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通报全市2022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2023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举措以及2022年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地点: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
发布人: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秦艳秋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南通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孔卫东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栋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倩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季峰峰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周鸣镝
主持人:
南通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南通新闻发言人缪小娟
图文实录: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的2022年“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大家都知道,再过两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今年“3·15”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在“3·15”前夕举办这场发布会,主要目的是通报全市2022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2023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举措以及2022年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等内容,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一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成效。
秦艳秋: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首先,我代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对各位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给予我们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再过两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由我向大家通报2022年全市消费维权重点工作情况以及2023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举措。
一、2022年全市消费维权重点工作情况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法举措、强化社会共治,积极营造优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22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二、2023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举措
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守护消费安全、共促消费公平、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
(一)推进放心消费提质扩面。拓展诉求解决途径,培育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20家以上,新增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800家以上。建设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700家。开展800批次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提高诉求解决效能,探索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机制,提升调解成功率,确保12315办件投诉按时办结率98%以上、举报按时办结率98%以上、调解成功率55%以上,效能评估评价持续保持全国优秀、全省一流。
各位朋友,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将深刻领悟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切实增强勇担重任的历史主动,牢牢把握维权为民的核心理念,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主题,持续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加强消费领域全过程、全链条维权监督,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恳请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
谢谢大家!
谢谢秦局长!
孔卫东:
2022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和消协组织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围绕百姓日常消费、衣食住行、个人信息、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了系列维权和执法行动,较好地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今天的发布会安排,由我向大家公布一批市场监管系统民生消费领域和消协系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目的是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督促经营者守法自律、诚信经营,进而全社会协同联动,提振消费信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关于案例的详细内容,已经书面发给各位媒体朋友,下面我分别就案例的典型性、示范性作简要说明。
一、市场监管系统民生消费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一:海门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液化气短斤缺两、变相提高价格案。该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液化气充装短斤缺两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广大液化气用户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启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烘焙店使用金银箔粉制作、销售食品案。金银箔粉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该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持“四个最严”,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案例四: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健康服务部对销售的保健食品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案。该案的查办戳破了不法分子利用免费试用、赠送礼品、专家义诊、养生讲座蒙骗消费者的谎言,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涉老“食品”、“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
案例六: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以及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易被各种渠道所窃取。该案的查处,体现了数字化时代,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的担当意识。
案例八: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未按照公示内容将中奖奖券全部投放市场的不规范促销行为案。有奖销售是商家常见的一种促销手段,应当按照公示内容如实投放奖券和奖品,兑现承诺。该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背诚信原则、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行为露头就打的决心。
案例九:海门某厨具经营部销售未经认证、伪造厂名厂址的家用燃气灶具案。国家对家用燃气灶具实行严格的许可监管,必须持有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使用。该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责任意识,对引导经营单位落实查验义务、消费者强化质量辨识,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十:南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参茸行销售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的食品案。当事人已涉嫌构成犯罪,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本案食品添加了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食品安全,强化行刑衔接,重拳严厉打击。
二、全市消费者协会系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如皋市消费者协会调处某橱柜定制店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案。随着消费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增多,定制商品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其中不乏众多陷阱。本案中的橱柜店在签订合同前未对定制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二:如东县消费者协会调处某酒店婚宴预订合同纠纷案。经营者往往以员工工作失误为由推脱侵权责任,本案中纠纷的产生正是如此,经营者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经营者的行为,经营者不能回避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启东市消费者协会调处某空调售后服务商维修拖延纠纷案。本案中的售后服务商未及时处理消费者空调故障,也未就消费者提出的拖延服务问题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没有履行经营者明确告知的法定义务。对此类行为的及时纠正,能有效恢复和提振消费信心。
案例四:如皋市消费者协会调处某快递公司损坏快递货物纠纷案。消费者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快递公司因自身管理失误造成快递货物损坏,应当依据有关民事法律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案例五:海门区消费者协会调处某车行轮毂品牌争议纠纷案。本案中的经营者以订购与约定的品牌为同一生产商旗下产品为由拒绝退换商品,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约定商品。
案例六:海安市消费者协会调处某寝具店不守承诺纠纷案。本案中的寝具店为承诺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店,承诺即受约束,应当履行无理由退货义务。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案例七:通州区消费者协会调处手机质量瑕疵争议纠纷案。经营者往往以人为损害为由在产品质量纠纷中拒绝履行“三包”义务,耐用商品质量瑕疵争议适用举证倒置的法律条款,有效解决了消费者作为弱势一方举证困难的问题。
案例八:崇川区消费者协会调处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纠纷案。本案中的经营者以签订的格式合同条款内容为由,要求消费者同时承担高额违约金及定金责任,存在明显加重消费者责任行为,对该行为的及时制止,有利于维护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
案例九:如东县消费者协会调处未成年人购电动车纠纷案。未成年人的购车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自始无效。保护青少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各方应尽的责任。
案例十:南通市消费者协会调处网购宠物擅自提价纠纷案。本案中,经营者不顾双方约定擅自提价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协会的及时介入,有效挽回了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我的发布到此为止,谢谢大家!
