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家电消费市场回暖向好发展,促进家电消费升级,根据淄博市商务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4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本省居民在淄博市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
二、参与范围
(一)家电销售企业。按照“自愿报名、优惠公开、择优遴选”的方式,自主向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并提交营业执照、诚信经营承诺书,对价格、服务等做出公开承诺。各区县(功能区)及时将经审核的报名商家名单汇总至市商务局并提交银联“云闪付APP”公布。活动期间,参与企业家电销售价格不得高于5月27日实际售价;如有被投诉价格高于5月27日实际售价的,一经核实取消参与资格。
(二)领券主体。在淄博市内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
调四类商品的本省居民。
(三)核销主体。在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参加活动且入驻银联商务的家电销售商家。
三、消费券发放及使用
1.对在市内购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
2.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旧家电须为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之一。
3.对在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门店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
4.资金筹措。资金总额1000万元。消费券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资金由市和区(县)级财政按财政体制承担。
(三)消费券领取
购买2000元(含)以上:300元(通用)、400元(300通用+100以旧换新)、400元(300通用+100三县)、500元(300通用+100以旧换新+100三县);
购买5000元(含)以上:500元(通用)、600元(500通用+100以旧换新)、600元(500通用+100三县)、700元(500通用+100以旧换新+100三县);
购买8000元(含)以上:600元(通用)、700元(600通用+100以旧换新)、700元(600通用+100三县)、800元(600通用+100以旧换新+100三县)。
【举例:1.消费者抢得600元(通用+以旧换新)一张;其实际购买8000元电器1件,不得使用此消费券。必须为购买5000元以上电器加以旧换新才可使用。2.消费者抢得600元(通用+三县)一张,其实际购买8000元电器1件,不得使用此消费券。必须为在桓台、高青、沂源购买5000元以上电器才可使用。由商家售货员和收银员严格甄别,因商家把关不严导致消费券类别核销错误的,由商家承担该笔消费券资金。3.消费者抢得300元一张,购机超过2000元可用,超过5000元、8000元均可使用】
每一轮发放周期,每个用户12种券只能领取1张。消费券领取成功后,自动进入个人“云闪付APP”券包。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1.持券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家电时,按消费券发放标准等额抵减现金。如因“云闪付APP”支付额度受限无法支付,可用绑定“云闪付APP”的银联银行卡支付,享受同等标准抵减。
2.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
3.第一批消费券须于2022年6月19日前使用,第二批消费券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使用,逾期自动失效。
5.6月1日至6月9日10:00之间购买家电,且在后期抢得消费券符合使用条件的,由消费者在消费券失效前向商家提供以下材料,由商家登记并留存。活动结束后提交银联商务审核,审核通过待财政资金拨付商家到位后,由商家拨付消费者。
(1)家电销售发票复印件。发票上的公章名称要与销售商家一致,发票日期需在6月1日至6月9日10:00之间;发票购买方名称与持券消费者身份证、云闪付注册人信息一致;发票复印件消费者本人签字。
(2)家电送货凭证。家电送货凭证须由商家加盖公章。收货人不是消费者本人的须由消费者本人在送货凭证背面出具说明并签字(本人购买XX家电1台,收货人为XX)。
(3)持券消费者个人基本信息、送货地址及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复印件备注“本复印件仅用于兑付家电消费券”)。
以上材料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报。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市商务局进行资金清算。
四、工作要求
(二)加大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市商务局组织在政府网站、淄博电视台、淄博日报进行宣传,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参与企业在网点、门店等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银联公司通过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
附件:1.家电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2.参与商家承诺书
3.消费者个人基本信息表
4.《旧机接收单》样表
5.《旧机回收单》样表
淄博市商务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1
家电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序号
区县
单位名称
地址
家电类型(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
营业
执照名称
门店
经营名称
1
张店
淄博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
淄博华润五彩城店
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66号万象汇L227
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
2
淄博大润发店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86号大润发二楼
3
淄博韬诚商贸有限公司
淄博韬诚百脑汇店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31号百脑汇淄博店1B09
电视
4
淄博圣博经贸有限公司
圣博舒适家
张店区新村路与世纪路东北角松下中央空调旗舰店
空调
5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银座中心店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28号
