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当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000万美元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00万美元的增资企业和当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按其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2、跨境电商奖励政策
对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业务,且年度交易额首次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支持资质互认
允许北京、天津企业注册地变更到正定片区后,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已在北京、天津取得生产资质、认证的企业搬迁到正定片区后,继续享有原有资质、认证。
4、京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政策
北京、天津在自贸区注册的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按照企业竣工决算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5、临空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支持航空服务集聚区建设,依托正定片区加快A类飞行服务站建设,积极发展通用航空旅游、航空培训、航空运动等新兴业态,对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的项目给予财政补贴。
6、国家大品种一类新药支持政策
对国家大品种一类新药在我市落地生产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1.2亿元产业资金支持。
7、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支持政策
正定片区企业在生物医药重点领域新建的技术研发类、检验检测类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新购置设备给予50%的采购补贴,一次性最高补助500万元。
8、基因检测支持政策
支持正定片区内医疗机构与片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合作建立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和公共技术平台,对正式批复的建设项目,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9、干细胞研究支持政策
10、现代物流项目投资奖励政策
对有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且投资强度达到200万元/亩以上的,给予总投资5%~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1、口岸运营支持政策
支持口岸运营主体对重点出口企业及物流企业在货源地至正定片区有关口岸、正定片区有关口岸至京津等周边口岸的货物物流费用给予减免。
1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奖励政策
支持航空产业对外合作开放,取消飞机行业外资限制,对取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维修许可证,给于不低于20万元的奖励;取得FAA或者EASA颁发的维修许可证,给于不低于30万元的奖励。
13、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奖励政策
(1)对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不少于100家,年度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和服务出口额之和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年度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不低于5亿元的商业楼宇群体,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众创空间或专业楼宇,入驻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超过50%且不低于10家,给予业主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政务信息化服务外包基地、互联网信息安全审核服务外包基地、医疗检验服务外包基地、大数据存储服务外包基地、旅游服务贸易基地、中医药服务贸易基地、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产教融合基地等特色基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4、金融机构在正定片区布局支持政策
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征信机构、证券、期货总部和分支机构等在正定片区设立分支机构,新设立的银行分支机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15、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奖励政策
支持驻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正定片区企业的信贷投放,按各银行年度新增正定片区企业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银行最高100万元。
16、直接融资奖励政策
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境内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17、鼓励私募基金投资
对投资资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扣除政府引导基金)以上,投资期限满2年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基金管理人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18、领军人才或团队支持政策
对引进的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的领军人才或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项目支持资金。
19、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奖励政策
对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和发达国家院士,给予每人不低于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200万元安家费补助。
20、鼓励创新成果转化
外国高层次人才团队来石家庄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经市科技局认定后,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21、鼓励企业引才
企业从国外引进上述高层次人才,签约5年以上合同,经市人社局认定后,每新引进1名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至50万元奖励资助。
22、柔性引才奖励政策
对柔性引进的产业高精尖人才,按其所付薪酬的20%,给予用人单位单人最高10万元补助,同一单位每年最高50万元;对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每月分别给予不低于1.5万元、0.5万元的工作津贴。
23、外籍人才从业支持政策
对在自贸区获批的涉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并正常营运1年以上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