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石家庄考区)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石家庄考区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4年5月举行。现将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4年1月8日至1月26日。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6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石家庄考区考试人员,均由考试系统在石家庄市范围内随机分配考试地点。
三、报名流程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进行上传。
四、考试科目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2024年6月21日前,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