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临沂市同盛德饲料有限公司所有的莒南国用(2016)第105号土地使用权及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258757号房产的公告
一、拍卖标的:临沂市同盛德饲料有限公司所有的莒南国用(2016)第105号土地使用权及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258757号房产,双方议价:25800000.00元,起拍价:16512000.00元,保证金:25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备注:该房产上存在多个租赁:1、格林豪泰酒店承诺拍卖成交后三个月内搬离;2、院内足浴店租赁期限至2024年2月28日;3、超市租赁期限至2024年5月21日;4、二楼培训机构租赁期限至2024年3月26日;5、爱尚宠物店租赁期限至2035年12月25日;6、六楼铁塔基站租赁期限至2025年8月2日;7、药店租赁期限至2023年年底。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标卖财产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瑕疵。
2、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莒南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莒南支行,账号:233832994822)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