发现不了他在看信一。

信一抽刀喊:“边个乱来我砍边个!”

王九摸摸胸脯,看眼裤裆,若有所思。

他突然很生气,像是发现舍不得吃完的美味烧肉在锅里长了毛生了霉,不仅肉吃不得,还坏了一口好锅。

王九放声歌唱:爱是痴心爱是盲目爱是噢噢噢哦哦!噢噢噢哦哦!

爱是半凉不凉的朱古力奶,甜得嘴里反酸味儿,喝一口就腻得嗓子没法唱歌。爱是不好的东西。

爱不是他只斩掉信一三根手指。信一的蝴蝶刀做得精致又锋利,王九有金刚指铜铁身,从来不用这么小的冷兵器,但是电光石火间他收了劲,没削出更多血花。他对信一喊“废仔!”,没有笑出声来,但是心情很好。这种愉快是因为复仇,也是因为嘲讽,不是爱。

王九决定不再去想关于爱的事情,他有很多工作要干。他之前怕龙卷风,现在有大老板代他打,最好同归于尽。他得抓住陈洛军,用陈洛军在狄秋那儿换好处,换的好处当然就是城寨的地皮,地皮上面就是钱。如果抓不住陈洛军,那就得跳到抢地皮那一步——

突然身上骤重,打断王九思绪。信一裹了手上伤口又扑过来。我说得没错!龙卷风真是教出了个废仔,没能继承他盖世武功,好似神雕大侠,往后绝迹江湖。信一不知道他脖颈的肌肉也能运气顶住,保障呼吸通畅无阻。因此王九还有睱垂眼,看见勒在脖子上的黑布条,其实是信一平时把尾端掖在衬衫里的领带。黑领带要配黑伞,真是要办丧事了。城寨气味着实污秽难闻,但是信一扑过来时,王九闻到又轻又暖说不好像什么的香气。

王九再次感到自己口出真理:说你废仔,你还真的好废。瞎了眼的恐怕不是Tiger是龙卷风,挑上你这么个姣婆当头马!

他抠着断指处将信一甩飞,顺手拾起地上长刀。以他的身手和力气,这种开刃的利器也不常用。但是王九毕竟天赋过人,挑筋斩骨的大刀只在人脸上划出浅浅一道血痕。好高的难度,真值得人骄傲,顶过张飞绣花啦。

再往后,他想到也许别人会认为爱是不同的东西。

爱是家中灵坛,爱是墙上牌位,爱是合拢的卷帘门。别人的爱让他莫名其妙,王九泄愤样挥刀,每一下都溅出龙卷风血肉。他伴着着砍劈动作喊:“龙卷风!你痴心!盲目!不识好歹!不知死活!”

他以为信一还在卷闸门对面肝肠寸断呢,弄出微弱又楚楚动人的哀求声响。毕竟龙卷风还撑着没有倒下,甘心用他的硬骨头做门闩。老一辈的黑道怎么都做事这么癫?很难想象大老板会为谁这样。

“噢噢噢哦哦!我卸你一只手!”

大老板捂着胸口挪过来踹他:“别唱了!陈洛军人都跑了,再唱歌不干活我打残你呀!”

好的呀,王九连连赔笑。

然而大老板和狄秋加在一块儿,怎么着都没法把手伸进警局里杀人。政府这个时候就显得很有用,几具遗骸弃在公厕边,也是政府来收殓去。活人能拣出三个来,都被王九打得不太健全——大老板心神俱疲,交由王九处置,警告说:动动脑子!

十二少是Tiger哥头马,这个面子还是要给,收拾收拾送去庙街。四仔按理来说不算黑道算黑户,补一脚丢公厕也行。但是他运气好,晕得离十二少更近,而不是信一,所以也被送去庙街。

信一,他是九龙城寨里龙卷风的头马,于情于理,放不过他。

狄秋不属于九龙城寨,所以要被关狗笼。信一可以待遇好一点,拿链子锁起来就行。这人现在狼狈万状,倒确实很吉利。没两天,王九终于从大老板那里把自己的链子给夺了回来。他快快活活,又在信一住处找到进口音响,真是完美的庆功宴。终于没个顶头boss管他唱歌,还多了不是小弟的听众——thanksthanksthanksthanks!

王九很高兴,唯一的缺憾是此听众瘫在角落半死不活,没点反应,不好玩。

燕芬姐被三根断指吓得魂飞胆战,不留神被鱼蛋妹溜了出去。王九唱到尽兴之处,转过身来,发现小女孩蹲在信一脑袋旁边,很老练地探鼻息摸脉搏。

“死没死呀?”王九问。声浪被高质量话筒托远,显得又稳又润很有质感。

“他没死,可是他很伤心。”鱼蛋妹说。

“我管他伤心干什么?”王九笑道,“我要在这里建脱衣舞厅的啦,他会唱会扭会跳舞,养好了给我来当头牌喔。”

鱼蛋妹年纪太小,稚嫩童声的音调听起来有点尖锐:“你喜欢他吗?”

王九大惊失色:“细路女!不能这样讲话。你听我解释——爱是要得到,恨是要毁掉。我不想得到他,只想毁掉他,所以我是恨他,不是爱他。明未呀?”

鱼蛋妹面无表情。

王九感觉很挫败。他自诩是个有礼貌的人,这样天大的误会真是冤枉,他必须要和人讲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跟小女孩实在没道理可讲,某成年男子虽然受伤不重(王九查过他全身,只有自己为他打造的断指和面疤),却像一具活尸,不言不语不动弹。

他将鱼蛋妹带出门外,轰狗似的将她轰走。

燕芬姐躲在旁边,见王九转身,一把拉过鱼蛋妹。她捂着胸口,回了工场也只敢气声讲话:“以后千万跟紧我,别再去碰王九!”

鱼蛋妹拽拽她衣衫下摆:“信一他不说话,看上去快死了。”

燕芬呼吸一滞,嘴唇情不自禁地颤抖,眼前仿佛烙上那三根断指。从前那是只完整的手,纤劲好看还会朝她打响指。只用半秒钟,那个漂亮青年就落下终身残废。

鱼蛋妹踮脚抱住燕芬,安慰性地拍抚她后背。她说:“阿姐,你还要返工吗?这几天的话,我可以帮你多做一点。”

王九蹲在信一面前,伸出手,想了想,落在信一闭着的眼睛上。

他自己罩门在眼睛,知道这是人之首脑最脆弱处,又知道信一没练过硬气功,因此下手很有分寸。他摸到细嫩发热的眼皮,隔着眼皮摸底下圆圆的眼球,摸得人要神经质地抽搐起来。他完全没有用劲,轻轻一按就能按出一汪泪来,沾湿了指腹。

王九总结,血是滑的,泪是涩的,都是咸的,就这点区别。

王九开始觉得好玩,按洗手液泵一样按了好几下泪水出来。信一鼻梁很高,按出来的泪水就蓄在眼窝那里,像粒宝石,粼粼闪光。

王九觉得这样的信一特别没意思,转身走了。

自从意识到自己辛勤奋斗的结果是能和龙卷风养的废仔一样唱卡拉OK,王九就觉得像吃了苍蝇似的恶心。他决定要整个大活,为街坊邻居办一场精彩绝伦的盂兰胜会。

他走时甩门,把信一盈盈泪水全都震落。

十几年前某一天,信一忘记自己因为什么事情,跑到他大佬面前掉眼泪。龙卷风从怀中掏出手帕,帮他沾净泪水。他哄信一的方法大概抄袭自隔壁妈咪哄她的囡,学着说:“别哭,乖仔,眼泪会把眼睛泡肿,那就不好看咯。”

