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宠物店买的布偶猫,带回家养了一阵,却让家里的“原住猫”染上了病毒,启东的龚先生一怒之下将宠物店告到了法院。近日,启东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通过法官调解,龚先生最终获得了宠物店的赔偿。
基本案情
2021年底,龚先生养了一只布偶猫,此后经常前往启东市某宠物美容店进行消费。2022年9月,该宠物店推出促销活动,充值3500元可享受5000元服务。龚先生想为家中布偶猫寻找玩伴,于是参与活动并用充值卡在该店里买了一只小布偶猫。将小布偶猫带回家数日后,两只布偶猫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干呕等问题。龚先生立即将两只猫送往宠物医院治疗,经诊断,两只布偶猫均携带猫杯状病毒。当日,龚先生便将小布偶猫退回店内,大布偶猫继续治疗,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
龚先生认为,大布偶猫生病是宠物店内的小布偶猫携带病毒感染所致,而宠物美容店认为,其出售的小布偶猫虽经检测携带猫杯状病毒,但直至诉讼时仍然处于健康状态,所以龚先生没有证据证明其家中的大布偶猫携带的猫杯状病毒是由宠物店出售的小布偶猫传染的。就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龚先生告到了法院。
法院调解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实大布偶猫在何时或者何地感染病毒以及龚先生的损失及争议问题,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案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由宠物美容店一次性给付龚先生55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法院也在此提醒商家,在出售宠物时,除了依法经营,更应自觉遵守公平交易、诚信原则,确保自己出售的宠物身体健康,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遵守与消费者的约定,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市场秩序,共建文明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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