谢谢孔局长!
通过刚才的发布,我们了解到一年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主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承担了大量工作、开展了专项整治、组织了系列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营造优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主要矛盾,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抓住重大关键环节,纲举目张做好经济工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就是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持续向好的有力抓手。全社会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共同责任,围绕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为主攻方向,聚焦消费者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消费者投诉的便利度,加大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力度。各生产经营主体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消费公平,让更多的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广大消费者进一步树立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理念,广大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我市放心消费、依法维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下面请各位记者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江苏广电记者: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请问我市做了哪些工作?将采取哪些举措?
周鸣镝: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后,我市聚焦标准制定、监督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印发《南通市餐饮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明确提出推行节约用餐标识等6大类、规范菜单设计等18项具体举措。全省率先研究制定《绿色餐饮外卖管理规范》,从外卖浪费产生的全流程入手,治理舌尖上、餐桌前、运输中等各种浪费。2022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3236人次,检查餐饮主体11155家,累计张贴摆放宣传海报、提示牌超10万份。
近年来,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到出台反食品浪费法,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有所改观。但是,在日益多元的消费场景中,餐饮浪费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消费者讲排场、好面子,请客点菜倾向于多多益善,却不好意思打包;有的餐饮企业受利益驱使,设立最低消费标准,刻意增大菜品分量;有的外卖商家设置不合理的满减优惠,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种种现象警示我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任重道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最后,我希望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广大消费者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身反对餐饮浪费行动,弘扬勤俭节约美德,以实际行动助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共建幸福美好南通!
扬子晚报记者:
近期我市相继发生了几起有影响的电梯困人事件,比如3月4日启达文化中心以及学士府的电梯困人事件,均引起了一定的社会舆论。请问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有什么具体的措施来提升群众乘梯的安全感、幸福感?
王栋成:
电梯其实是一类非常安全的特种设备,直接掉下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不要担心连接轿厢的钢丝绳会折断,因为每部电梯都配有3根及以上数量的钢丝绳,这些钢丝绳同时折断的可能性非常低。即使在最极端的比如轿厢的钢丝绳全部断裂的情况下,电梯还另有一套防坠落系统会保证电梯能够及时停止而不是自由坠落下去;同时电梯轿厢也非密闭的空间,不会造成窒息等问题。被困时最危险的行为反而是强行扒开轿门逃生,这样极易发生人身剪切或坠落伤亡事故。
在此,我也向广大市民朋友呼吁,不用过于担心电梯的出行安全。即使真的遇到了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导致被困时,只要保持镇静,直接拨打96333联系我市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并耐心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即可。同时因为电梯救援有其专业性和特殊性,不建议拨打119求援。
自2015年1月1日南通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置困人事件3.3万余起,解救被困人员5.1万余人,从未发生一起因救援不当而引发的伤亡事故。全市每万台电梯日均困人起数也从2015年的2.8起,下降为2022年的1.65起,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从2015年的18.5分钟,压降到2022年的13.7分钟。
2023年我们将持续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实现电梯维保过程的实时化、可视化、可追溯、可督查,全面提升电梯维保质量;继续实施电梯困人“起起有反馈”工程,做到发生一起、跟踪一起、闭环一起;加大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统筹调度力度,指导全市135家电梯维保单位增加救援站点270个,全市网格救援站点增加至35个,进一步提升电梯困人救援速度;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为全市401台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进行风险评估,牵头推进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梯进行更新改造。
现代快报记者:
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网络消费成为新的热点,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今后对网络交易监管有哪些新举措。
邵倩: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推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三个举措。
二是强化交易行为监测。围绕重点领域,突出家纺、食品、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稳价保质、长江禁渔、野生动植物违规交易等,开展民生热点类专项监测,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围绕重点时段,突出“6·18”“国庆”“双十一”“双十二”等,开展网络集中促销监测,切实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围绕重点业态,突出直播带货、小程序、APP等新业态,扩大监测覆盖面,及时发现、移送违法网络交易线索。
南通日报记者:
季峰峰:
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心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