信一不说话,不动弹,不想其他事。他甚至不知道过了多久,漫长的疼痛持续性席卷周身,让他感官半失灵,因之陷在混混沌沌的半昏迷状态里,几乎无法对外界做出足够的反应。

王九没有把他关进狗笼,是信一自己将自己关在破烂的躯壳里,日复一日回顾从前。

他现在只能想龙卷风,想不了任何别的东西,简直像个发疯的守财奴,一枚枚去数藏在手心的金币,生怕大风一吹,财宝化灰。不过金子永恒,只有记忆会衰退。现在所有关于龙卷风的记忆,对于信一来说都万金难拟。

脑中有个声音宣判:蓝信一,你要好好记清楚。不是说你们那父子师徒夫妻算不清的关系缘分,永远结于这里;是张少祖即龙卷风此人,死在彼时彼方。

他也不知道能和谁说,我什么都不会忘的。我忘记自己言而有信一诺千金,也不会忘记他隔着卷帘门看我的眼睛。

龙卷风说:“以后我跟你。”

他这样语气,其实是上一代的江湖潮流。大佬这样认真,信一笑了出来,说,好啊,那你说过,都听我的。

这让信一再次崩溃了。

人在遭遇剧变时,反应会迟很多。王九用蝴蝶刀划过来时信一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燕芬姐帮他包扎时疼痛才姗姗来迟,让他连声惨叫双腿踢蹬。他太怕痛了,倒签都要整齐剪掉的人被削掉手指,十指连心而去其三,剧痛让他眼前发黑。

龙卷风合上卷帘门时,信一大概猜到那是什么意思,但是不敢承认,不敢接受。不是要亲眼目睹断气才代表着死亡。龙卷风还在目光涣散地笑,说这么激动以后怎么当大佬,说“天注定”。他还在喘着气,却分明是活不成了。你知道他要死,只能恨自己无能为力,拦不住他已是亡夫。

失去龙卷风,让信一的痛觉失灵。

他苦苦敲门,先是喊“大佬开门”,又喊“王九停手”,没一个听他的话。信一是右利手,敲门也自然用右手,砸得铁栅都是血印子还浑然不觉。从那个小小空隙,只能看见龙卷风的脸,英俊的面孔已经笼上死亡的阴影,唇角挂下来一痕血。

“信一,”他叫他的名字,“天注定的。”

龙卷风的遗愿没有说出口,但是信一自然明白。可是,遵行就只能离开垂死的他。

信一感觉自己的骨头其实已经碎为齑粉,只剩一口气在撑着胸口,把陈洛军送出城寨。龙卷风意思是让他把陈洛军“带走”,信一自作主张解读为“送走”。他又回到巷口,潮水般拥来的敌人淹没他前,信一骤然明白最后一眼龙卷风想说什么。

他比照那个口型,听见龙卷风借自己的口嗫嚅:“乖仔,别哭。”

信一就真的没哭。只是一抬头,整张脸都是湿的。

这种流泪法太伤身,也太吓人,可惜信一意识不到。

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哭,好不容易手能动弹,忍着针扎似的感觉抬起手摸脸,还以为自己满脸是血。幸好没忘王九经验之谈——“泪是涩的,血是滑的”。

昏噩之中,信一听见鱼蛋妹叫他。

“你好难受。”她开门见山。

信一放任她的小手在脸上抹来抹去。他眼睛现在全是血丝,看什么都发红,又要以为鱼蛋妹手上抹下来的都是血。这无用功让她有点气馁,身上的小围裙是擦脏东西的,用来擦眼泪不太好。

“我知道的,这样真的好难过。”她重复一遍。

信一艰难地把眼珠转向她,打量确认是小女孩,不是Mary阿婆。龙卷风多年训练他做居民工作,他对她的上个印象是在母亲遗体前哭着要返工。

谁害死了她的母亲?毒虫男。那东西后来怎么样了?被他、十二、四仔、陈洛军戴着卡通面具打了纸巾。好爽快,回去当天他就把这事当笑话给大佬讲了。大佬。

龙卷风。

信一吸气,空气像刀子捅进气管。

他猛然想到十二少和四仔,欲起身环视四周看是否沦入牢房,视野却尽晕黑。

鱼蛋妹扶他靠墙坐起,提醒道:“你情绪激动,突然坐起来,肯定什么都看不见。不要急,我听到别人说,他们两个都在庙街。”

“我没出过城寨,不过你要是知道庙街在哪里的话,就可以。”

信一茫然地咀嚼她话中的含义,想到Tiger哥肯定能救十二少,暂且释然。他注视鱼蛋妹的脸,她有婴儿肥,小脸肉嘟嘟,放在别人家是观音座下喜庆小龙女。她身上的城寨气味让信一感觉很愧疚。龙卷风像把伞帮他挡去风雨,直到伞被掀了他才发现不仅不是每个人都有伞,是有些人长期泡在水中。龙卷风把他养得太好了,被鱼蛋妹看着的时候,信一感觉自己才是未成年。

未成年的意思是,不要为生计操心,不要去考虑除了快乐以外的事情,就像他唱“最紧要好玩”。城寨有很多成年的小孩子,只有信一一个未成年大人。

于是他悲哀地说:“对不起。”

鱼蛋妹用带着肉糜的小脏手拍拍信一:“我经常会想到我妈妈。”

信一本来要接可是我不会想到你妈妈……然后脑子转过来了,没说话。

“想到她的时候,我会很伤心。”

信一木木地重复:“我会很伤心。”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鱼蛋妹平淡地总结道。

信一摇摇头,还是说:“对不起。”

他的声音沙哑,像以后很多年积累的烟草提前发挥了作用。他没办法去苛责一个已经被生活磨砺变形的小女孩,但是他不想和她说话了。

他还是没办法接受龙卷风已经死了,既然没有亲眼看见尸体,这一切的不真实性让他感觉这是个噩梦。好像一觉醒来,会天光大亮、毫发无伤,龙卷风端着一碗糖水,和笑唤他来吃。

信一醒了。

他环顾四周,黑夜黏稠浓厚。自己这是在已成废墟的阿柒冰室。陈洛军在警署,十二少和四仔在庙街。

他喉头干渴,舌尖枯灼,没有玻璃瓶的橘子汽水,只好吞声咽泪。而咽进去的泪珠烫得胃疼。

这时,他全身的痛觉才就这颗泪而复苏。

他断指处疼痛,周身遍体的淤伤疼痛,流了太多泪的眼睛也疼痛。很多地方一起疼,就基本上痛得不致命。

这些新鲜的疼痛像毛茸茸的新叶子,花团锦簇地遮蔽底下巨大的枯木。信一摸摸胸膛,发现里边还有颗心在跳动,不像他以为的那样已经空了。

小弟战战兢兢汇报:“九哥,那人……跑了。”

王九问:“谁?”

“信一。”

“他往哪跑了!跟我去追!”

又有一个小弟连滚带爬:“九哥!狄秋在笼子里开始抽抽了,他非得要他的保健药,说他要是死了,咱们……什么都得不到!”

