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承租方需承担本次承租标的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
4、除本标的现承租方外,学校合同未到期正在经营的洗衣机、吹风机项目现承租方不得参与此次竞租。
2、承租方全额投资安装自助洗衣机、吹风机设备(包括辅助材料,如电表、水表、水电线路改造等一切费用),负责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和运营管理等。出租方仅提供水电接口到自助洗衣(吹风)机安装位置(承租方出具设计方案时须考虑就近取水取电及排水问题),所有室内外装饰装修(含防水)、洗衣设备、计费表具、管道及线路安装等,由承租方全部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每台设备均需设置漏电保护功能,污水排放并入排污管网,负责对涉及到的排污管道进行必要的改造已保证通畅。
3、承租方向学生收取的洗护费用不得超过出租方要求的最高限价(价格表详见附件),有一项超过限价则报价文件无效。
5、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标的场地的经营权。
8、洗衣(吹风)机发生的的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每季度结算一次。承租方按照出租方要求安装独立水表、电表计量(水电表由出租方统一安装的,水电表安装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学校参照巢湖市水、电费收费标准,根据水电表实际读数及出租方的有关规定每季度向承租方据实收取。水电费收取标准具体为:水费按照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第1档居民住宅生活用水标准执行,即2.98元/立方米;电费按照学校核定的商业用电价格标准0.67元/度收取。
9、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场地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场地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场地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在学生公寓楼全额投资安装自助洗衣机、吹风机设备,安装独立水表、电表。所有设备均由意向承租方投资安装、调试、维护和经营管理。出租方仅提供水电接口到自助洗衣(吹风)机安装位置(意向承租方出具设计方案时须考虑就近取水取电及排水问题),所有室内外装饰装修(含防水)、洗衣设备、计费表具、管道及线路安装等,由意向承租方全额投资。承租方负责免费提供和安装自助洗衣(吹风)机,负责日常的营运管理和维护,每台设备均需设置漏电保护功能,污水排放并入排污管网,负责对涉及到的排污管道进行必要的改造已保证通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不足一年承租方即要求提前退租的,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11、承租方在出租方通知正式入场后30日内安装调试好,正常营业。《场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合同终止后15日内,承租方负责将投入的洗衣机等设备撤出出租方,并承担所需费用。如不按时撤离出租方将视为遗弃物予以处理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被迫终止,出租方不承担补偿责任。
12、承租方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经营权租赁合同》。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场地经营权租赁合同》。
14、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接出租方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
15、如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方最终未能竞租成功,其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其返还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其结算。
18、该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后,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现场开启所有意向承租方(包括原承租方)的一次性报价文件:(1)最高报价者为1家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2)最高报价者为2家以上且其中包含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3)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为非原承租方,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原承租方为承租方,标的年租金为一次性报价中最高报价;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且为非原承租方,且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承租权,所有最高报价者在一次性报价结果确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一次性报价中相同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标的年租金为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4)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行使方式:现场出现最高报价且该最高报价非原承租方的报价,组织方现场书面询问原承租方是否以该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须现场签署确认。
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账号:83413010000101491005578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