6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五里桥店
淄博银座五里桥店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51号
7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店
淄博银座和平店
山东省淄博店张店区和平路27号
8
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25号
9
利群集团淄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张店区商场东路2号
10
淄博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淄博中心路店
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59号(新华书店北邻)
11
潘庄店
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77甲1甲2(沃尔玛北邻)
12
淄博美承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7号
13
淄博正耀商贸有限公司
张店区美食街2号
14
淄博海汇电器有限公司
海汇电器张店新村西路店
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
15
淄川
山东新星集团有限公司
淄川新星家电城
淄川区城里大街1号
16
新星商厦五楼家电
淄川区张博公路淄川大桥北
17
新星日立中央空调专卖店
淄川区1路车站对过
18
新星海尔中央空调专卖店
19
海汇电器通济街店
淄川区通济街108号
20
海汇电器吉祥广场店
淄川区吉祥广场
21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淄川购物广场
淄博银座淄川店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柳泉正承广场
22
新星海尔专卖店
23
博山
淄博特信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特信电器城
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沿河东路26号
24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博山购物广场
淄博银座博山中心店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中心路40号
25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博山人民路分公司
淄博银座博山人民路店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青年路1号
26
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博山店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白虎山路8号
27
博山新星家电城
博山区税务街1号
28
周村
淄博瑞顺经贸有限公司
周村海尔专卖店
周村区站北路2号
29
淄博周村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与东街交叉口西北角
30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周村购物广场
淄博银座周村店
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中路与丝绸路交叉口西北首
31
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周村家电分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65号
32
临淄
淄博文硕经贸有限公司
朱台兴华家电
临淄区朱台镇转盘西兴华超市
33
朱台兴华超市
临淄区朱台镇商业街(格力专卖店、海尔专卖店)
34
梧台兴华超市
凤凰镇梧台温家村委对面兴华超市
35
临淄天猫优品电器体验店
临淄区辛化路2920号
36
临淄格力空调专卖店
临淄区辛化路2921号
37
临淄格力空调仓库直销
临淄区康平路西186
38
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时代广场店
临淄区大顺路63号
39
临淄茂业新星家电
40
临淄店
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67-4号国美电器
41
临淄牛山路店
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275号奥德隆家居国美电器
42
桓台
淄博盈华置业有限公司惠仟佳购物广场
桓台县索镇少海路东
43
山东桓台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桓台商厦
桓台县张北路32号
44
淄博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
桓台信誉楼
淄博市桓台县城张北路1373号
45
桓台县三联家电有限公司
山东省桓台县索镇张北路2946号
46
淄博桓台店
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2969国美电器
47
高青
淄博高青新华盛店
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77号华盛商场负一楼
48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高青分公司
淄博银座高青店
山东省高青县芦湖路291号
49
沂源
沂源县三联家电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螳螂河西路
50
沂源渤欢经贸有限公司
沂源家电城
沂源县历山路中段
51
沂源店
淄博市沂源县历山路48号
52
高新区
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
新玛特购物广场
高新区中润大道1号
53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柳泉路店
淄博银座奥特莱斯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05号
54
居然之家卡萨帝旗舰店
张店区柳泉路111号居然之家西北角
55
经开区
世纪路新星家电
世纪路与昌国路南300米路西
56
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铝城购物中心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花园路29号
附件2
参与商家承诺书
我店承诺严格按照活动规则要求售卖家电,交易真实有效,家电销售价格不高于5月27日实际售价,对“以旧换新”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的持券消费者出具《旧机接收单》《旧机回收单》。对持消费券购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再给予一定价格优惠,对活动期间购买家电的消费者在消费券抵减时给予同等待遇。自愿承担因审核消费者信息不严而导致的损失,如发生违规操作套取活动资金的情况,自愿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