王九听了,毫不犹豫地奔向理发店中的狗笼。

“九哥,那个信一,还用去追吗?”

“追他干什么?”王九道,“一个废仔,二十元一呎的地皮,你说哪个重要!”

有一年tiger哥寿辰,十二少送了一枚义眼作贺礼,那枚义眼是定制的,是在tiger哥原本那颗纯白色义眼的基础上,在表面刻了个字,“義”,细密的笔画让小小的汉字想是眼球上的瞳孔,漂亮又精致。

周围看到十二少贺礼的手足都哗地惊叹,阿大好会送礼啊!

tiger哥关上盒子,笑着说了句“有心”,但是眼神分明瞪了十二少一眼,收到这个眼神的十二少反倒笑得更开心了。

这枚义眼tiger哥没怎么戴过,至少一般小弟是见不到的。

tiger哥第一次换上这颗义眼,是约了十二少过来,临约前他斟酌再三,在卧房里来回踱步上百圈,才暗骂着下了决心,换上了十二少的礼物。

才装上这颗假眼球,tiger哥就知道十二少是真......

才装上这颗假眼球,tiger哥就知道十二少是真的用心了,原本那颗也是尖货,但按在眼眶里还是有些许酸胀,十二少的这颗就很舒服。

tiger哥的心情明亮了不少。

可是今天他实在移不开眼了,tiger哥眼里的義字让他满眼欢欣,tiger哥的目光也被这个浑身散发快乐气息的傻小子给吸引住了,两个人就这么站着对视了好久。

十二少不知那里来的勇气,去靠近tiger哥,甚至伸手捧上了tiger哥的脸,他探头要去看清眼球上的字。tiger哥竟也低头凑近,伸出手慢慢环抱住十二少。

“这下你满意了吗,梁俊義。”

十二少说不出话,用回抱作为回答。

梁俊義是十二少的本名,很少有人知道。

架势堂的手足们很少见tiger哥戴義字假眼,大佬最常还是戴那颗看了就让人头皮发麻的白眼,也是,戴上義字眼tiger哥看起来真的温柔不少。

《頭馬》(王九个人向条漫/完结/含九龙漫画形象)

编绘:西边的伊先生

原著:电影《九龙城寨之围城》

|与其说是头马的缰绳,不如说是野狗的项圈。|

lof过分吞画质,可以移步wb置顶看原图。web:西边的伊先生

◎信一皮肤饥渴症设定。

◎一再让步的大佬和他生病的小玫瑰的故事,表面有点暗黑,但其实超甜又纯爱。

01

因为突然跑进城寨的臭小子,信一骑着摩托车追了大半个晚上,又在狭窄阴暗的楼道里苦战数个回合,才终于能换下沾染尘土的衣服,躺下来。

龙卷风的房间早已熄了灯。只有他床头的台灯还在辛勤地散发着昏黄的光晕。

靠近光源的半张脸平静地看不出表情,低垂的眼帘遮住小半瞳仁,显出几分疲累。另外半张脸隐藏在黑暗中,眉目紧缩着,微微抽动。

几个小时前锋利毒辣,闪着银色光芒上下翻飞,狠狠刺入侵者臂膀的蝴蝶刀,此时正在饮他主人的鲜血。

上臂内里的皮肤见不到太阳,格外白皙柔嫩......

上臂内里的皮肤见不到太阳,格外白皙柔嫩。刀锋掠过,一线血迹便顺着伤口缓慢地渗出来。伤口并不深,恰好保持在一个会流血但又不至于滴在床单上的程度。

他仰起头发出一声细小的喟叹,修长的脖颈向后舒展弯曲,像一只引颈就戮的天鹅。

熟悉的刺痛暂时压制了入骨的痛痒,翻滚在他血液中呐喊叫嚣的潮水缓缓褪去,半阖的眼眸里透出清冷的微光,像噙着泪,又像是厌倦腻烦到了极点。

可笑的是,他脸颊上还泛着不相称的潮红,像极了使用过度后被人随意丢在路边的残破玫瑰。

他的病又严重了。

他遵循医嘱,让自己尽量忙碌起来。白日里有堆成小山的账册要他看,大到城寨上千户的租金,小到龙卷风的理发店要进一批新毛巾,他都要一一过目,精打细算。

要练刀,要骑摩托,要给每件衬衫配上合适的领带。无事时,他也不会放任自己一个人独处,要跟着大佬处街坊鸡毛蒜皮的小事,再闲着没事做还能约了四仔和十二少一起打牌、唱歌。

今日他追着那个光头小子,跑了大半个城寨,身体早就疲惫不堪了。可他的病,还是又发作了。

原因他再清楚不过。

臭小子真是生得眼拙,拿谁当人质不好,偏把刀架在龙卷风的脖子上。信一悠闲自得地点了一支烟,想着看一出好戏的。

果不其然,也就几秒的功夫龙卷风就将他的手臂拧到脱臼,未使出三成功力的一记旋风拳打到他直接飞出去。龙卷风连烟都没用灭掉,恐怕连呼吸节奏都和他剪发时没什么差别。

可笑的是,那个时候,信一就隐隐感到不好。

他从小大看了无数次龙卷风出手教训人,可见他将烟弹向空中的瞬间,火星溅出来,点燃却好像是他心中的林火。

皮肤上像是有细小的蚂蚁在爬,痒大片大片蔓延,浑身都在叫嚣着想要被触碰,被抚|摸,被拥抱。

信一靠在椅背上,呼吸都开始急促。

雪上加霜,龙卷风不知道信一发病了。他收拳,将烟夹在手上,扶起受殃及倒下的扫帚,走倒美发椅前缓缓坐下。吸了一口烟,就着吐出烟雾的姿势向后靠来,银色的发顶贴上信一的臂弯,混着烟草和摩斯香味的发丝扫在他的牛仔夹克上。

手臂和胸膛传来的触感,让信一半边身子都在发烫发麻,他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这个姿势,拼命咬着后槽牙,克制着想要贴上去,索要更多的冲动。

他害怕,若再多一些,再靠近一点,恐怕他生病的秘密就要藏不住了。

短暂的刺痛无法长久地压抑入骨的痛痒和对那个人深入灵魂的渴望,血迹已然干涸,他像是一条搁浅在岸边的鱼大口呼吸着。

蝴蝶刀不知何时被扔到了一边,他双手环抱着自己的身体,抚过交|缠的大腿,突起的肋骨,滚烫的胸口...脆弱敏感的血肉在催促着他,去掠夺索取,拥有那个人,或者干脆把他嚼碎吞吃入腹。

可到头来,他只敢用最小的声音呼唤那个人的名字,

“龙卷风...”

他病了,因爱而病。

爱根本不是美好的东西,他是痒入骨髓,是痛彻心扉。是将落未落的悬顶之剑,是想要触碰又拼命克制的手,是自虐,是人间酷刑的总和。

02

“你想多了吧?”tiger端着酒杯,拍了拍老友的肩膀,“可能只是青春期来得迟了些,十二有时也狗狗祟祟的。”

龙卷风夹着烟的手指抖了抖,“但愿吧。”

“前几年不是还想送他去国外,那么远都舍得,”tiger拱了下龙卷风的手臂,揶揄道:“现在崽子长大了,有事瞒你,就接受不了了?”

