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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C-[2021]-1204
项目名称:长春大学学生公寓自助式洗衣机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长春大学学生公寓自助式洗衣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YC-[2021]-1204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大学学生公寓自助式洗衣机服务项目
2.2服务范围:
2.2.1要求投标人全额投资,按学校要求为学校公寓提供自助洗衣机201台,洗衣机安装前,将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证书交至学校。
2.2.2安装位置为校方指定的各个公寓楼的每个盥洗间。
2.2.4自助洗衣机必须为厂家原装机器,不得采用改装机器。
2.2.6投标人保证每天有一名售后服务人员在学校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定期对洗衣机进行维修保养。
2.2.7投标人负责自助洗衣机的内部消毒及外观清洁工作。
2.2.8如出现洗衣机及附属电源电线故障,投标人需及时维修。如因投标人洗衣机在安装、管理、维护及质量原因导致安全事故,以及洗衣机的附属电源电线故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2.9洗衣机使用期间投标人承担全部水费和电费,水费标准为4.5/吨,电费标准为0.525/度。
2.3服务地点:长春大学各学生公寓盥洗室。
2.4使用方式:学生自愿自费使用。
2.5服务期限:2年(如在合同期内长春大学搬迁,则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近二年(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二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大学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人:李春峰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联系人:刘正阳
2021年12月06日
合同履行期限:2年(如在合同期内长春大学搬迁,则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力旺塞歌维亚12栋门市长春奥莱特国际花园酒店二层205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