前几年啊,龙卷风吸了一口烟,将面前的骨碟推远一些。

自从蓝森的老豆带着一家出了国,信一就一直在他身边。他一个大男人自然不会带孩子,帮里也不像现在这么太平事情既多又危险,桌子上一直放着一本《再忙也要做个好爸爸》,可惜永远停留在二十页,后来就被拿来盖泡面和垫桌角了。

倒是信一十三四岁时,自己饶有兴趣地看了大半,评价也是很真实,“一堆废话”。说完就贴着他坐下,央求着要跟他,要学刀,还扬言要做他的头马。

龙卷风只是笑笑,吸了口烟半开玩笑半认真道,“理发店可以留畀你,入黑社会就算啦,畀蓝森知,恐怕会嬲死。”

再没过两年,竟被龙卷风发现,这个小崽瞒着自己逃学,打架,接触帮派里的事。

打折了不知几根鸡毛掸子,小崽梗着脖子红着眼眶就是不认错,不掉泪。

龙卷风叼着烟,喘着气,一把扔了断裂的鸡毛掸子,换了藤条过来。吓得信一脸都白了,眼泪顺着白净的脸往下滴,嘴却还是硬的不行,

“我要入龙头帮,我要跟你。”

龙卷风罕见地觉得疲累,连眉心皱纹都多了一条。他扔了手上的藤条,像信一小时候一样,把浑身疼到发抖的小崽抱起来,轻拍着他的后背。

他让步。

他这大半生经历了太多,生离死别,苦海泛舟。太多的命中注定、无可奈何,岁月无情反让他多了超脱和慈悲,他只想护着城寨的人,安安稳稳度余生。

信一想入龙头帮,就让他入好了,反正自己也不是护不住他。

可他没想到,一步退,便要步步退。

少年的感情太过炽烈,不知疲倦,不会隐藏,如风吹林火,摧枯拉朽,一发不可收拾。

连tiger都来找他,话里话外劝他不要晚节不保,差着辈分呢。

龙卷风只是定定地听,他的风流韵事自年轻就不少,他可以不在乎自己,可却不能不在乎信一。

“帮派嘅人都调侃叫佢小嫂,话佢唔知靠咩坐上嘅掌柜。”

龙卷风苦笑了一下,退无可退,人生中又多了件再疼也要下个决断的事。

于是,龙卷风第一次赶他走。

他走过去敲敲门,门里寂静一片,“出来吧,逃避不是办法,躲不过的。就算你今天误机,我也会叫人帮你改签。”

关闭的门应声而开,信一扶着门,整个人摇摇欲坠,像是没人扶他就要倒下般,他抬起双手如往常一般去搂龙卷风,却被后者轻巧避过。

对峙许久,龙卷风眼看他额头上冷汗森森,呼吸急促到灰白的脸浮上一层青色,实在不像撒娇,这才着急地去探他的额头。

手还未触到,就被信一一把攥住,他整个人都在发软,膝盖最软。“咚”的一声闷响,结结实实跪在坚硬的地板砖上,还未等龙卷风反应过来,就听到了他带着哭腔的沙哑声音,

“再也不了!我再也不会了!”他的手攥得太紧,连龙卷风都不得不弯下腰蹲低身子。

“求你了,别赶我走...”

结果还是龙卷风让步,信一得偿所愿地留下了。

他们都没有点明,“再也不会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往后几年,二人还是如常相处,好像那日的事没发生过,好像信一的反常只是个偶发事件。他做事越发稳重得体,帮派里不和谐的声音渐渐消失了。

可他最近发现自己好像错了。信一肯定有事瞒他。

纸是包不住火的,但龙卷风担心,若这火烧得太旺,恐怕会粉身碎骨,满地余烬。

彩蛋

◎四仔神助攻,龙卷风发现信一的病,汤圆露馅啦

◎龙卷风主动为信一治病,贴贴抱抱,叫Daddy

*短打小甜饼,其实想写成年后魅力无限的小情侣,还想踩油门,但怕把次子踩成古早霸总,遂踩不起来……

*稀烂历史经不起考证,人物,也可真是太OOC了(叹气)

*就当,看个乐子吧。

《愚蠢男女》

「1」

他照例在清晨空腹点起一根烟。对此,他的幕僚们多数时候会规劝他少抽,因为可靠消息称,海峡对岸某位已故口吃皇帝曾动的那场大手术,便是因肺部结构性改变而切除了大半肺叶,卡他性或支气管炎显然已不足以瞒骗过各国知名的间谍与医学专家,他们更愿意用一新兴的专业名词来称呼它——是什么来着?

哦,Cancer...

哦,Cancer。

他在伊甸的史学课本上读过那场著名的“国王演讲”,可以他当时的身份与家族立场看来,那不过是被推到台前的可怜虫罢了。于这位西国侵占国之一的皇帝而言,尼古丁是克服恐惧与口吃的镇定药,当年忠心耿耿的内阁首相必定也无数次规劝过他远离这种加速其死亡的药剂,可他离不开它的,不然也不会术后短短一年都撑不过去。

每日抽到一半时,秘书就会叩门进来,为他梳理一整日的行程。

老子这么多年了依旧贪生怕死足不出户,而儿子长大成人了,伊甸公学皇帝的学徒,人模人样玉树临风的,自然要被推到台前,充当德斯蒙的门面。

这是达米安·德斯蒙生来便加身的“义务与使命”。

他也曾以之为荣。

可惜的是,“政治”与“社交”这两样东西,并不是学习越好,就能玩得越好的。伊甸公学培养学生要举止优雅,要博学思辨,懂得换立场看问题,告诉他们世界并非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可玩政治,偏要求带点愚忠与盲目,若同时站在两国立场看问题,那都是为了自家利益,安能分清孰对孰错?而社交么,要玩的开,多少不能太有道德底线,他又是在场最高级别的权贵,他玩得多花,下面的人才能根据他的兴趣爱好来阿谀奉承。

“……以上就是达米安少爷今日的行程,请问您希望有什么调整吗?”

秘书合上随身笔记,毫无情绪起伏的语调让人觉得工业化的进程已先进到完全替代了人工。白烟升腾间,达米安·德斯蒙揽了揽肩头的丝绸衬衫,懒懒道:“无。”

“夜里的晚会您……还是老样子?”

“对,”他弹了弹烟灰,“让他们少搞点娘们来烦本大爷。莺莺燕燕,吵得爷头疼。”

那秘书扶了扶眼镜,镜面随着镜框的移动一瞬反射出刺目的白光:“可……少爷,您忘了老爷指示过。”

达米安觉得自己额角的青筋猛地一跳。他倒是忘了,至今没一个女人成功爬上过德斯蒙二少爷的床,不光是西国各大报社,就连东国政党内部都在编排他不是不举就是断袖。

荒谬,偏又是政治场上成本最为低廉的好用手段。

他低低咒骂一声,却又挥挥手,秘书了然地点点头,将安排事项上“不要女人”一项重重划去,万宝龙的钢珠笔在浅黄色的纸张上留下水墨流畅的一笔,又因执笔人太过心急而“嚓”得一声在线尾留下了一个黑色的破洞。

秘书的心骤然停了一下。

抬眸,那位德斯蒙二少爷却依旧赤着胸膛靠在窗边抽烟。初春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施施然洒了满室,明明是金子般的暖色,洒在那人身上也无法消除其眉眼间的阴翳与冷漠——是很不好惹的角色,这是东西两国难得的共识。青年的下眼睫过长了,烟雾自其微张的唇间缓缓上浮,可狭长的眸子慵懒半抬间,分明是令人晃神的长相,精致又多情。

然而又有多少人因为这张精致的脸而丢了性命呢?

想到这里,秘书不由又扶了扶眼镜:“那么,若达米安少爷没有旁的吩咐,在下就先行退下了。”

他整理了一下仪容仪表,躬身退至门口,准备离开。

“等一下。”

对方毫无预兆地叫住了他。

秘书一瞬间汗湿了背。他僵硬地转身,故作镇定地开口:“少爷还有什么吩咐吗?”

此刻等待对方开口,对“秘书”而言是漫长又难熬的过程。

“你是不是忘了汇报什么?”

那边问,语气阴森起来,晨间的起床气一瞬间化为高涨的怒意,排山倒海而来,这种上位者不容置疑的语气,仿佛下一秒便会掏出枪崩了他的小命。

什么,什么,他忘了什么?

还是说,面前这个德斯蒙二少爷已经发现了他是假的秘书——西国的间谍了?怎么可能,这不可能,他自问完全没有纰漏。

汗水灌满了这张罩头的人皮面具,“秘书”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任务前背下的所有秘书行为准则此时如打字机般在他脑海里光速敲击着金属的按键,嘎达嘎达,条条录入,逐一梳理。

无一遗漏,他确定。

电光火石间,他孤注一掷地答道:“回少爷,今日也没有。”

对,对了,他记得,以往的秘书每日都会如此没头没尾地汇报一句。作为西国的间谍,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曾经在监听时也疑惑,却从来不曾深究过。

眼见他都要接下汤勺了,一声“下去吧”从天边幽幽传来,极为不真实。他两眼一翻,晃了晃,堪堪站稳,一时分不清虚拟与现实,愣愣地“啊?”了一声。

而达米安·德斯蒙最后深深吸了一口手中的烟,将剩下的一节摁灭在雕着狮鹫头像的烟灰缸内。

抬眸看见他这副蠢样,那少爷皱眉训道:“还不快滚?”

走出德斯蒙的书房,“秘书”先生在这空无一人的长廊狠狠喘了口气,有一瞬他真的觉得自己要交代在这里了。还是太嫩啊,他如此评价自己,和那位大名鼎鼎的“黄昏”前辈相比,自己简直是逊爆了。

虽然六年前那名为“Strix”的任务最终以失败告终,但“黄昏”大人依旧是离多诺万·德斯蒙最近的西国间谍,他们面对面交流过,为了子“女”的关系,一度把酒言欢过。如此强大的心理素质,大概不是他这一生能企及的。

但总而言之,他这次的任务顺利完成了。

可,刚刚这位德斯蒙二少爷想知道的到底是什么呢?若不是方才“秘书”先生已经在脑中过走马灯了,他该发现那位少爷在听到“没有”后,一瞬明灭闪烁的眼神。

如同可怜的乔治六世一般,清晨的达米安·德斯蒙,也只能靠一根香烟稳住自己今日因由而动的心神。

可惜,正如“秘书”先生自己所说,这次任务的执行人若换成“黄昏”,那抹眼神大概会算作一则重要的情报线索,发回给西国的管理官了吧。

「2」

“安妮·雷布斯基”踩着DIOR当季最新款的绒面高跟鞋踏上了今夜晚宴的红毯。时尚的风潮日新月异,如今的权贵也慢慢抛弃了去私家裁缝铺做衣服的习俗,开始投身大牌专柜,购买那些高级订制的西装套裙,这家诞生于法国巴黎的高奢品牌此刻更是风靡一时,一衣难求。

穿成这样来参加这种级别的晚宴,却也只是入门的门槛罢了。

话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安妮·雷布斯基”还是觉得自己无法融入这种级别的上流社交场。虽说小时候读的是东国最顶尖的贵族学院,身边不是党魁之子就是军火商家的大小姐,但她也是只“精神医生”家的小女儿,医生虽然是个体面职业,却也只能算是中产阶级——也就是他们口中的“庶民”。当时的她平日里去过最优雅的场所是国立美术馆或歌剧院,连坐豪华邮轮都只能下榻牢笼一样逼仄的三等舱,为了与身边人找共同话题,她出过不少丑。

所幸在这次任务里,她的身份只是个一夜就会被忘记的,连名字都不重要的女人,所以即使她表现得穷酸一点,也不会被诟病说不够“Elegant”……的吧。

“不行!”

管理官如此否决了她天真的想法,“你可是被派去接近达米安·德斯蒙的人,要是不够Elegant怎么入得了他的眼??”否决完西尔维亚·舍伍德还气急败坏地补充,“当初也是当过‘皇帝的学徒’的人,那可是组织真金白银砸出来的啊,你怎能说出这种不争气的话?”

她撇了撇嘴,心想那位少爷也不见得如何待见上流淑女,当年他和贝姬·布莱克贝尔对骂起来还不是毫不留情。土点怎么了,穷点怎么了,达米安·德斯蒙还不是喜欢过一个庶民?

那或许是他人生中唯一一个污点。

硬要挤入自己所不能企及的圈层,哪怕是倾家荡产,甚至连自己的感情与命都搭上,也是会出洋相的。“安妮·雷布斯基”深知这点。

“我能拒绝这个任务吗?”

她不抱希望地问。

“不行!”对方果然严厉地拒绝了她。西尔维亚·舍伍德压低了帽檐,日益沧桑的嗓音中流露出了一些对往昔的追忆与遗憾,“我知道你对六年前的任务心有余悸,可阿尼亚,现有的女间谍中,我再也找不出比你更适合的人选了。”

“那让父亲大人去啊。”

“要是光是取文件也就罢了,可难道你要让‘黄昏’老胳膊老腿往德斯蒙的床上爬?”

“……”

确实不现实。

可让她往德斯蒙的床上爬就现实吗??

头疼,虽然如今的她能承认曾经达米安在她面前确实毫无防备,但这不代表她在达米安面前也不是个傻的啊!

两个傻孩子在傻瓜的年龄做了一些傻瓜事罢了。

真相被戳破,时过又境迁,现年两个加起来五百个心眼的成年人碰在一起,谁套谁话还不一定呢。更别说,五百个心眼,或许是她一达米安四。在她揉身靠近他之前,他或许就从哪里掏出一把安装了消音器的PPK,将她当场射杀。

想到这里,“安妮·雷布斯基”脚下猛地一拐。

“Notelegant——”亨德森舍监的怒吼仿佛在她耳边响起。

……对不起,舍监,阿尼亚还是不会穿高跟鞋QAQ。

身前领着她的服务生扭头怪异地看了“安妮·雷布斯基”一眼,他的心声一字不拉地传入她脑中:“嘁,‘安妮·雷布斯基’?话说,雷布斯基是哪来的庶民姓氏,是怎么进入我们这个级别的社交晚宴的?连走路都不稳,即使穿着高定,大概也一无是处吧。”

“安妮·雷布斯基”不由翻了个白眼,有一说一,她对“庶民”这两个字真的有PTSD。再说,什么时候连一个服务员都有如此的优越感了,以为在这里服务就算的上上流人士了吗?都是打工仔谁还比谁高贵啊??

而那人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翻,评价道,“唔,身材还是很不错的。”又恶毒地想,“但这种货色,瞬间就会被德斯蒙大人玩坏吧。”

“安妮·雷布斯基”大SHOCK。

话不能在心里乱说,起码不能在阿尼亚·佛杰面前乱YY,因为她会听到,还会当真。此时她脑子里已经满是Fwords:“几年不见,次子已经玩得这么花了吗?!”她甚至痛心疾首,“政坛果然不是个好地方,次子,你堕落了。”

她把心底一闪而过的刺痛归为听闻小白花被糟蹋的惋惜,并自道对此早有准备。在政坛这滩黑水里泡着的人哪有拎出来不湿透的?她从小到大撒过的谎大概已经累积超过了她父亲,所以次子自然也不可能还是那个光牵手就脸红的少年了。

他以那个身份地位,有再多的女人,也都不奇怪。

是的,也都不奇怪。

她停下脚步,对服务生摆出一个温婉的微笑:“就带到这里吧,谢谢。”

对方如梦初醒,哦哦了两声,躬身离开了。刚才内心里哔哔赖赖,现在还不是要对来宾点头哈腰。此刻是“安妮·雷布斯基”的阿尼亚·佛杰忍下了自己招牌的嘲讽笑容,挽了挽臂间的皮草。虽然已经入了春了,东国夜晚的气温依旧是寒冷冻人,现场的暖气打得也不算很足,照顾到了那些穿着正装五件套的男士,却无法顾及为了德斯蒙而盛装出席的女士。大部分女性在瑟瑟发抖,而她挽着奶白的皮草,刚美滋滋地旋完一盘草莓塔,又随手从路过的服务生的盘中拎起了一支香槟杯。

出任务?不,这叫公费吃席。

边吃,她边在观察此次第一任务的目标。

两国的情报部门都不是吃素的,一般都是你摆我一道我回敬你两道。在接任务的时候阿尼亚便知道今日的TARGET会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在达米安身边——他会作为统一社会党议员参加本次晚宴,把重要的文件随身携带,并在达米安结束今日的社交场后,扮作客房服务的服务员,将文件与今夜的夜宵餐车一道,送入达米安即将入住的总统套房。

哦,就是那个那个平头平脑、其貌不扬的男人,名叫“吉姆·格罗提渥”,九成也是个假名字。至于怎么发现他的。唔,阿尼亚才不会说他过于紧张了,以至于在心底里一直在说,一定要百分百完成任务,将文件准确无误地交到德斯蒙二少爷手上。

……蠢货。

某种程度上,她这样的间谍出动,世上是没有她拿不到的情报的,哪怕是“黄昏”,在四岁的她面前就已经无所遁形了。是啊,天生就是为了“世界和平”而产出的实验品。

她无奈地笑笑。此刻整个会场却啪的一声黑了下来,吓得她手一抖,差点把香槟泼了满身。搞什么啊,她愤愤地想,但除了她,整个会场的人都淡定得很,上流们都习惯了大人物这种万众瞩目的出场方式,他们凝神屏息,甚至将双手交叠放在胸前,要准备鼓掌了。

在看着会场的大门缓缓拉开,那人踏着会场唯一的一束光,在震耳欲聋的掌声中翩然走来时,阿尼亚·佛杰不可遏制地想起了他们的初见,那个不可一世的党魁次子,走在聚光灯下,被跟班们簇拥着,举手投足都是活在金字塔顶端的上位者的高傲。而十余年的今天,在身量的加持下,那双鎏金色的眼中便彻底没有了低庶的众生。

而自己却依然是曾经那个,没见过世面的,“庶民”的女儿。

她目送着他从她面前路过、登上演讲席、接过香槟杯于万众瞩目间随意一举,示意晚会的开始。于是她也遥遥一举,混在人群里,将手中的香槟一饮而尽。

好久不见。

她的……达米安·德斯蒙。

「3」

失手了。

倒也不算,只是她下手不会跟她父亲那般狠绝,本以为将那“吉姆·格罗提渥”打昏后便能轻松取到文件逃之夭夭。至于爬床灌酒套情报?傻子才会去做。间谍的黄金守则第一条,在别人手册里或许是“完成任务”,但在阿尼亚·佛杰这里,那必须是“全身而退”。

问就是她的培育费太贵了,不能让西尔维亚·舍伍德做亏本的买卖。

可无法狠绝到“杀人灭口”,后患自然是无穷的。

整个会场的警报都拉了起来,她万万没想到那支小小的钢笔竟藏着这样的机关。救命,为什么所有的窗户都被骤降的铁卷帘关上了,这还怎么潇洒地逃之夭夭?

在耳机信号消失的那刻,阿尼亚·佛杰断断续续听到对方的通讯机里传呼着一条命令:“抓住那个女人,金色短发、白色皮草、黑色长裙!”

她嗤笑一声,扔出一条金色的长锥,打烂了那笨重又巨大的监视器,并当机立断地钻进了电梯间。四方镂空的奥蒂斯电梯从底层一路往顶层而去,她一把薅下金色的假发,与那贵重的皮草一起从手旁的铁栅栏中扔了下去,长裙往上一编就变成了齐臀的样式。阿尼亚·佛杰踏出电梯,随意抚了一把齐腰的粉色卷发,顺便将蓝色的全塑胶隐形眼镜埋进了手边垃圾桶顶部烟灰缸的石英砂里。至于那到手的文件,就勉为其难,先藏在腰间吧。

变装而已,间谍怎么可能不会呢?

但她没走两步,身后的楼梯间就乌泱泱冲出一堆人,领头那个大声喊道:“电梯直达了这层,给我把整层都围起来,一个可疑人士都不要放过!”

所以东国的警卫徒脚爬20层都和电梯一样快对吧?

她不由扶额叹息。

电梯间与楼梯间都被人堵住了,且潜入时他们调查过,这座会馆只有那一边有逃生出口。完蛋,阿尼亚一边低头往前走,一边在心底疯狂嚎叫。

她蒙头走得飞快,在拐角处猝不及防撞上了一个人。此时身后的追兵眼看也要突破另一头的拐角看到她了,千钧一发之际,她脑中竟冒出了曾看过的谍战片里的狗血桥段,想都没想便一把拎住面前男人的衣领,开口道:“失礼了!”然后将其摁在墙角吻了上去。

能下榻这一层,对方非富就即贵,事出紧急,嘴唇就借她一用吧。

你说就一个吻,倒也不用大惊小怪,逢场作戏是间谍黄金守则的第二要义,而且她的初吻早八百年就交出去了,此刻要吻别的男人,那也是为了自身安全,根本不需要有心理负担。能感觉得到,男人被她吻了个猝不及防,可她要装作陶醉的样子,自然是不能睁眼的。只希望这个男人反射弧够长,别在对面刚好拐进这条走廊的那刻推开她。

而撞破权贵亲热这种事,即使是东国的警卫也是需要立刻回避的,等他们撤了她就把这个男人打晕拖进另一端的洗消间。

阿尼亚·佛杰内心小算盘啪啪打得飞起,自己急促的心跳声与隔壁的脚步声完全重合在了一起,哐哐哐得,像谍战高潮部分的配乐般紧张又激昂。她还能感觉到自己的手捧着的这张脸在剧烈地颤抖,天,她不会吻了个雏吧?东国应尽是些贪腐二代子弟,女人玩过一茬又一茬的那种,抖成这样,不该不该。

那些脚步声近在咫尺时,被她吻住的这个男人,抱着她,急速地转了一百八十度。太快了,两人的脚步踉跄又凌乱,她的后脑勺磕在他宽大的掌间,牙齿与对方的猛地撞在了一起,撞得齿间贴合的唇角鲜血淋漓。她疼得满头问号,想破口大骂,却又被男人狠狠地咬住了正要张开的唇。

“谁在那——……”

那领头的警卫一声呵斥硬生生卡在喉头,转角处的男人军装外系着鸦青色的大氅,他抬起暗金色的眼,下眼睑密且长,所以时时刻刻都给人一种“本大爷很不爽给爷滚”的压迫感,更别说此刻他唇角带血,右肘撑在墙上,堪堪隐住怀里揽着的粉发女人。

“德,德斯蒙大人……”

阿尼亚听到对方颤抖的声音,不禁舔了舔嘴角。血的味道像铜锈一样,还混有尼古丁的苦,倒是刷新了那些被她尘封已久的记忆。

和次子接吻,不再是花生冰激凌味的了。

而这个揽着她的男人,只冷冷地斜了他们一眼。“滚。”他如此说道,然后低头,看她的眼神也像看他们一样。这和她记忆里也不一样了,那双眼不再羞涩且情意绵绵,而是冰冷得,宛如在看卑劣低俗的蝼蚁。

「4」

在喝退那些警卫后,她被达米安·德斯蒙拎小鸡般拎进了顶楼最里那件套房。

他没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也没问她为什么突然拽住他就吻。她尝试去读达米安的心声,可那里安安静静,读不出半点声响。阿尼亚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面前人应该是知道她会读心这件事的,因为在东国呈上的“Strix”行动总结上,她的情报赫然在列。

——间谍“黄昏”的工具,超级大国研制却流落在外的人体实验武器,实验体“007”号。

若是知道这些,那在她面前清空自己的心声这件事,对达米安·德斯蒙而言并不难。她索性耸了耸肩,越过站在门廊上一言不发的男人,瘫在了里屋复古印花的沙发榻上。

“你倒是不客气。”对方哼笑道。

她抬起胳膊挡住翻着白眼的眼睛,心想,她自然不会跟他客气什么。想罢还毫不留情地打断他点烟的动作:“我不喜欢,不许抽。”

他抬臂的动作顿在空中。

「这个女人……」

她听他在心里低低咒骂一声。别问她是怎么分辨他的心声与嗓音的。

接着,她感觉到他来到榻前,挨着她坐下,又俯下身来,很有压迫感地看着她:“把今夜的情报交出来,我放你平安地出去。”

哦,不愧是党魁的儿子,在见到她之前便已经知道了情报丢失的消息,而只看到她,便知道情报就在她身上。

遇到这种情况,她只能装傻,她最会在他面前装疯卖傻了:“次子,你在说什么?”她放下手冲他笑。

在她叫他“次子”时,对方的眼波映着上方的筒灯漾出金色的粼光,旋即达米安·德斯蒙欺身下来,彻底挡住了他们头顶的光源,那双金色的眼望着她,也跟着笑:“那让我猜猜,你把它放在哪了?”

然后他不容置疑地握住她的腰,灯芯绒的裙下不是少女柔软的腰肢,而能感受到文件僵硬的褶皱,被他揉出哗哗的响声。

她脸上的笑意倏然瓦解,他却还在笑,他笑着去拉她背后的拉链,被她一把制住。

“佛杰,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的眼睛也冷下来,“最后说一遍,把情报交出来,然后滚。”

仅这一瞬,阿尼亚·佛杰突然就有了一些想哭的欲望。

她的父亲曾宽慰她说,她与达米安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而他很抱歉,让她承受了这些本不在他计划之内的难受。可是以德斯蒙的心智,任务拖得越久,他就越会发现。等他们都长大成人了,他会发现这一切,会不再相信她,会让她滚。就像母亲对父亲说的那样。

当初父亲任务失败,她选择跟着他回到西国。走得匆忙,也没选择去问达米安·德斯蒙讨那声“滚”。

而这声“滚”虽迟到了六年,却还是精准地传进了她耳中。

啊,这就是长大后的世界吗?好残酷哦。她长长地叹一口气,然后双腿夹住对方的腰,猛地就给人撂翻在地。

“次子,你当阿尼亚还是曾经那个小姑娘吗?”她坐在他身上叹息道,“下次记住,不要随便领危险的女人回房间啊。”

他沉默了一瞬,挑眉问:“刚才若是别的什么混账东西,你也会吻上去对吗?”

她点点头:“情况所迫。”

不出意外,看到他刹那气红的脸。

很可爱。她又亲了亲他唇边开始凝固的血渍:“记住了?那阿尼亚马上就要打晕你了,次子,委屈你一个晚上,等你醒了,我也出去了。”

然后她抬起手在他颈间比了比,想着怎么用力才能快准狠地把他敲晕;然后,她晕乎乎地栽了下去。

她感觉到达米安揽着她坐起身,扯了扯她的脸蛋,又捏了捏她的后颈,冷笑着教育道:“下次记住,不要随便跟危险的男人回房间。”

最后还是没忍住吧,在她彻底晕乎过去之前,他气急败坏道:“蠢女人,连带着背后的组织也蠢得要死,随便一骗就真的来了,总有一天我会被你气死……”

「5」

阿尼亚·佛杰做了个很久远的梦。梦中她回到了十四岁的时候,那时她还是学院里的风云人物,“皇帝的学徒”,达米安·德斯蒙的平民伴侣,每个学年都会得到八颗星星,却亦能稳稳背上7条雷电。父亲整天在任务成功与失败的边缘反复崩溃,整个人精神状态极其古怪,母亲每天都担忧地在他身边扇风,防止他听到某个悲惨的消息后当场昏厥。

可事实证明,她运气在这种决胜时刻依旧是差极了,那日数学课,老师心血来潮,宣布要随堂测试。不及格的人,最自然要记雷。

这对于阿尼亚·佛杰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这么多年,她自问摸清了所有老师的脾性,哪一天要准备什么考试,随身要准备手帕雨伞与消毒湿巾,见到老师要优雅屈膝问好,就连每日上学都会在校长雕像前冥想祈祷十分钟。

可事实证明,她无法像父亲那样,用千变万化去应对随机事件。这一节课考的东西,她还没有完全学懂。

完了,要被退学了,父亲的任务要失败了,阿尼亚是没用的小孩。

她对着做不出的空白卷子,泪水在眼眶中滴溜溜打转。

而正是这种时候,她的脑海中却突然响起一道心声。那道心声念道:“第一题,选D,ABCD的第四个——D。”

十分钟后,那个声音又响起来:“第二题选B,是B,啵噫——B。”

怕是把她当成一个傻子一般,怼嘴喂饭吃。甚至在做到后面,还会说:“哼,这道题,以那庶民的智商是做不出来的。”

她忍了许久才没有当场把笔摔在那颗墨绿色的脑袋上。

而那场考试,她也理所应当得没有得到最后一个雷电。下课后她追在达米安·德斯蒙身后,次子次子地叫着,看到他回身后,递上手中捧着的花生。

“干嘛?”他不屑地道。

“你考的好,阿尼亚请你吃花生。”

“……”他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她,半晌,气急败坏地道:“你这个装不住秘密的蠢女人,总有一天我会被你气死。”

是啊,当初怎么就那么“直接”地承认了自己会读心呢?

阿尼亚自己也想不明白。或许她在他面前,确实每次都蠢得冒泡。

第二日她在透过解除封闭的窗户洒进来的阳光下醒来,身旁已经没有了人。起身的时候她是凌乱的,因为昨日那身裙装已经被扒得线都不剩,更别提什么情报了。而她去浴室后还发现,颈间被报复性留下了一圈齿痕。

下次,或许就不是齿痕这么简单了。

阿尼亚·佛杰愤愤地磨了磨牙,她翻出一条浴衣裹紧自己,施施然走到沙发榻边,蹲下身摸了摸,撕下了贴在榻底的文件袋。

拆开封条,她迅速阅览了一遍里头装着的文件。哦,是原件没错。但这个点,对面应该也验完货了吧?说不定发现被骗了,正气急败坏地要赶回来。

她幸灾乐祸地笑笑,却又歪头,轻巧地将文件条条撕碎,又去接了满满一浴缸的水,将雪花般的碎屑扔了进去。

她讨厌政斗,讨厌利益,却也不想看到他令其父亲失望。

所以,就这样吧,她想,东西两国都得不到好处,却在台前都有戏唱。

和平还有多久呢?她不知道,但偶尔也会期望,那座墙早日坍塌。

离去前,她用那些湿漉漉的碎片在地上拼道:“StupidMan.”

留给她记仇且爱吃醋的蠢男人。

—END.—

二爷和小二爷

动作有参考w试试黑白图

“神的降临”

拨开云雾,得见青天

天道不会让她留在这里,沉香也不会

偷偷抱在一起被瞥见

注意避雷,oa戬沉

白狐x黑虎

格尔木之后,张起灵扯吴邪皮带越发顺手了。皮带像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有时候用来捆粽子,有时候绳子的长度不够,就一端打个绳结,和皮带套起来使用。

几回下来,不用张起灵去抽,吴邪自己都主动奉献了。

野外探险,他们站在一处山洞口,下方是一条宽约两米的裂缝,不知深浅。张起灵掏出绳子,估计了对面作为锚点的凸起的距离。绳子较细,为了安全起见,对中折了一下,果然如所料的又缺了近两米的长度。

张起灵看吴邪,吴邪叹气,把皮带抽出来给他的时候,问,就不能多带一捆绳子吗?

张起灵背对不言,默默做事。

吴邪又说,好歹换一换,用胖子的也行啊,就伸手去摸胖子的腰,发现肥的根本不需要皮带。...

吴邪又说,好歹换一换,用胖子的也行啊,就伸手去摸胖子的腰,发现肥的根本不需要皮带。

那怎么不用你自己的呢!

心里抱怨,嘴上没敢说,趁张起灵不注意一把撩起他的衣服,伸手去摸,摸到一片温热和坚硬,一时没分清是腹肌还是皮带,双手乱摸索一阵,向下挪了几公分,才摸到金属扣。

明明自己就带了啊!吴邪窝火,被搂住的人逐渐僵硬,他偏过头,顺着张起灵的一侧肩膀,将脸凑到前面,想就皮带的事争论一番,却被胖子在一旁用登山镐敲石头打断。

你们两个,能收敛点吗?咱先干活,回去再玩好吗?

吴邪吓得一跳,张起灵拍干净身上的灰,捡起夭折的皮带,质疑的眼光看他。

“这次真不是地摊货了。”

吴邪心虚,对朋友大方,对自己抠门,是他一贯作风。但这抠门差点害了张起灵,让吴邪不得不重视,回去一定找黑眼镜买一条好货。

黑眼镜的货良莠不齐,老狐狸卖起山寨来敌友不分,吴邪出卖发小,用重金加解雨臣的童年糗事骗来了黑眼镜一直宝贝的压箱底好货。

但偏偏从那以后,张起灵开始“长记性”了,工具准备得齐全,再也不用吴邪的皮带了。

吴邪只当是自己不靠谱了,可张起灵却说不是。

他睁大无辜的狗狗眼,问他,“那是为什么?”

“因为…”只说了这两个字,却在看见吴邪眼里一无所知的清澈时生生将后面的话压了回去。

“因为什么?”吴邪不依不饶,抓住张起灵的手。

张起灵不敢看他,体内一股火憋得难受。想甩掉,那手却快了一步,附上他的脸,又游走到他的脖子。

喉结动了动。

吴邪惊呼,铺天盖地的吻忽然袭来,憋着一句“你是不是发烧了”没说出口,嘴巴已被堵得严严实实,口腔里的空气一丝都透不出来。他呼吸不过来,伸出手阻挡,隔着衣服触碰到的都是火热的胸膛和后背。

温度和窒息彻底砸晕了吴邪,明白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他放弃抵抗,任由摆弄着,甚至发出一丝难耐的声音。

张起灵便去解他的裤子,说不紧张是假的,他的手是颤抖的,磕磕绊绊摸索到位置,该死的锁扣却一直解不开。

一时心急,再也管不了,便去撕皮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撕又扯,皮带愣是没断。

尴尬了。

张起灵蒙在了原地,几秒钟后,清醒的意识上涌,他不敢相信自己在做什么,他甚至没有征求过吴邪的同意。

吴邪一无所知,在他身下睁开迷离的眼,笑笑解释,“头、头层牛皮。”

带着一丝微不可查的气急败坏,张起灵从床上站起了身。吴邪抓住他的手,阻止他离开,使劲摇头,连带着柔软服帖的头发也跟着摆动。

“对不起。”

这张可爱的脸,一下子叫他宽慰不少,想要给他穿好衣服,吴邪却主动解开自己皮带,扔到一边。

THE END
1.[转载]犬义眼植入术(人工假眼)hao123nan目前我们可以做两种类型的义眼,一种是因为外伤导致眼球的脱出后,整个眼球无法复位,所以必须将整个眼球摘除,但是没有眼球的眼眶是个空洞,所以可以填充一个人造的眼球,但是需要将眼球表面的眼睑缝合,防止眼球掉出来,避免没有眼球后只是一个空洞。另外的一种义眼是保留现有的眼睛的外壳,将眼内容物完全取出,然后填充一个人...https://blog.sina.com.cn/s/blog_44990bf30101rr45.html
2.微博正文是不是玛奇玛的乖狗狗啊:我也想知道还以为是先戴了啥白色的东西把原本的眼球遮住了再戴的义眼 2022-2-27 77 GivemeAlichee 之前b站有个很漂亮的小姐姐就是因为她的义眼特别漂亮火了一阵,才知道原来会有人因为生病摘除眼球,本来以为这种病应该不常见,看了这个视频才知道原来有那么多人,他们是真的很乐观啊! 阿...https://m.weibo.cn/detail/4741586309354366
3.很庆幸当初给它换了义眼……琳琳很爱国__1.4万次播放 笑容简直让我心动不已!真人实在是太迷人了! 永远爱梅球王6426次播放 警犬考试不及格的德牧,这小眼神…委屈死了 全是狗狗啊4413次播放 于谦:应酬两顿,不爱喝酒。 沙僧的5548次播放 美国男篮夺金后前往夜店庆祝,一个小球迷想跟詹姆斯合影遭到拒绝 微观篮球1.8万次播放 打开APP ...https://k.sina.cn/article_5876958161_m15e4b43d103300skn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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